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食品生产监管现场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汇报材料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19

在全省食品生产监管现场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第4页

省局在食品生产行政许可和食品生产监管中是重心下移再下移、权利下放再下放。28类食品的申请受理全部下放到了各市局,据我了解这在全国各省、市来说是独一无二的。其目的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地调动基层单位在实施食品质量安全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区域监管的实施主要任务在县(区)局,因此把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时的观察以及年度报告审查工作,全部都授权给了县(区)局,目的就是为了通过参与食品生产行政许可的部分工作,来提高县(区)局的地位和威信,进一步了解本地企业的基本状况,为实施区域监管奠定社会基础。所以希望各级质监局尤其是领导一定要树立权责一致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上不但有一定的权力,更负有重大的责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如果再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我们不仅无法向党和人民交待,从落实责任追究制来说,我们也无法向自己交待所以我们决不能有丝毫的犹豫和懈怠,下决心把区域监管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另外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中当前确实存在着许多安全隐患,为此省局去年在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的规定,如果我们不认真地加以贯彻落实“两书三进四图(表)五定”的区域监管责任制,那么问责制或者责任追究制说不定就会落到我们头上。大家知道,阜阳奶粉事件共涉及到37家生产企业,其中有7家企业当地质监部门根本就不知道这些企业,结果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都受到了责任追究。所以以此例告诫同志们,千万不要存在任何的侥幸心理,千万不要有失职、失察行为存在,更不要找什么人员少,困难多,食品安全监管没有经济收入等客观条件为借口。要真正把区域监管责任制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坚决落实好“责任分解、责任检查、责任追究、奖惩兑现”四个环节,全面实施定期检查、定期报告、巡查回访、不合格后处理等,确实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确保监管职责履行到位,并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讨和建立起长效监管机制。
四、以查处滥用添加剂和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为突破口,在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现在对食品质量安全造成最大的威胁就是滥用添加剂、用非食品原料或者有毒有害物品来加工食品,所以希望大家在这个问题上要往深处想,往实处做。各地要坚决下决心遏制和打击非法滥用添加剂和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目前省局正在积极地组织制订《山西省食品生产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监督管理规定》。今后在加强食品添加剂的管理主要抓好三个方面:一是对食品生产企业使用添加剂进行备案登记。备案登记抓住五个要件:即使用添加剂的名称、添加剂来源、索证验明、标准要求和使用剂量。二是加强对企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管理,指导并要求企业建立食品添加剂进货台帐和使用记录。如果做不到帐物相符,而实际产品中又有添加剂的,按照以假充真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三是加强对企业食品中使用添加剂含量的抽检,以检查企业是否如实备案。通过实施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和巡查制度,掌握区域内食品企业使用添加剂的基本情况;摸清食品添加剂的来源;检查食品添加剂是否有质量问题;监督企业严格按规定使用添加剂。
以查处滥用添加剂为突破口,在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中实现“三个突破”。一是对监督管理部门来说,在“百千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有所突破。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易发生滥用添加剂的高危食品为重点产品,以无证生产、制假售假为重点对象,以小作坊和高危食品生产厂为重点企业,各级质监部门均要列出“黑名单”进行重点整治,确保不出现食品安全事故。从经验交流的材料中大家可以看到,朔州市局在整治复原乳,运城市局在整治“增白剂”方面就做了大量的工作。二是对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来说,要突破只按标准规定查找违禁物质的习惯思路,要发挥自己的技术优势,提高实验研究、明查暗访、提早发现超常规的、苗头性的违禁物质,提早研究并提出对应的处置方法;三是对行政执法部门来说,要突破只重视查办个案,忽视追根溯源、协作办案的保守理念,高度重视从一些个案出发,从生产源头和使用源头,挖掘深层次的问题,以个案带串案,一查到底,除恶务尽、消除隐患、形成威慑。
五、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着眼点,全面落实“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监管原则,在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管方面取得新进展
