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环境保护工作考察报告

考察报告范文 发布时间:2015/7/2

县人大环境保护工作考察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年度工作要点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安排,县人大常委会组织6名县人大代表,县环保局、县抚仙湖管理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经委等部门领导共12人,于20年7月21日至25日,对我县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视察。视察组在听取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的情况汇报后,深入到凤麓镇、右所镇、龙街镇、海口镇、九村镇、阳宗镇及县经委、县抚仙湖管理局,听取了工作汇报并进行了实地视察。视察结束后,于7月25日把视察情况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了反馈。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环境保护工作的现状及取得的成绩
(一)县委、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近年来,针对抚仙湖环境形势严峻、环境保护工作任务繁重的现实,县委、县政府进一步树立科学发展观,增强保护与治理“母亲湖”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以“全面保护、重点开发、科学规划、分步实施、严格执法、依法综合整治,力求实效、确保ⅰ类水质”的指导思想,遵循“县委重视、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关注、部门配合、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按照“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并进、政府治理与群众治理并重、行政手段与法律手段并举”的原则,广泛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我县的环保工作,全面落实《抚仙湖、阳宗海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一五”规划》和《玉溪市“三湖一海”水污染综合防治目标责任书》(至)要求,突出重点,严格环境执法,狠抓保护与治理各项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大了环境保护和执法管理力度,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抚仙湖总体水质继续保持ⅰ类标准,阳宗海水质达ⅱ类标准,帽天山保护治理工作深入推进。各镇也成立了领导组织机构,围绕《澂江县20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要求,明确了镇长为环保第一责任人,有分管副镇长具体负责抓环保工作。
二、县、镇两级领导干部对环境保护的意识明显加强
全县以保护抚仙湖为核心,坚持把环境卫生的治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促进经济发展相结合,通过开展环境保护的宣传、开展创优争先等活动,使“城市是我家,环保靠大家”“环境保护,从我做起”等环保意识融入了县、镇两级领导干部的思想中,促进了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扎实,措施得力,情况良好
(一)遵循“一湖三圈”污染防治工作思路,抓好抚仙湖生态建设。按照《玉溪市“三湖一海”水污染防治“十一五”目标责任书》(澂江县)要求,我县共涉及水污染综合防治治理项目26项,其中属于我县责任项目20项,其中:抚仙湖流域15项,阳宗海流域5项)。截止目前:已完成1项:农作物秸秆及湿地植物残体综合利用工程建设每年可生产有机肥1万吨,占责任项目的5%。在建项目10项:启动了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配套(二期)工程、禄充旅游度假区排水管网及提升泵站改造工程、抚仙湖水土流失治理工程、抚仙湖流域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帽天山动物化石群保护区周边生态修复工程、抚仙湖退塘退田还湖湖滨带生态修复工程、抚仙湖入湖河流治理工程、阳宗海流域林业生态建设工程、阳宗海七星河末端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占责任项目的50%;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9项: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年内启动、抚仙湖生物净化公厕(生态旱厕、垃圾坑)建设、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湖滨带建设工程、抚仙湖环湖截污治污工程(澂江段)、阳宗海生物净化公厕(生态旱厕、垃圾坑)建设、阳宗海生态湖堤建设示范工程、阳宗海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力争取年内启动建设,占责任项目的45%;责任书外新增项目2项,抚仙湖北岸生活垃圾转运工程,于今年5月中旬动工实施,计划年内完工。抚仙湖生物多样性恢复试验工程已动工建设,现已完成主体建设,预计年内完工投入使用。
(二)创新思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一是近年来,为切实加强抚仙湖保护管理工作,我县先后制定出台了《澂江县关于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抚仙湖管理保护重点工作的通知》,为环境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落实了目标责任。二是组建了抚仙湖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抽调9个部门20名执法人员,加大综合执法管理,集中抚仙湖管理和执法处罚权。聘用了127名沿湖垃圾清运人员、入湖河道保洁员和监管员,负责沿湖环卫保洁监管工作,有效改变了抚仙湖北岸脏、乱、差的现象。今年上半年,共清运沿湖垃圾2250车,约22500吨。三是县、镇、村分别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自辖区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定期研究环保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四是层层签订《澂江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和《抚仙湖保护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主要任务和考核指标,把环境保护工作责任纳入到县、镇、村各级干部政绩考核。五是认真开展抚仙湖县级月检、镇村周检和县级巡查、保护管理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了举报电话,及时发现通报、研究解决问题。六是结合新农村建设和6·5世界环境日和8·26抚仙湖保护活动日,在全县开展农村和沿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农村“五堆”(柴堆、草堆、土堆、粪堆、石堆)及“脏、乱、差”整治活动。
