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18

县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计划第2页

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管理,特别是“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筑行业要做好农民工、临时工使用期间的宣传工作,时刻将《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纳入施工的全过程,加强施工安全检查管理、杜绝高处坠落、触电等违章而引发的伤亡事故。

6、做好节日期间、季节性的宣传活动。

各乡镇(场)、各部门、各企业要结合“五一”、“十一”、“三节两会”期间和春耕、夏收、汛期、冬季取暖等节日期间和季节性安全生产工作,要严格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及时组织人员、制定方案、拿出措施,大力宣传各类安全生产防范工作和措施,确保节日期间和季节性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继续与总工会、共青团联合开展好“安康杯”竞赛、创建“青年安全示范岗”、创建安全社区等活动,配合各有关部门做好学校未成年人和农民工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7、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及《突发事件应对法》、遇到突发事件的应对常识、应急救援中的成功案例和经验。

引导公众了解和掌握预防、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重大经济损失和对个人的伤害,维护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各单位要深入开展面向全社会的宣传教育,做好应急预案的宣传和解读,普及公共事件的预防、避险、自救、减灾等应急防护知识,努力增强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完善手段,巩固阵地,发挥安全生产宣传主渠道作用

1、建立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促进信息公开、信息发布的规范化、制度化。

健全突发事件新闻报道机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掌握舆论主动。按照《安全生产新闻工作管理规定》规范新闻发布工作,做好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工作。本着有助于事件的妥善处置、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有助于事件平息和问题解决的原则,努力做到及时、主动、准确地对外发布信息。各单位要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向媒体公布重大安全生产信息,定期公布安全生产事故信息、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社会舆论监督,提高安全责任意识。使安全生产信息传播更加快捷,舆论引导更加有力。

2、加强阵地建设,不断壮大宣传力量。

各乡镇(场)、各部门在现有安全生产监管的基础上,搭建信息平台,在各自局域网站上设立安全生产信息专栏,及时公布安全生产政务信息,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积极与县安全生产信息网站搭建信息沟通,搭建信息互通平台,创建信息资源共享,实现全县安全生产系统协同办公。县广电局开设安全生产专栏节目,各乡镇(场)可以通过广播,使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到村、组、户,做到家喻户晓。

3、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合作,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新闻媒体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宣传安全生产工作深化改革的新进展、新经验。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大隐患及时揭露和曝光,对重大事故的查处情况及时予以公布,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热点问题展开讨论。同时,正确使用舆论监督手段,深刻批判和揭露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腐败现象。

各乡镇(场)、各部门要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与协调,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在主流媒体发布重要信息,通过开办专栏专题等形式,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积极争取电视台、政府网站的合作和支持,激励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关心、关注安全生产工作,注意了解和掌握有关媒体特别是网上有关安全生产的新闻报道。

4、做好安全宣传工作,是动员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渠道。

通过广泛、持久、深入的宣传,使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深入人心,增强全体社会成员的安全生产法治观念、安全意识,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维护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目标责任书管理,要细化工作内容,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督促所辖企业必须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规范对企业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内容和形式,及时对新职工、转岗人员、离岗复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定时对包括班组长在内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按规定对特殊工种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使每一位员工感受到企业的安全离不开自身的努力,提升安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更加密切关注安全,树立“安全无小事”的观念。要经常性的组织各种安全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宣传安全文化,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四、认真组织、精密配合,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1、宣传、广电等部门要精心组织好安全生产重要会议、重大决策、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积极配合轮台县安委会、轮台县安委会办公室、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布置、检查、总结等活动的宣传报道。

2、各乡镇(场)、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119”、“12·4”及各项专项整治等活动,加强与宣传、广电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作用,正确引导安全生产社会舆论,营造安全生产宣传的良好氛围。

3、建立健全特别重大事故快速报道制度。注重宣传效果,增强新闻报道的主动性,协助支持新闻媒体,做好新闻报道工作。各乡镇(场)、各部门要积极协助、支持广电等新闻媒体做好突发事故现场的新闻发布工作。

4、充分发挥公益广告的优势,鼓励和倡导社会各界在新闻媒体制作播出公益广告,大力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积极倡导安全生产和安全生活方式,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