当前,各级政府和领导都十分重视农村、农业和农民的“三农”问题,针对我们食品安全监管来说,农村和农业是食品生产原料的主要提供者,农民不仅是食品的消费者,而且日益成为食品的生产加工者,食品工业为吸纳农民就业、创业提供了机会和潜能。因此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并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服务与监管。要把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作为着眼点,要坚持“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原则。结合孝义、代县、翼城等市、县局的做法,在加强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监管方面我们就是要以摸清底数为基础,以明确责任为前提,以分类处理为原则,以正确引导为手段,以保障安全为目标。具体讲:以摸清底数为基础。就是各级质监部门,尤其是县(区)局要结合当地食品及其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特点,在地方政府(尤其是乡镇政府)的领导和协助下,我们的领导要带工作人员进村、进户、进企业全面做好本辖区食品小作坊的调查摸底工作,关键是要不留死角,不留盲点;按照我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电子档案的内容和要求,建立起档案,为今后提高对小作坊监管的有效性奠定基础。以明确责任为前提。明确责任要一个问题分二个方面来解决。一方面从外部要分清责任,我们要根据调查结果,建立档案的情况,对于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属于非法经营企业,我们只有打击的责任,没有管理的义务。各县(区)首先给政府提供一个详细的名单,请政府责成相关部门处理,这样既保证了我们的责任到位,又避免了在监管中可能出现的“越位”;另一方面从内部要筑起监管责任的防堤,认真落实定区域、定企业、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的区域监管责任制,加强小作坊的监管,督促小作坊规范生产经营。以分类处理为原则。结合实际情况,针对不同情况对小作坊实施分类监管,总的要求就是要“把好总开关,架好高压线”。“把好总开关”就是要按照《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合理地界定当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对于存在于城市、城乡结合部的小作坊、以生产价廉质次食品为主,甚至掺杂使假、制假售假的小作坊要坚决不能手软,一定要严格执法,严厉查处;对于无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去取缔;对于在农村的集贸市场、餐馆、饭店等场地现做现买、即做即食的食品,不属于我们监管的生产加工环节,而属于市场流通和餐饮消费环节,应当由工商和卫生部门负责监管。对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小作坊,我们只要求小作坊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以强化生产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但是决不发食品生产许可证,也不准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发什么“临时生产许可证、准产证、准销证”等任何证件或者证书,这是小作坊监管的“高压线”,任何地方、任何人都不得违反。以正确引导为手段。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在建立以质量承诺为主要内容的自我声明制度的基础上,要积极引导小作坊规范生产、依法经营。要以六项监管措施为手段确实加强小作坊的监管。一是对纳入国家发证范围的产品,要积极鼓励小作坊联营、引导他们走联营发展、联建实验室、“公司+农户”的道路,使其逐渐地做大做强,具备发证的必要条件,领取食品生产许可证。二是对没有纳入国家发证范围的小作坊,要发挥我们的职能优势在标准、质量、计量等方面加大帮扶力度,指导他们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建立进货记录、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等质量控制方法,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三是对处于农村偏远地区、交通闭塞地区,原料就近取材、产品地域性特点很强,虽然已经领取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但又不具备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条件的小作坊,其产品以不得流向城市和市场为原则,由当地质监部门严格限定其产品的销售区域。四是不论是季节性生产还是常年性生产,要加强对小作坊日常巡查和监管力度,严格要求他们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发霉变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生产假冒伪劣、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食品;不掺杂使假、伪造食品标识。遵守信誉、守法经营。五是对季节性生产的小作坊实行开业、歇业“两申报”制度,在开业或者歇业时要向当地质监部门报告,尤其是在重新开业时,当地质监部门要对其卫生条件和生产条件核查合格。六是对超范围销售的要及时予以教育或者警告,直至按《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处罚,对制售假冒伪劣、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一定要严格执法、严厉查处,并报有关部门予以取缔。以保障安全为目标。就是我们针对小作坊的所有监管措施,一定要做到降低风险、不留隐患、减少危害、确保安全。同时要求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探讨和研究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管途径、方法和措施,不断地完善其监管机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不因小作坊监管漏洞造成食品安全事件,给食品安全带来危害。
六、以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为抓手,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方面取得新进展。
目前从中央到到地方都十分重视公共安全快速反应机制的建设。我们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日常监管,就是为了尽量避免发生大的食品质量安全事件,但是一旦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件我们也要沉着应对。因此为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机制,规范、指导全省质监系统开展食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体系,提高全省质监系统应对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省局制定并出台了《山西省质监系统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反应预案》。为此我们要建立三种机制:
(一)、探索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
《预案》虽然出台了,但是我们希望此《预案》在食品生产领域最好不要启动、不要实施。为此要求我们必须从食品生产的源头抓质量,从源头抓打假,注重解决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深层问题,从全程监管入手,探索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制,力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