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食品生产监管现场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汇报材料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19

在全省食品生产监管现场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第3页

料)、运城负责小麦粉和果脯蜜饯、晋中市负责肉制品、太原局负责酱腌菜、晋城市负责果蔬汁饮料、阳泉市负责植物蛋白饮料等7大类高危食品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种原始记录和质量检验台帐的范本。先在当地企业推行使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然后在全省推广。其他类的食品,各市可参照此办法积极探索和研讨多种形式的监管办法。四是食品生产企业所生产加工的食品必须按出厂检验项目的要求经检验合格并加印(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未经检验合格、未加印(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的食品,不得出厂销售。
(三)、加强监督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条件建立和完善工作的顺利开展。
建立健全食品生产企业出厂检验能力,构建质量保证体系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根本所在,是落实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有效措施,是我们今后乃至“十一五”期间实施监管工作的重点。各级质监部门尤其是主要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扑下身子,狠抓落实,务必在抓源头、建体系、保安全、促发展等各个方面取得明显的成效。一是建立质量档案,帮扶企业建立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条件。要以县(区)局为单位,以获证企业为重点建立质量档案。档案内容主要包括企业保证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质量检验人员登记注册档案;计量检测手段和检验设备档案;原辅材料的管理档案(如添加剂使用备案制度、原辅材料验收、索证制度等);生产过程的管理档案(如质量关键点控制制度,全员质量管理制度等)以及各种质量报表、质量检验情况等。全面掌握当地获证企业的质量状况,做到心中有数。建挡的具体格式不做统一的规定,各地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二是严格质量监督检验的后处理工作,促进企业完善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条件。对国家、省在食品质量监督抽查、重点监控质量检验中发现严重质量问题的食品,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通过加强监督惩戒力度,进一步促进食品企业法人落实守法自律的承诺。针对每个接受后处理的企业,要做到“四个不放过”即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不放过,产品质量不达标的不放过,无证生产不严惩不停产的不放过,质量教训不吸取的不放过。三是认真执行比对检验制度,监督企业健全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条件。按照国家局79号令规定:实施自行检验的企业,应当每年将样品送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一次比对检验。从今年开始必须认真落实此项制度。省局将根据县、市、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认可的承检能力和每类食品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来确定实施比对检验的技术机构,原则上是县级机构不能承担的由市级机构承担,市级机构不能承担的由省级机构承担。各级技术机构必须严格按照指定的分工执行比对检验,不得超范围或者重复进行比对检验。比对检验的目的是为了监督企业健全出厂检验能力,检查企业出厂检验的能力和水平,所以要求各级技术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随意增加企业的负担。四是严格执行定期报告制度,核查企业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条件的落实情况。各县(区)局必须按照国家总局制订的《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报告及审查工作管理规定》,认真核查企业从原辅材料进厂验收到食品出厂检验等质量控制的实施情况,凡是不符合要求的应根据具体情况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各市局要对本辖区内的县(区)局实施企业年度报告审查情况组织监督检查。
三、以全面落实和巩固区域监管责任制为目标,在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方面取得新进展。
进一步贯彻落实“统一管理、重心下移、分类监管、层级负责”的监管机制,按照“县为基础、划分区域、明确责任、省市督办、严格奖惩”的原则,全面落实和巩固“两书三进四图(表)五定”的辖区监管责任制,这是在“十一五”期间我们内部实施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总目标。具体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全面调查摸底,建立档案,为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打好基础。
情况不明,底数不清,是我们履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职能的最大困难。为此去年省局以会议或文件的形式多次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要求全省要以县(区)为单位,组织人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分片包干、保质保量地完成食品企业的调查建档任务,从而达到“无底变有底”,为今后的监管工作打好基础。以阳泉市局、临猗县局等为代表的一批基层局确实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还有部分基层局对此项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与所提出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进展也不平衡。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必须把这项基础性的工作下决心、下气力来把它抓紧抓好,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调查摸底和分类建档工作。