(三)突出重点,深入开展的清洁河道、清洁村庄、清洁家园“三清工程”。一是启动实施了《抚仙湖阳宗海流域入湖河道责任制管理办法》,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指挥长,县长、县人大主任、县政协主席任副指挥长的抚仙湖入湖河道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指挥部。对抚仙湖流域23条河流、阳宗海流域1条入湖河道实行河(段)长负责制,并交纳了保证金。二是制定出台了《抚仙湖阳宗海流域农村农业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实施方案》,初步探索、建立垃圾管理“组保洁、村收集、镇运转、县处理”的农村农业垃圾集中收运处置体系,力求做到人人护湖有责、户户减污领先、组组保洁见效、村村联动治理、各镇治污落实、县级措施有力,努力在全县干部群众中牢固树立起抚仙湖保护治理的“污染岸上治、垃圾不入湖、湖面抓保护”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控制和削减入湖污染负荷,充分发挥环保工程治污功能,提高运行效果,真正把工程措施与非工程管理有效结合、发挥作用,让抚仙湖水常清。
(四)坚持行政手段与法律措施相结合,加大执法管理力度。一是全面开展抚仙湖渔政、水政、航政执法和景区(点)综合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捕捞、违规违禁捕捞、沿湖乱建乱占乱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上半年,依法拆除抚仙湖一级保护区乱搭乱建60平方米,收缴船只27只,违规违禁捕捞网具1990张,网绳2100公斤,收缴销毁地笼245个,收缴电机21套、电瓶灯146个,涉案数129件,涉案人员305人,有效遏制了违规捕捞势头的蔓延。实行渔船集中管理,设置6个渔船集中点,共集中渔船894只,促进湖上渔业生产进一步规范。实行抚仙湖径流区建设项目审批制度,以来,共受理前置审批项目82个,其中办理的建设项目56个。二是认真执行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实行抚仙湖径流区建设项目集体审批制度,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准入关,严格征收排污费,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至今“三同时”执行率达100%,共征收排污费212.6万元。目前,抚仙湖径流区内工业企业实现达标排放。三是强化对全县污染源的现场监督和检查,坚持重点企业每月监察不少于两次,一般企业每月监察不少于一次,并坚持季度监察情况上报制度。以来共实施现场监察1983人次,对50家违法、违规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对其中42家作出处罚,处罚金额达110.09万元。四是正确及时处理好污染事件,东溪哨工业区事故性排放渣库污水事故发生后,我县启动应急预案,果断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好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问题,责令东溪哨13家磷化工企业限期停产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企业依法进行了处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目前,在严格按照要求完成整改的基础上,已有10户企业经验收恢复生产,其余3户正抓紧落实整改措施。五是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围绕企业项目建设情况、生产现状、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处置(排放)情况及存在安全隐患等方面的内容,突出以东溪哨工业区13家化工企业为重点,对全县41户企业污染源和污染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共提出73条整改措施,下达了排查整改通知书,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杜绝新污染事故发生。六是推动节能减排措施落实。认真贯彻《玉溪市“十一五”节能减排责任书》要求,将全县“十一五”期间各项节能降耗指标细化分解到全县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引导企业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改造提升传统工业产业,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全县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20万吨,黄磷尾气、泥磷、磷渣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磷矿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工业废水综合利用率达100%。七是深入开展污染源普查。共填报普查对象1243户,其中生活源449户、工业源106户、乡镇种植业6户、农户典型地块326户、畜禽养殖业328户、水产养殖业28户,为污染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了依据。
(五)坚持政府治理与群众治理、社会联动相结合,广泛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抚仙湖的保护管理。一是启动了“保护母亲湖生态监护”、“一助一、一帮五”活动,深入开展绿色学校(社区)、环保之家和生态镇创建等环保系列创评活动,形成全民支持和参与环境保护与建设管理的良好局面。二是通过开展环保金点子征集、文艺汇演、有奖征文、摄影比赛等活动,提高公众环保意识,使保护环境成为全民的共识与行为。三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等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坚持不懈地开展抚仙湖保护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五进”宣传活动,使爱湖、治湖、管湖的思想深入人心、植入社会,转化为全县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抚仙湖保护与治理的自觉行动。四是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在澂江电视台开辟专栏对抚仙湖保护先进典型事例进行宣传推广,对违法和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六)坚持科学规划与科学研究相结合,为依法管理抚仙湖提供科学依据。在配合编制了《抚仙湖流域水污染十一五规划》、《抚仙湖流域禁止开发控制区规划》的基础上,按照完善规划、科学指导的要求,积极配合市级,开展好抚仙湖水环境保护与水污染防治规划、抚仙湖流域产业结构调整规划的编制工作。
