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地税局税收宣传月活动情况总结

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21

县地税局税收宣传月活动情况总结

县地税局税收宣传月活动情况总结

今年4月,我局按照市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紧紧围绕“税收·发展·民生”税收宣传主题,结合我县税收宣传工作实际,周密计划,精心组织,抓住税收宣传的重点、热点,拓宽税法宣传渠道,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了第17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增强了公民依法诚信纳税意识,营造了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舆论氛围,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和社会效应。现将税收宣传月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形成多方配合的宣传合力

3月下旬,我局按照市局关于切实做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立即组织召开了局务会和分局、所长动员会,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税收宣传领导小组,印发了《平利县地方税务局税收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由领导小组负总责,机关各职能股室具体负责和督查,各基层责任单位具体落实,上下联动的税收宣传工作机制,严格信息报送、组织落实、总结报告等税收宣传工作考核。另外,我们还积极争取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部门的支持,邀请主管财税金融工作的常务副县长许启政在平利电视台发表了税收宣传月活动电视讲话,点播了电视连续剧《胭脂雪》,并在播放期间滚动播放税收宣传口号,为广泛深入地开展税收宣传活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精心准备下,我局税收宣传月活动得以顺利开展。

二、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载体,不断提升税收宣传品位

在今年的税收宣传月活动中,我局坚持以办税服务厅和各种传媒为阵地,开展了形式新颖、灵活多样的税收宣传活动,建立起了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模式,不断提升我县税收宣传品位。

㈠建立了社会化税收宣传网络体系

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平利县政府办公室制定下发的《社会化协税护税网络体系实施方案》,加大对检察院、公安局、财政局、国税局、工商局、国土局、城建局等协税护税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税法知识的宣传,确保社会化协税护税网络体系高效运行的同时,通过协税护税单位对税收法律法规的广泛学习和宣传,在我县建立起了一个社会化税收宣传网络体系,形成了全社会的宣传合力。

㈡积极组织召开税企座谈会

3月14日,平利县地税局召集辖区内6家保险公司财务人员召开了车船税代扣代缴培训会议。由税政征管股负责人就保险机构在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税务机关在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如何搞好协调配合等三个方面进行了讲解。直属分局负责人就车船税代收代缴的日常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参会的保险公司经理及财务人员对代扣代缴工作进行了讨论,对车船税代扣代缴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和意见。为确保车船税代扣代缴工作在我县的顺利进行,3月19日起,我局还开展了为期两天的车船税代收代缴巡回式宣传。利用宣传车车载广播,对县城周边乡镇及城区播放《市地税局关于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的通告》。在主要街道、保险营业网点、车管所服务大厅、社区及车辆较集中的地点,张贴和发放了车船税代收代缴宣传资料100余份,现场解答了纳税人提出的相关税收政策问题。通过这次税法宣传活动,使代收代缴单位和广大纳税人进一步明确了车船税的征缴范围、税额标准、申报缴纳方式及流程,为我县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确保了车船税代扣代缴工作在我县的顺利进行。提前拉开了平利地税税收宣传工作的序幕。

3月27日,平利县地税局组织全县所有企业财会人员,召开新企业所得税法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会议。免费为参加培训的50余家企业财会人员印制发放了《平利县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抽调业务骨干为参加培训人员详细讲解了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并对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及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的调整做了详细说明。尽量避免他们在企业所得税汇算过程中因政策理解偏差,而造成纳税成本的增加。建立了平等、和谐的税企关系,达到了税企双蠃的目的。

㈢认真开展“税收宣传日”活动

4月1日上午,我局组织县局机关和直属税务分局干部在平利县喜盈门前设置税法咨询台,拉开我县全国第十七个税法宣传月活动帷幕。在税法知识咨询台前,地税局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全体成员及税务干部身着新式税务服装、胸挂税法宣传绶带忙着向纳税人和前来查阅税法宣传资料的行人散发税收杂志和宣传单,热情向纳税人宣传讲解纳税人提出的车船税、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起征点调整后的有关税收问题,气氛热烈、融洽,一派繁忙景象。纳税人陈某高兴地说:“平利地税局今年税法宣传真具体,解答纳税人提出的问题热情、细致。希望你们这样的宣传多搞一些,对纳税人知法守法,增强纳税观念,依法照章纳税以及对你们减少征收阻力都有好处。”税法宣传活动从上午8:30分开始持续到12:00结束。宣传日当天,散发陕西地税公报等杂志150余份、市局统一编印的《纳税服务指南》及县地税局编印的税法知识宣传资料1000余份,收到很好的宣传效果。

