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汇报材料

汇报材料范文 发布时间:2017/3/4

县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汇报材料


近年来,县认真贯彻落实新《代表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精神,县人大常委会及乡镇人大始终把密切联系群众作为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的基本途径和有效措施,促进各级人大代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增强各级人大代表的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推动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了“一府两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
一、基本情况
县辖区内全国、自治区、市、县、乡(镇)五级人大代表共984人。其中,全国人大代表1人、自治区人大代表3人、市人大代表39人、县人大代表206人、乡镇人大代表735人。换届以来,各级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期间和闭会后共提交建议402件,走访选民4000多人次,反映群众的意见和问题568件,为选民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300多件,化解矛盾纠纷400多起,较好的践行了人大代表“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神圣职责。
二、主要做法、经验及成效
(一)主要做法。
1.加强培训,着力增强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能力与水平。通过组织代表参加上级人大举办的代表履职培训班学习、以会代训、分片集中培训等多种方式,认真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学习《地方组织法》、《监督法》、《代表法》、《壮族自治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党的十八大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等,学习农村种养技术等,不断增强代表们的法律素养、政治素质,切实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服务人民群众的水平,涌现出一批人大代表带领群众致富的领头羊。如英家大头菜是清塘镇的农业种植特色品牌,为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加大市场占有率,该镇人大代表何一考组织成立了英家大头菜生产专业合作社,采用“企业+协会+农户”的生产和经营模式,广泛带动本村村民种植大头菜,并联合县供销社对大头菜进行深加工,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实现了“经济效应”和“品牌效应”双提高,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2.创新工作,不断丰富和完善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内容与方式。一是组织会前代表集中走访。在每年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召开前,县乡人大都组织代表开展会前集中走访人民群众活动,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形成议案、建议,提交代表大会。近年来,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共提出402件建议,内容涉及农村道路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生态环境、市政建设等,均是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问题。县乡两级人大切实加强人大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解决了一批实际问题。如县人大代表龚有科等提出的《关于请求解决公安镇农村垃圾清理设施和经费的建议》,承办单位紧紧抓住全县开展“清洁城镇乡村、建设美丽”活动的契机,狠抓建议办理工作,落实给公安镇2万元经费用于改善农村环境卫生工作,配置垃圾桶65个、建设垃圾池120个,并配备了乡镇保洁员,还经常下村开展环卫知识宣传活动,有效的提高村民爱护环境、讲究卫生的意识,该镇的农村卫生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二是组织开展代表小组活动。近年来,县乡两级人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先后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就工业园区建设、重点项目建设、新农村建设、发展特色农业等方面进行视察。代表们根据实地视察的所见所闻和平时联系群众收集到的社情民意,积极提出意见建议,把群众所思所想所盼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如7月13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市县人大代表开展代表小组活动期间,孔代珍代表提出了“关于搞好我县城区道路维护的建议”,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拨付维修专项资金,逐一对全县城区道路基础设施进行维修,大大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出行。三是邀请代表参加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活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参与相关议题审议、参加“一府两院”有关政情通报会、重大事项评审会、观摩案件评审等,使代表更多、更好地了解掌握政情,及时与群众联系沟通,同时对掌握的社情民意及时向政府反映,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架起政府与群众联系的“桥梁”。
3.创新机制,突出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建立制度,规范活动。健全和完善了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与乡镇人大工作联系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每位领导分别联系2-3个乡镇人大、每位组成人员联系5-7名县人大代表。乡镇人大普遍建立了代表联系选民制度,组织开展代表接待选民日、代表进农村活动,打开了听取选民意见的“绿色通道”。全县900多名各级人大代表认真开展调研,为经济社会发展献计献策,提出意见建议400多条,为群众办好事实事300余件,使代表与群众之间构建起更加开放、互动、畅通、紧密的关系。二是真心服务,注重实效。近年来,我县人大代表不断提高联系群众活动质量,提交了许多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等的议案和建议,既使民情民意向上畅达,更让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如两安乡人大代表积极协助乡人大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项目,修建大岷人畜饮水工程,解决了该村600多人口的饮水难问题。又如公安镇人大代表通过开展联系群众工作,及时把人民群众关心的土地治理项目、修建村级水泥路、镇区风貌改造和污水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向政府反映,大部分反映的问题得到了妥善的解决,群众带来了直接利益和实惠,极大地调动了广大代表开展联系群众活动的积极性。