四、工业污染治理工作初见成效
一是对黄磷、磷肥、水泥、抚钢等各企业实施了从源头上治理工业污染工作。黄磷厂通过技改,节能降耗,减排增效效果明显,产量提高30℅,效益显著;水泥厂企业经过技改,使吨产品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65℅,烟尘排放量平均削减了50.7℅,粉尘排放量平均削减了67℅,煤耗平均下降8.7℅,电耗平均下降6.07℅。二是各企业认真抓好清洁生产。三是配合环保部门认真查处污染事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经过多年努力,虽然我县从整体上做了大量工作,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遏制了生态破坏加剧的势头,但治理的速度仍然赶不上污染速度,湖泊保护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因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政策不配套,治理项目、措施难以落实,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一)抚仙湖、阳宗海保护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环保基础设施严重滞后,重建设轻管理,重示范轻推广、重要求轻奖惩,建设项目市级资金就位率低,县级配套资金难以落实,市、县近三年来基本无项目资金配套。如:一是县财政欠省级配套资金950万元,已批在建未建项目,市级未配套资金970万元,县级财政从以来未配套建设资金。二是凤麓镇环卫站7名事业人员工资自收自支,占用了环卫经费,环卫车辆老化,没有资金更换;三是县抚仙湖管理局执法大队拖欠各种费用近60万元,且每年的执法经费缺口资金达50多万元,执法工具老化,仅有2艘快艇可以使用,无钱添置和修理。
(二)广大群众、工业企业业主环保意识不强,认识不高。群众乱丢乱扔生产生活垃圾的现象较为突出,个别企业主不重视环境保护,治理不主动,治理资金不到位,甚至偷排漏排的现象仍然存在。
(三)对阳宗海径流区的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投入严重不足。一是相关政策不配套,沿湖无清扫、打捞垃圾人员;二是三条主要河道(七星大河、中排浸沟、东排浸沟)没有安排河长;三是垃圾填埋厂建设滞后,乱堆乱倒垃圾情况突出,造成二次污染。
(四)抚仙湖、阳宗海径流区内的水库人工养殖鱼业,大量投放饲料、化肥,水体污染严重,给抚仙湖、阳宗海的环保工作带来很大压力。此外,县管的三大水库属于差额拨款,也给水库的管理带来很大的压力。据调查,截止末,三大水库共有职工55人(在职人员:41人,退休人员:14人),其中:梁王河有:25人,东大河有:17人,山冲河有:13人;收入情况:124万元,其中:梁王河:46万元(水费20万元,水库承包款2万元,财政补贴公益人员工资24万元),东大河:45万元(水费18万元,水库承包款8万元,财政补贴公益人员工资19万元),山冲河:33万元(水费18万元,水库承包款2万元,财政补贴公益人员工资13万元);支出情况:211.5万元,其中:梁王河:75.5万元(工资支出70万元,管理费用5.5万元),东大河:76万元(工资支出71万元,管理费用5万元),山冲河:60万元(工资支出34万元,管理费用及成本26万元)。
(五)生态环境治理进展缓慢,治理的速度赶不上污染加剧的速度,面源污染,特别是化肥、农药污染严重,湖泊富营养化程度加剧的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并已成为影响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制约因素。
(六)除阳宗镇外,其余各镇都没有成立环境建设管理中心,镇政府对违反《云南省抚仙湖管理条例》的行为只能说服教育,没有执法权,削弱了行政效能。
(七)环卫工人工资过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人的积极性和清扫保洁的效果。目前,县城有环卫工人110人,人均工资400元/月(包含50元/月的考核工资),离全市最低的工资水平520元/月,还差120元。
(八)县城各居住小区环卫管理机构不明确,环境卫生情况差。
六、对今后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一)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积极争取省、市的支持,争取项目,争取资金,努力解决好市、县配套资金难以落实的问题。同时,县级财政也要加大对环保的投入。一是建议把凤麓镇环卫站7名事业人员工资纳入财政预算,解决好因人员工资挤占环卫经费的问题,给环卫工作减轻压力;二是要解决好县抚仙湖执法大队每年执法经费缺口50多万元的问题;三是要解决好抚仙湖管理局垃圾清运工具不足,添置清运工具的问题。
(二)要一如既往地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广大群众,企业业主的环保意识,逐步减少生产生活垃圾乱丢乱倒行为,改变企业主不重视环境保护的现象。同时要与各学校协调,加强对学生环境保护的宣传,把环保意识灌输到学生的头脑中,从小养成爱护环境的良好习惯。
(三)要重视和加强对阳宗海径流区内环保工作的领导。一是要争取把阳宗海南岸垃圾清运纳入市、县两级规划,配备清扫人员,增添清运工具;二是入湖四条河道应配备相应的河道管理人员,使河道管理规范化、正常化;三是要加快七星大河河尾人工湿地建设步伐;四是要认真对阳宗镇垃圾填埋厂建设进行调查研究,尽快争取建设,改变乱堆乱倒垃圾的现象。
(四)要加强对抚仙湖、阳宗海径流区内水库人工养鱼造成水体污染情况的调查研究,制定解决办法,改善水体,从源头上减轻抚仙湖、阳宗海的环保压力。建议将县管的梁王河、东大河、山冲河三大水库的管理人员纳入财政供养,取缔水库承包办法,取消水库的人工饲养,恢复水库的自然生态。
(五)要加强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加快生态农业建设步伐,不断减少化肥农药的施用量,从源头上减轻污染对环保工作的压力。
(六)要尽快成立五个镇的环保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及经费,促进各镇的环保工作。
(七)建议适当提高县城环卫工人工资,调动环卫工人的工作积极性,把县城环卫工作做得更好。
(八)要加强对县城各居住小区环卫工作管理部门的协调,明确职责,增加设施,彻底改变各小区环境卫生差的情况。
(九)要加大对抚仙湖、阳宗海入湖河道拦污栅的建设力度,对未建拦污栅的河道要尽快修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