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检察院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我院检察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县委十三届六次全委会精神和全市政法工作会议、检察长会议精神,按照县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的要求, 紧紧围绕建设渝东生态明珠、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工作大局,进一步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大力实施“创品牌、争一流”战略,加强检察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检察工作水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充分运用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我院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继续坚持“严打”方针,切实履行批捕、公诉等职责,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和程序关,对重特大案件,适时介入侦查,加强引导侦查取证,依法快捕快诉,以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把打击重点始终指向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涉毒、涉枪犯罪,以及盗窃、抢夺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一年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刑事案件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的经济犯罪案104件16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26人,决定逮捕8人(其中追捕2人),不捕7人,公安机关撤回25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07件134人(其中公安机关移送95件117人,本院职侦部门移送12件17人)。经审查,现已审结107件134人,其中不起诉10 件17人,移送上级院审查的4件5人,建议侦查机关作撤案处理的19件25人,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74件87人其中,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性犯罪,盗窃、抢夺等多发性犯罪和毒品犯罪占53件68人,法院已开庭审理63件71人,均按起诉罪名作出有罪判决。
(二)、认真开展各项专项行动。我院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打击“两抢一盗”“打击赌博”、“打击涉枪犯罪”、“禁毒”等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开展对影响治安大局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的集中专项整治。共批准逮捕两抢一盗案件43件64人,占全年受案人数的36%。认真贯彻落实《构建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捕诉工作方式品牌实施方案》,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强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并进一步做好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检察机关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实施办法》,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和上级有关部门转办的各类举报线索,坚持做到文明接待,依法办理,及时分流,加强督办,严格按照首办责任制的要求进行处理和答复。对本院管辖的首办案件50件,分流到职侦局36件,已全部办结,反馈率为100%;分流到民行科的8件民事申诉案件,全部结案,反馈率为100%;分流控申科处理6件,已全部办结,反馈率为100%;侦监科2件,均已全面反馈处理结果,切实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
3、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我院紧密围绕“创平安单位,建平安”的部署,切实搞好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参与了本县“4.12”金乡群众集访事件、“4.28”古镇烟花爆炸突发事件的平息和处理工作,以及“6.21”中梁岩崩事故抢险救灾工作,并在中梁岩崩事故抢险救灾工作中被县委、县府评为先进集体,两名干警被评为先进个人。去年3月30日我院与等公安、法院、司法局、工商局、税务局、交警队、人民银行、社保局、统计局等三十多家单位联合举行了“创平安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型法律咨询和宣传活动。同年5月22日与公安、法院、司法局联合举行了集中处理群众**的“大接访”及《**条例》宣传活动。根据市院的部署,于6月20日至6月24日开展了举报宣传周活动,活动期间与新闻媒体互动,发表了电视讲话,党组成员深入有关部门上法制课,召开有纪委、审计、工商联、教育局等二十多个部门参加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座谈会。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一)、突出办案重点,加大查办大要案件力度。我院不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的工作力度,强化办案措施,提高办案质量,集中力量突出查办大案要案,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全年共受理各类职务犯罪案件线索25件33人,初查24件30人,决定立案侦查13件18人,其中贪污案件7件11人,受贿案件2件2人,行贿案件1件1人,挪用公款案件2件3人,玩忽职守案件1件1人。所查处的案件绝大多数均系重点、热点领域案件,所立案件中大要案件占7件8人。全年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0余万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抓好治本,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我院把《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作为指导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积极探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程序和方法,从源头上不断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按照“巩固、规范、提高、拓展”的要求,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成果。一是针对案件易发多发的行业和领域,深入开展个案预防、专项预防和系统预防。二是运用典型案例,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三是加强预防工作制度建设。与教育局、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国土局、卫生局、交通局、救灾办、盐务局、保险公司等15个单位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网络,共同制定了《预防职务犯罪实施意见》,建立了预防工作机制、案件移送和协作制度、预防联络员制度、定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制度、个案预防“六个一”制度、预防工作总结报告制度、信息交流和情况通报制度。拟定了《县重点建设项目中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方案》,《“两基” 重点工程建设中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方案》。全年开展重点工程预防9个,每一个工程均签定了“廉洁协议”。结合办案,加强个案跟踪监督,先后向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11份,责成犯罪嫌疑人写悔过书14份,召开预防职务犯罪座谈会11次,深入有关部门上法制课10次。深入推进了我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三、切实加强诉讼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一)、认真开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按照“依法、坚决、准确、有效”的监督原则,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不良现象。在审判监督中,注重运用抗诉手段,依法纠正重罪轻判、轻罪重判、量刑明显不当等问题,我院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建立了工作联席制度,就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形成共识,并积极开展引导侦查取证等工作,有效地防止了侦查工作和审判工作中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去年7月,我院与17个行政执法单位建立了工作联系制度,积极开展构建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和以纠正刑讯逼供为重点的专项侦查监督活动。受理各类不服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判决申诉案8件,立案审查6件,其中提请抗诉1 件,建议提请抗诉3 件,抗诉后经法院再审得以调解1 件,再审得以改判1 件。在刑罚执行监督中,对看守所开展各类安全检查28次,开展对监外执行罪犯监管情况清理检察1次,依法向公安局、看守所发出书面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对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6人,纠正脱管53人, 进一步完善超期羁押通报和预警制度,连续三年保持了检察环节无超期羁押。
(二)、认真开展控告申诉工作。我们对待群众**和上级有关部门转办的各类举报线索,坚持做到依法办理,及时分流,加强督办,严格按照首办责任制要求处理和答复,坚持和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严格审查刑事申诉和刑事赔偿案件。一年来,我院控申举报部门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3件,其中属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线索50件,转送公安处理3件。检察长参加接待36次,接待期间处理群众来信来访36件次;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3件,改变原决定1件1人,退还涉案款1万余元;审查刑事赔偿案3件3人,其中予以确认3件3人,决定赔偿3件3人,兑付国家赔偿金4.5万余元。去年5月,我院结合《**条例》的贯彻执行,制定了《县人民检察院涉法涉诉**工作机制》,健全了《刑事申诉案件办案流程》和《刑事赔偿案件办案流程》。并扎扎实实开展了集中处理涉检**问题专项活动,共受理涉检**1o件1o人,其中属本院管辖的举报线索7件7人,刑事申诉2件2人,不服法院判决的民事申诉1件1人,按照全面清理、逐案审查、依法处理、就地消化原则,10件涉检**案件全部办结息诉,实现了件件依法办,案案有结果的工作目标。
(三)、认真开展执法检查。按照执法检查工作目标方案,认真落实和加强执法检查措施,去年共开展了执行首办责任制情况检查、办理涉法上访案件情况检查、立案复查不服检察机关自侦案件处理决定的申诉案件质量检查、不起诉案件检查、自侦案件扣押款物专项检查、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专项检查、1月至5月检委会工作情况检查、减假保人犯清理检查等8次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并根据检查情况撰写了执法检查报告,及时研究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措施和意见。
(四)、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不断推进检察改革。我院于10月1日正式启动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在开展试点工作中,按照高检院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稳妥地抓好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进一步深化和规范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我院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创造条件,确保人民监督员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督权。去年,对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拟撤销案件、拟不起诉的“三类案件”监督结案7件10人,其中不起诉案件6件9人,撤销案件1件1人,充分发挥了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强化监督机制,促进执法公正。
四、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一)、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我院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始终把思想发动、提高认识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