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机关关于作风建设实施活动总结讲话
县机关关于作风建设实施活动总结讲话
同志们:
以来,我县已连续四年开展县直机关作风建设评议活动,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去年初,县委张光明书记在县委工作会议上,又明确提出要围绕县委的发展战略,以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为载体,针对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尚未完善的事宜和在历年的机关作风建设中尚未完全整改克服的存在问题,以解决困难,破解难题,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社会为切入点,努力把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办事效能,优化发展环境贯穿于机关作风建设的全过程。按照这个要求,各单位领导更加重视,工作更加扎实,措施更加有力,作风建设效果更加明显,我县机关作风建设及评议工作多次得到市委的充分肯定。
机关作风的转变,进一步优化了发展环境,全县上下形成了围绕“四个州”发展战略和五华经济发展战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招商引资、发展教育、计划生育三大工作重点有了长足发展,全县各项工作出现了新的局面。
一、机关作风建设评议活动的主要特点
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内容更加丰富。去年的机关作风评议工作除围绕思想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内容外,还新增加了排头兵实践活动的内容。把机关作风评议工作与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紧密地结合起来,推动排头兵观念深入人心,推动先进性教育成果巩固扩大,推动服务型机关建设走上新台阶,使各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和职工树立排头兵观念,发扬排头兵精神,培养排头兵作风,创造排头兵业绩,在建设“四个梅州”和实施县委“三大重点”发展战略的实践中,进一步发挥了党组(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真正当好行业(部门或岗位)的排头兵。
(二)目标更加明确。去年的机关作风建设评议活动,各单位紧紧围绕排头兵实践活动“五个推动”任务的要求,结合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精心提炼实践主题,努力做到“五个突出”:即突出招商引资,大力推进经济发展;突出计划生育,尽快扭转被动局面;突出发展教育,加快文化强县建设;突出维护群众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领导班子建设,增强干事创业本领,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
(三)措施更加有力。主要表现在:一是领导重视。从年初开始,县委张光明书记、县长黎健平就作出批示并亲自筹划这项工作的开展。分管领导幸小明同志多次主持召开县直机关作风评议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和工作汇报会、经验交流会及各种类型的座谈会,专门分析研究此项工作,要求扎扎实实抓好活动。办公室人员经常下去检查督促,及时推广典型,鞭挞后进,力促整个活动平衡发展;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把作风评议办公室与排头兵实践活动合并办公,做到两者有机结合,有力推动机关作风评议工作健康顺利开展;三是评议的方法更加科学完善。进一步补充完善了县直机关作风评议实施办法并以县委办的文件形式重新印发,保证了评议工作进一步科学规范。
(四)奖励更加合理。我们在机关作风评议中,首开奖励加分之先河。对获得国家级或省委、省政府先进(优秀)荣誉称号的单位分别加2分或1分。但在实践中,考虑到有些单位的上级部门长期没有开展评先活动,如果我们的奖励幅度过大,对一些单位会有失公允。所以在去年的奖励加分中,作了适当的调整,对获得国家级或省级先进(优秀)荣誉称号的分别加1分或0.5分,使奖励加分既能体现激励原则,又相对合理。
(五)惩处更加严厉。在去年《县直机关作风评议活动实施办法》中,除了被评为“不满意单位”的处理办法保留不变外,还增加了一条,就是对被评为“基本满意”的单位提醒注意,同时该单位要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并提交书面的整改方案。惩处的标准更加严格,体现了县委、县政府要抓好机关作风建设的决心和信心。
二、机关作风评议活动的评议结果
,县直机关和省、市属驻华共65个单位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县直机关作风评议活动《实施办法》的要求,紧紧围绕思想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等方面内容,大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服务效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机关作风建设出现了新的面貌。12月至1月份,我们组织了较大规模的“群众评议”、“企业评议”、“领导评议”、监督评议,并虚心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投诉评议”,共发放评议表850份(其中群众评议500份、企业评议150份、领导评议150份、监督评议50份),广泛征求听取人民群众、企业单位、各级领导干部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县直机关和省、市属驻华65个单位的机关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了评议。结果如下:
