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委员视察公检法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范文 发布时间:2012/10/25

县政协委员视察公检法工作方案


**县政协委员
***年视察公检法工作方案
(****年*月**日)

一、视察对象
(一)县公安局;
(二)县检察院;
(三)县人民法院。
二、视察主题
(一)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安工作的主要成就与面临的难点;
(二)了解和掌握检察院开展“三个专项治理”工作的成效;
(三)了解和探究我县行政依法及依法行政的方法与对策。
三、主要目的
通过组织政协委员对公安、检察和法院工作的视察,切实畅通司法机关的民主监督渠道,协商依法治县、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以及共建和谐宣恩的新对策。
四、视察队伍
参加这次视察活动的人员名单如下:
***(县政协主席)
***(县政协副主席)
***(县政协常委、副县级干部、主治医师)
***(县政协民宗法联委主任)
***(交警大队副队长)
***(县检察院检察官)
***(县人民法院副庭长)
***(***有限公司经理)
工作人员:
***(县政协办公室秘书科科长)
记者(县电视台1人)
司机(2人)
四、视察日程
*月**日上午:视察公安工作,听取县公安局负责人介绍情况,实察看监所工作。
*月**日下午:视察检察工作,听取县检察院负责人介绍“三个专项治理”(治理受利益驱动违规办案、不文明办案和办案安全隐患问题)工作情况,实地察看办案场所安全隐患整改进度。
*月**日上午:视察行政诉讼审判工作,听取县法院负责人介绍*****年至****年受理“民告官”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情况。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视察的每位委员要积极主动地做好相关准备,保证视察活动取得实效,不流于形式。
(二)在公检法工作的政协委员只参与本单位的座谈和视察。
(三)视察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由政协办公室负责。
(四)视察活动的资料收集由政协办公室秘书科负责。
(五)视察工作报告由政协民宗法联委负责。
(六)未尽事宜由主席会议另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