新时期督查工作的特点及其对策

经验交流范文 发布时间:2010/9/27

新时期督查工作的特点及其对策

新时期督查工作的特点及其对策

督促检查工作是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的有效途径。近年来,随着党的工作重点的转移,督查工作已成为领导决策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必将进一步促进督促检查工作任务地位作用的变化和工作方法上的深刻变革。纵观新时期督查工作,具有以下几个新的特点:
一是在督查工作范围上,由单纯办文办事的“小督办”向办理党委决议决定的“大督办”方向发展
过去查办工作只是办理一些文件催办领导交办或临时性的其它工作,处理一些简单的事务。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上来以后,督办工作也逐渐由落实事务性工作向落实政务性工作转移。这时的督办工作已不再是狭义上的催办工作,而是具有更广泛意义上的督促检查工作。它的范围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除了文件报刊和领导交办的事项外,更主要的是党委重要会议包括党委常委会议全委会议和工作会议决定的带有全局性的重大事项。这是督查工作在根本性质上的一次重大变化。
二是在督查人员组成上,由办公部门秘书同志构成的“低层次”向党委主要领导同志构成的“高层次”方向发展
查办工作的重点逐渐转移到督促检查各级党委决议决定以后,只靠秘书部门已很难完成这一艰巨任务。把督查工作纳入党委日常工作,由各级秘书部门的任务变为各级党委的职责,由单纯秘书人员抓,变为督查人员和各级党委领导同志共同抓已成必然趋势。“工作检查,党委有责”。做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应成为各级党委常抓不懈的工作。县从大农业的思想出发,大力发展科学养猪事业,从县委书记到县六个班子成员,从畜牧主管部门乡镇党委到各村民委员会,形成了一整套运行灵敏权威性高服务性强的督促检查工作系统,全县生猪直线育肥工作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发展态势。
三是在督查工作本质特征上,从偏于注重工作过程单纯督查政治性工作的务“虚”型,向注重实际效果综合督查政治经济工作的务“实”型方向发展。
工作过程和工作形式,是事务发展非本质的外在联系。对落实某一事项,过于注重形式和过程,督查工作就不能抓实。把党政分开看成是政治工作和经济工作的分离是一种错误的理解,而党委部门单纯注重抓政治工作督办也同样是一种错误。以上两种倾向已偏离新时期督查工作轨道。如果说前者是“务虚”督查的话,那么注重实际效果,抓好政治和经济工作更高层次的结合求实务实才是“务实”督查,是新时期督查工作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县结合中央2号文件精神,把党政机关办实体搞创收促服务作为全年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既抓党务工作又抓经济工作,使之互相促进,效果非常明显。
四是在督查工作方法上,由凭老经验办事的“传统式”向探索研究督查工作新规律的“科学式”方向发展
(一)增加督办工作的透明度和开放性。把一些影响大牵涉面广的典型事例的查办结果,在督办专刊上公布或让新闻部门进行报道和评论,不仅对公职人员起到制约作用,便于舆论监督,强化民主意识,提高监督效应,而且增加了督办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党的威信。
(二)加强对查办件的综合分析。如果说过去搞好就案办案,按时办结就算较好地完成了任务,那么现在看就不适应形势的发展要求了。新形势要求我们要保质保量地完成督办任务,并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单纯发函催办电话督办催要材料的做法已不适应需要,深入基层,掌握第一手材料,对各种类型的督办事项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提出参谋性的意见或建议,已成为新时期督办的有效方法。
(三)实行全方位督促监控。决策落实不仅牵动全局,涉及方方面面,而且事务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因此,“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方法不行,必须抓住全局性的问题,进行总体驾驭,随时向领导提供“运行图”,科学调整督促检查的方位和力度,做到哪里落实不好,哪里的督办网络就跟踪不放,形成严密的“控制线”,使领导决策得到全面落实。
针对新时期督查工作的特点,我们必须调整工作思路,采取相应的对策,始终保持督查工作与县委中心工作的同心同向同步。
第一,强化督查机构,配齐配强督查工作人员
(一)加强县级机构建设。一方面要明确机构职责,规范机构名称。纵观全区的情况,各市县委都建立了督查机构,有的叫市县委办查办室或督查室,有的叫市县委办查办组或督办组,机构名称不统一,不确定。建议全区统一督查机构名称,统称市县委办公室督查室。另一方面要相应增加现有督查机构编制,按照省委的要求,督查人员的配置,地区级的不少于五人,县级不少于三人。现在看,全区十二个市县只有一个县达到了要求,其余多数市县只配两人,还有两个市县只有一人,远远适应不了工作需要。就当前机构形势来说,总的趋势是人员精简,职能要转变。但督查工作有本身特殊性。就其所担负的职能来说,编制要相应地增加。这是改革开放大势的必然需求,是新时期督查任务使然。