(一)28个a类单位的评议结果。被评为先进单位的是: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农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供电局、县水利局、县人民检察院。满意单位是: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建设局、县环境保护局、县房地产管理局、县交通局、县公路局、县经济贸易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发展计划局、县物价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民政局、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招商引资办公室、县工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26个b类单位的评议结果。被评为先进单位的是: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县政府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满意单位是:县委统战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党校、县**局、县广播电视台、县司法局、县法制局、县扶贫办、县旅游局、县人事局、县外事侨务局、县审计局、县科学技术局、县林业局、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县体育局、中国人民银行五华支行、县烟草专卖局、县气象局。
(三)11个c类单位的评议结果。被评为先进单位的是:县直属机关工委、县总工会。满意单位是:县委老干局、团县委、县妇联、县工商联、县民族**事务局、县残联、县委台办、县统计局、县中小企业局。
三、机关作风建设的工作安排
经过4年的机关作风评议活动,应该说我们的机关作风建设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特别是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主要表现在: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领导干部,特别是少数单位一把手对我县面临的形势和挑战缺乏忧患意识,中层领导的全局意识、服务意识还比较薄弱,对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认识不到位,思想松懈,存在厌烦情绪。
二是服务不到位。有的部门(包括窗口部门)仍然存在特权思想,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些部门行政职能仍比较混乱,工作仍存在拖拉、扯皮现象。有些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高,满足不了群众、企业、商家的要求,“中梗阻”现象仍然存在,服务意识淡漠,服务态度生硬,不一次性告知,工作效率不高,执法态度粗暴等。
三是制度落实不到位。有的单位制度滞后,没有进行及时修订完善;有的单位虽然制订有制度,但只停留在口头上、挂在墙上,执行不到位,制度形同虚设。这些问题不解决,必将影响我县形象,影响各项事业的发展。
同志们,作风建设是一个实践过程,不同的历史条件下有不同的要求和内容,事关国计民生。我们必须明确当前党中央关于作风建设的总体要求,找准转变作风的切入点。“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原是魏征“纳谏”的话,唐太宗李世民常用来告诫后人,久之成了李世民的“名言”。这句话的含义很直白,就是把一个政权看作“舟”,而百姓是“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意思,大致等同于“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所以,能否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是衡量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试金石。只有认真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在人民群众中真正树立起党的优良作风的良好形象。,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从党和人民事业兴衰成败的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五华的全局出发,充分认识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战略任务,下决心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以机制建设为重点,加快体制机制改革步伐,从更深层次上为解决好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供组织保证和制度保证,促进机关作风建设经常化、制度化。下面,我就对的机关作风建设提出几点意见:
(一)建立有效的作风建设领导机制,齐抓共管。作风建设的关键在领导。领导干部是一般干部的榜样,上级是下级的榜样。上级领导干部作风好,就会在下属潜移默化地带出好的作风,无形中约束下级恣意妄为。领导干部自己作风好,也便于管理下属,批评也好,教育也好,处分也好,都能够挺直腰杆,理直气壮。否则,“己不正,焉能正人”?把县直机关的作风建设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结合起来,继续健全作风建设工作责任制,在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协调抓,部门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的作风建设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分解落实责任,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落实岗位责任制,努力构建一种领导关系分明、职责权限分明、岗位责任分明、层层抓落实的作风建设机制。同时成立有纪检、监察、组织、机关工委、人事等职能部门组成的协调机构,负责协调和处理机关作风建设中的问题。新的一年,各单位要把建立有效的作风建设领导机制作为主要内容,对照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提出的八个方面的要求(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认真查找本单位干部队伍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具体措施。各单位要根据新形势的要求,制订新一年的机关作风建设计划,要把活动延伸到机关股室、所、队和个人,年终同样要进行评议和表彰。
(二)形成有效的作风建设运行机制,标本兼治。作风建设重在治本,贵在坚持。要积极探索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防止活动过后作风问题出现反弹。
一要加强教育,打牢执政为民的思想基础。教育是作风建设的基础,有扎实的教育才会有良好的作风。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