㈣扎实开展税法宣传“三进”活动

一是送税法进机关活动。各基层单位组织干部到机关宣传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规定,向主管财务的领导和财务人员宣讲了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的关系及有关法律责任,下一步还将在全县开展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税法知识座谈会;二是送税法进校园活动。确定平利县中学作为“税收教育基地”,县局副局长吴纯礼带领税政征管和办公室负责人深入平利县中学和职业教育中心,向在校学生宣传税收法律法规,通过有奖问答方式,激发在校学生学习宣传税收法律法规的积极性。让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观念在中小学生幼小的心灵生根发芽;三是送税法进企业活动。抽调业务骨干进企业,分行业为企业董事长(经理)、财务人员进行专业化税收辅导活动。通过积极开展税法宣传“三进”活动,促进党政部门和社会各界进一步重视和支持税务工作,树立税务部门维护纳税人权益、维护国家税收权益、为社会各界服务的良好形象,为税收工作全面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通过开展系列税收宣传活动,增强了公民的依法诚信纳税意识,蠃得了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地税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㈤充分发挥税收宣传典型效应

为烘托“依法诚信纳税”对广大纳税人的影响,我们把诚信纳税与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有效结合起来,公开表彰了一批诚信纳税户代表,依法查处并曝光典型涉税违法案件;建立纳税信用信息共享制度,逐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其他部门协作配合和信息交流的“诚信纳税、社会化协税护税”网络。另一方面对辖区典型涉税违法案件进行严厉查处并予以曝光,对欠税的,严格按照《欠税公告办法》,予以公告。通过正反典型宣传,充分发挥社会的评价机制作用,凸现“税收·发展·民生”的主题思想,取得了积极的税收宣传效果。同时,我局借税收宣传月活动之契机,还广泛深入辖区各企业,在认真了解企业财务管理状况,守法经营以及依法诚信纳税情况后,与十户企业签订了税企廉政诚信公约,得到了纳税企业的积极响应和支持。

㈥强化办税服务厅的宣传窗口作用

今年3月底,我局按照上级局要求完善了办税服务厅功能,建立了免费向纳税人派送税收宣传资料的“专柜”,按规定公示了各项办税规程、服务承诺内容等。进入税收宣传月以后,各基层单位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的宣传作用,广泛开展税收宣传。一是税收宣传零距离。设置“一窗式”服务和“问答式”宣传窗口,重点宣传地方各税种办税流程、办税手续、税收现行政策等内容,利用税收政策公示栏、税务报刊、地税纳税服务指南、印发的其它税收宣传资料单等多种形式,为纳税人及时、便利、准确了解税收政策提供最便捷的服务;二是税收政策公开化。在办税服务大厅的公告栏及时公告最新的税收政策、纳税服务承诺制度及征收服务大厅税收咨询电话,免费向纳税人发放税收宣传资料及刊物,使纳税人充分体会税务机关的人性化服务,突出办税大厅的宣传服务功能,使税企双方办税效率不断得到提高;三是提供服务优质化。将税法宣传和日常的办税服务工作紧密相连,认真履行九项服务公开承诺。同时,要求办税服务厅办税人员认真学习近平利县地税局办税服务厅人员日常行为规范》和《平利地税干部文明礼仪规范》,不断改进服务水平,热心解答纳税人提出的各种涉税问题,多次在节假日和下班时间加班加点为纳税人提供预约服务及延时服务,获得了纳税人的广泛好评,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的税收宣传窗口作用,树立了良好的窗口形象。

㈦发挥传媒影响增强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今年以来,我局充分应用电视、报纸、网站等社会宣传媒体,把税收宣传现场延伸扩展到城乡各个角落,提高税收宣传覆盖面,营造良好税收环境。在今年税收宣传月活动中,一方面,县局将信息报送,新闻报道等税收宣传月宣传工作任务分解到所、分局,进一步落实责任。同时,县局积极与县有线电视台联系,跟踪报道税收宣传动态,营造宣传舆论氛围。在城区中心醒目位置制作大型税收宣传广告牌,制作税收宣传标语过街横幅12副,使“税收·发展·民生”深入人心。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平利县地方税务局网站,全面反映税收宣传月活动,扩大宣传面,不断增强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总之,在市局的正确指导下,我局今年税收宣传月活动在安排上突出了一个“早”字,形式上讲求了一个“新”字,效果上抓住了一个“实”字,范围上做到了一个“广”字,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让各级党政领导、社会各界更加了解了地税工作,使广大纳税人进一步增强了学法、守法和依法纳税的自觉性,让广大地税干部职工特别是一线征管人员受到了一次税法宣传教育,增强了依法治税的意识,达到预期目的。在今后的税收宣传工作中,我们还将把税收宣传与税收征管实践结合起来,努力提高税收宣传工作质量,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为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