(二)配强工作人员。督查工作是办公部门一项新的工作,各地没有成熟的经验,况且事物总是不断发展的,需要逐渐地探索。在配齐督查机构编制的过程中要配强人员。一是在缺额人员选配上,既要注意政治,又要注重知识,更要强调能力。要把那些政法素质好,文化功底深厚,政策水平高,协调能力强,工作潜力大的优秀人才选进督查队伍。切忌甩包袱式的“选人”。二是在现有督查人员素质的提高上,上级业务部门要有“统”的意识,对其督查网络,要统一确定,统一培训,统一考核。给专职人员创造一个提高能力的良好机会。全区进行的定期不定期秘书工作知识竞赛,督查工作理论研讨,就很有成效。地委督办部门也应建议全省定期不定期地召开各市县委书记办公室主任参加的工作会议座谈会议或理论研讨会议,以及举办一些全省范围的专业人员业务培训会,通过交流经验,研讨工作规律,不断提高督查工作水平。
(三)健全督查工作网络并充分发挥其作用。近年来,全区督查工作网络建设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不够平衡,多数市县流于形式。上下贯通,左右相连灵活机动反馈及时的运行机制还没有全面建立起来,网络的作用还没有真正发挥出来,督查潜能还很大。要想真正发挥县级督查工作潜能,必须建立起以市县委办公室为中心的由各职能部门组成的督查网络系统。按一般系统论来说,网络系统的子系统是这些互相联系的职能部门,职能部门动作正常,网络系统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根据我们的实践,各职能部门分管常务工作的领导应负责抓好县委和本级党委的督查工作,同时明确办公室主任或秘书股长兼做此项工作。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督查网络成员工作会议,通报情况,明确任务。建立这样的系统,才能保证县委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
第二,建立督查工作相关机制,加强“三化”管理
加强对督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是新时期的客观要求。对此,必须加强以下六项制度建设。
(一)岗位责任制度。年初按督查人员的分工制定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每个工作人员都有明确的任务目标。
(二)登记制度。凡列入督办的事项,首选要进行登记。
(三)记录制度。对督办事项的办理过程作记录,包括项目下达的形式催办过程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等。
(四)请示汇报制度。要经常向主管领导请示汇报工作。对限期办理的事项一般应在两个月内报告办理结果,重要事项在随时报告办理结果,短期内难以办结的中,应定期报告一次进展情况。
(五)情况汇总制度。对阶段性工作要及时进行私馈和汇总,半年进行一次工作分析,年底进行全面分析。
(六)工作通报制度。对有关部门和人员完成督办项目情况要军事基地进行通报,成绩突出的要进行表彰。
第三,应经济发展需要,立足服务,转轨变型
小平同志南巡发表谈话之后,全国上下紧紧围绕中央2号文件,进一步加快了经济发展速度。党委各个部门也逐步形成了一种千方百计为经济工作服务的良好态势。县在抓法上逐步形成了城乡两条工作思路。即农村抓专线,建基地,找市场,办实体,搞服务,增效益;城镇抓专项,建实体,办实事,解难题,搞服务,增效益。县委督查机构也紧紧围绕这两个思路开展工作,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督查工作为了适应形势需要,当前应以中央2号文件为契机,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实行转轨变型。
(一)建立“三型”督查组织。即政治经济型监督服务型办结效益型。所谓政治经济型,就是督查组织在深刻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同时,正确分析和探索新时期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趋势及特点,学经济,懂经济,督查经济,在全党抓经济,一心搞建设的大气候中,围绕党委工作中心,做经济建设的“助推器”。所谓监督服务型,就是一方面对党委决议决定事项进行“奉命”督办,另一方面帮助承办部门分析决议落实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其出主意想办法,办实事解难题。进行“服务式”的督办。所谓办结效益型,就是既要注重办结率,更要注重办结后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不但在形式上办结,而且在内容上办结,在实际效果上办结。
(二)培养三型督查干部。即经济型干部协调型干部参谋型干部。1督查人中要懂经济。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跟上经济建设的快节奏,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突出问题。解决这一问题的思路就是一切工作向中央2号文件所要求的方面转变,党委想经济抓经济议经济,党委督查部门就是围绕这个中心进行立项督办。经济型干部是社会发展到新阶段的客观要求。2督查人员要会协调。随着党委工作重心的转移,主要领导都把主要精力放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上。如果说以前的一些文山会海属于高层次协调的话,那么,随着领导同志工作作风的转变,这些协调性工作有很大一部分落实到了督查部门的头上,督查人员要适应这种形势的要求,迅速高层交协调的艺术。3督查人中要能参谋。督查职能由简单的办文办事向办理党的大政方针的转变,客观上决定了督查人员的参谋作用。领导机关和领导同志对督查机构的“依赖性”越来越强,重大决策出台前后,往往都有督查机构的参与,这也决定了新时期需要参谋型的干部。我们评价督查机构或督查干部工作如何,除了看这个机构工作范围和工作量大小外,更主要的是看这个机构或机构里的干部在工作中主动发现了哪些问题,提出了多少建议,有几条被领导采纳。也就是说更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