(二)取得的成效。一是丰富代表联系选民形式,规范代表联系选民制度。通过建立代表群众接待点、入户走访选民、设立民情信箱、召开选民代表座谈会、邀请选民代表参加代表活动等多种形式,有效的拓宽代表与选民联系的渠道,丰富联系的形式,密切了代表与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二是密切代表与选民的联系,提升代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代表们通过多种形式自觉走访选民,认真接待选民,加强与选民的联系,加深代表与选民的感情。特别是在联系选民中,代表们主动听民声、察民情、集民智,积极反映选民诉求,推动一些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解决,密切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以实际行动赢得选民的信任和赞誉,提高人大代表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地位。如清塘镇人大代表李齐养及时向该镇人大反映黄桥马槽村二级排灌工程因周边松土倒塌,导致水源堵塞,无法正常排灌,影响农业生产的情况,引起该镇政府的高度重视,镇政府积极组织人力采取有效措施修复水利工程,有效的确保马槽村全年农业生产用水需求。目前,愿意同代表谈知心话、说知心事、主动向代表反映情况的群众越来越多。三是强化了代表的责任意识,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代表们在与选民的联系中,通过加强与选民的联系,代表们能够自觉从选民中汲取营养,丰富自己,不仅提高了依法履职的能力,还加深对人大代表地位作用的认识,深刻的认识到人大代表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不仅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职务和责任,只有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密切与选民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把“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体现到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行动中,才能得到选民的拥护和信任,才能称得上是合格的人大代表。
三、工作实践中遇到的问题
一是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主动性、经常性不够。有的代表在与选民联系时,还比较被动,仅限于参加组织上安排的各种活动;有的代表主动与选民联系沟通不够,很少深入到群众中倾听民声,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有的代表参加联系选民活动比较少,坚持不够,存在忽冷忽热、时紧时松的现象。
二是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普遍性不够。有的代表与自己熟悉的人联系的较多,与其他群众联系较少;有的代表与本单位或本村的选民联系多,与本选区其它选民联系很少,不能最大限度地倾听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从实际情况看,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普遍性方面,乡镇人大代表好于县人大代表,普通县人大代表好于担任领导职务的代表。
三是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实效性不够。代表密切与选民联系的效果,主要体现在反映民意,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动政府做好各项工作。有的代表在联系人民群众上存在着“漂浮”现象,满足于“见见面,说说话”,没有深入了解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提不出有份量、有影响的议案或建议,实际效果不明显;有的人大代表虽然参加了联系活动,但缺乏狠抓落实的精神,对选民或人民群众提出的问题,只是写出建议提交政府有关部门,缺少跟踪问效,影响了对所提问题及时、有效地解决。
四、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在人大设立代表联络机构,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体现了党中央对加强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是对各级人大代表提出的新要求。抓住了做好代表工作的关键,是解决阻碍和制约代表工作瓶颈问题的有效办法。
(一)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制度,明确代表联系群众内容和形式。一是要深化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代表应多角度、宽领域、全方位深化联系群众内容,紧紧围绕党委的重要决策、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及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一府两院”工作重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等方面,确定联系群众内容。二是要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方式。除了固定联系一些群众外,应当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采取走访、接待来访、通信、电话、微信、qq、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表、问卷调查、电子邮箱等多种形式,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经常进社区、进村屯、进企业、进学校,和群众交朋友,面对面倾听群众意见,获得第一手材料,掌握实情。三是要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代表在联系群众过程中,听取群众对各方面工作的要求、意愿、意见、建议和诉求时,要及时把这些群众的建议和意见转化为代表的议案和建议,通过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机构,反映给有关机关和组织,推动有关问题的解决。
(二)完善代表联系群众保障制度,解决代表后顾之忧。各级国家机关、组织特别是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所属部门和单位、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要切实尊重保障代表权利,积极支持、密切配合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积极为代表联系群众创造必要的条件,如时间保障、必要的经费保障等。要大力营造代表联系群众的良好环境。
(三)完善代表联系群众监督制度,增强代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主动性。要建立代表接受群众监督制度。人大代表应当公开自己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职业、通讯地址等信息,也可以根据本人认为合适的方式将联系方式告知选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