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年终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2012/11/30

县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县政务公开工作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和帮助下,严格按照建设“阳光政府”、“责任政府”的要求,强化依法行政和权力监督,狠抓政务公开各项措施的落实,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明显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强化领导,明确要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为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县调整充实了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部署全县的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深入扎实推进。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有序开展,我县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结合实际,拟定了《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印发到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组织贯彻实施。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按照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明确了具体的工作人员和工作重点,制定了工作计划,细化了相关制度,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二、把握关键,突出重点,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民主管理制度是我们国家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是公民的重要民主权利。为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我县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村务公开,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强化制度建设,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今年,我县在修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制作流程,公开的内容涵盖各单位领导分工、机构设置、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同时,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结合国家保密法及保密条例的要求,认真筛选,严格把关,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不泄密。目前,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部门、上划单位以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共63家,在“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累计公开信息3538条,政务公开栏公开信息1357条,文件简报公开信息1464条,广播电视公开信息436条,报纸刊物公开信息305条,便民资料公开信息123907份,单位自设网站公开信息781条。通过各种载体的政务信息公开,进一步畅通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

(二)严格督促检查,确保“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向纵深推进。为深入推进“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建设,按照省、市要求,我县在年初和年中先后召开了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动员会议和推进会议,及时印发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绥政发〔〕25号),并于8月10日至21日安排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效能监察室、县政务公开办组成检查组,对全县2个乡镇、27家单位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县政务公开办定期不定期就“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网站信息发布情况进行网上动态跟踪检查,并对各部门“96128”政务信息专线电话运行情况进行抽查。截至11月底,全县共举行重大决策听证4项、重要事项公示128条、网上通报事项90条、“96128”政务信息专线电话查询78次,群众满意率为100%,政务信息网络查询平台运行良好。

(三)规范村务公开,扎实抓好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我县高度重视村务公开工作,将村务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做好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扩宽群众知晓、参与、监督政府工作的面。今年9月17日至22日,我县由县纠风办、县第二纪工委监察分局、县财政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村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目前,我县村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到了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程序和管理“五规范”。一是内容规范。公开内容以农村工作政策、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使用情况、强农惠农、救灾扶贫等各类资金物资的使用落实情况,以及对村组干部的民主评议、考核和审计结果等事项为重点,突出反映群众关心的难点、重点问题,注重公开实效。二是形式规范。各村均建立了固定的村务公开栏,同时结合实际,广泛采用会议公开、广播公开和张榜公布等,丰富村务公开形式。三是时间规范。确定每个季度第一个月为公开时间,如有重大事项决定,及时专栏公开。四是程序规范。公开的内容经监督小组全体成员审核认定签字后方能抄写上墙公开。五是管理规范,每个村成立监督和理财审查小组,具体负责公开内容的监督和财务清理,同时建立公开档案。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少数单位和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工作推进迟缓。二是部分单位公开的内容重点不突出、更新不及时、信息公开滞后。三是少数单位和部门工作人员紧缺,难以安排出专职人员从事政务公开工作。

(二)下步工作打算。一是进一步规范运作程序,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形式,注重公开效果。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推进。三是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切实保障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