一是要做好定量工作。就是要以县(区)局为单位,组织人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分片包干,对辖区内所有的食品生产加工户,包括企业、小作坊、前店后厂等全部纳入调查摸底的范围,数量要准确、信息要全面、内容要详实,保质保量地完成调查摸底和分类建档工作,对当地食品生产加工业的总体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为实施监管打好基础。要求各市局必须把调查摸底和分类建档工作纳入县(区)局考核指标中去,并加强对工作的督查和指导。二是要做好定性工作。“出门一把抓,回来再分家”,所有参与调查的人员先把情况带回来,再交给具体分管的同志进行分类定性,对所有监管对象从其设立的合法性进行划分。对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一律视其为非法企业,建立在“黑名单”数据库中。在建议有关部门按照《食品卫生法》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370号令)予以取缔,同时向当地政府上报“黑名单”及处理意见。如果我们底数不清或者没有履行到这些必要的程序,那么此类非法企业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我们就难以推卸责任。三是要做好定级工作。就是对合法生产企业按照食品质量安全控制能力、食品风险程度和遵守法律法规情况,按照《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试行)》的要求和规定,划分为a、b、c、d四个质量安全等级,并根据不同等级实施不同的监管方式,确定不同的监督巡查频次。
(二)、全面落实和巩固“两书三进四图(表)五定”的辖区监管责任制。
这是去年省局结合我省的实际而提出的辖区监管责任制。但是从各地实际执行的情况看,与省局提出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同志们啊,这是我们规避风险的最佳办法,为什么就引不起重视呢?为了在“十一五”期间全面落实和巩固辖区监管责任制,现在有必要再进行强调:“两书”,一是责任书。即由质监部门建议并组织,由当地市、县政府与各县政府或乡镇政府签定《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全面落实国务院《决定》中“各级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责任;二是承诺书。即要求所有领取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签定《山西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而且这个《承诺书》不是和企业签订了就没事了,必须要求企业将其放大并明示出来,接受社会的监督;同时各县(区)局要对其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进”,即进村、进户、进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建立档案,实施巡查、回访,清楚地掌握食品生产企业的第一手资料,并用《电子监控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四图(表)”,即各级质监部门均要建立当地食品企业分布图,重点监控和高危食品企业分布图,区域监管责任人员图和区域巡查情况记录表。“五定”,即实施定区域、定企业、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的管理模式。
我们只有真正地全面落实好区域监管责任制,才能真正体现出我们监管到位,才能确保食品质量不出问题或少出问题,才能确保在“十一五”期间,我们在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方面取得新进展。一是要领导重视,以点带面。食品安全监管对社会来讲是“民心工程”,对我们系统来讲是“一号工程”,那么各市、县(区)局的“一把手”必须重视并亲自抓好这项“一号工程”,完成好“四个规定动作”即成立以当地政府领导为组长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以政府名义制定一个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以政府名义召开一次全面部署工作会议;政府与部门,部门与企业以及本单位内部,层层签定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晋城市局在这方面为我们做出了示范;长治市的“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自身协调、企业自律”的监管体系为我们提供了思路。为了确实落实和巩固区域监管责任制,其他各市局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可以全面安排和部署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制,也可以选择2-3个食品企业相对集中的县(区)作为示范,在取得成效,取得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现场观摩,然后由示范推向全面。通过各市、县(区)的努力,力争全省在今、明二年内在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二是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制,按照《山西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质量卫生巡查监管实施细则(试行)》实施巡查、回访,并不是要求县(区)局专门抽出大批的人员来专门从事此项工作,而是要动员起全局的力量,将各乡镇划分成若干个区域,由局领导分片负责,定区域、定企业、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其他工作人员在搞计量检定、产品抽样、执法检查时和信息员、协管员一起进行巡查、回访。太谷县、侯马市的经验就充分证明和说明了这个问题;大同城区局为了提高监管的有效性,编制了巡查作业指导书。这些都上是我们值得借鉴的成功经验。三是加强服务,注重引导。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制是我们从源头抓质量的具体措施,就是要在“监管中加强服务,规范中注重引导”。清徐县局在太原市局指导下,在规范本县食醋企业生产和质量控制中,就注重了引导和服务,建立了监控档案;平遥县局在规范牛肉生产企业中,就采取了“样板示范,典型引路,政府领导、行业自律,质监服务”的监管方法;汾阳市是一个食品生产大市,不仅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了食品安全监督股,而且克服自身的困难,创造条件积极地为企业提供“一条龙式”的全程服务;盂县局通过制订标准规范企业生产等等。他们这些做法和经验就是加强服务,注重引导的成功典范。
(三)、强化责任追究,建立权责一致的工作机制。
为了贯彻落实“统一管理、重心下移、分类监管、层级负责”的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