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口计生委十一五规划
工作计划范文 发布时间:2012/10/5
县人口计生委十一五规划
现阶段,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正处于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新的发展时期,主要任务是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同时,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阶段,要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须服从、服务于这个大局,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的精神,适应十一五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特制定《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十一五计划》。一、十五回顾
十五以来,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新进展。群众的生育观念发生了可喜的变化,出生人口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人口再生产类型实现了由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类型的历史性转变。总和生育率已达到更替水平。有效控制了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进入了低生育水平的发展阶段。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十五时期,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县上下的艰苦努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县户籍总人口数459989人,年平均出生人数6574人,年均出生率为14.14‰,人口自然增长率8.07‰,期末总人口470866万人,圆满完成了市、县下达的各年度人口计划,实现了年初确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
十五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取得较好成绩的同时,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是人口基数大,密度高。尽管未来五年的育龄妇女总量逐年下降,生育旺盛期育龄妇女(20-29岁)人群仍给今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带来较大压力;二是低生育水平还不稳定,工作发展不平衡,低生育水平的维持还不能完全脱离行政手段,低生育水平的基础还比较脆弱,少数乡镇的基层基础工作还相当薄弱,部分群众的生育观念和国家现行的生育政策规定还存在一定差距;三是随着生育水平和医疗卫生水平的提高,人口出生逐渐减少;顶部老化问题越来越严重,人口年龄日趋老龄化;四是流动人口大量出现,给计划生育工作带来压力与难度,特别是人户分离现象严重,更增加了计划生育工作的难度;五是基层计划生育干部的业务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的精神,以加大计生投入,夯实基础为重点,以创新管理体制,改进工作方法为动力,以改革考评体系,明确工作职责为手段,以推行村民自治,实现计生工作重心下移为载体,以增创亮点,突出工作实绩上水平为目标,坚持三不变,落实三为主,实行三结合,实现两个转变,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管理机制,为我县的现代化建议创造更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主要目标
十一五期末,全县人口总量控制在49.5万以内,年均计生率达到94%,年均人口出生率不超过13.26‰,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不超过7.66‰,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出生婴儿性别比趋向正常,育龄群众享有基本的避孕节育全程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普遍开展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选择,村级主动自觉抓计划生育工作的机制基本建立,实现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建立计划生育工作的调控体系和管理机制。
三、主要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深化宣传教育,建设新型生育文化,转变群众生育观念
广泛深入地开展全民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形式和手段,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提高宣传品的内涵和群众的可接受程度,增强宣传教育的效果,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渗透到社会各方面,使全社会进一步关注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了解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各级领导抓紧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自觉性,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供更加广泛的群众基础和良好的舆论氛围。
继续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公益性宣传,做好文化、科技、服务三下乡活动中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宣传,大力宣传和普及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和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方面的科普知识,增强人们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树立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顺其自然、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的科学、进步、文明的婚育观念,努力建设新型生育文化,组织好人口与计划生育重大主题的社会宣传活动。
坚持各级党委中心学习组学习邓小平人口思想和人口理论制度,加强基层党校的人口理论教育与培训,各中小学校开展人口国情,基本国情和青春期知识、性健康教育课程。建设好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培训中心。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口学校的建设,努力提高教育水平。加强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和政策咨询指导,不断提高电视台开设的计划生育专题节目和栏目质量,探索和创新宣传教育新的手段和领域。
(二)稳定生育政策,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
全面贯彻落实现行生育政策,规范生育秩序,控制计划外生育,及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实现计划生育的管理体制从管理为主向管理与服务相结合,以服务为主转变,从依靠强制行政措施向依法管理转变。
提高计划生育行政和执法水平。坚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实现计划生育管理由人治向法治的转变。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严格执行七不准规定,杜绝行政侵权行为的发生,切实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严格执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和《河南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流动人口管理办法》,全面落实户籍地与现居住地共同管理,并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制。
加强城区计划生育管理,进一步完善城区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管理服务体系。落实企业法人代表负责制,加强下岗、待业、人户分离等各类人群的计划生育管理,逐步建立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管理机制。
加强农村计划生育管理,初步形成县领导、乡(镇)负责,村自治,户落实的工作机制,实现农村计划生育管理由乡(镇)、村两级为主,向村民自治转变。
(三)实施三大工程,推行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
实施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工程,开展避孕节育的全程服务,加强对技术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搞好避孕节育对象的定期随访等服务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避孕节育方法的知情选择,让育龄群众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
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加强优生优育方面的宣传、指导,由计生、卫生等部门合作,切实搞好产前诊断和筛查、孕产期保健、新生儿疾病筛查、病残儿鉴定等技术服务工作,开展出生缺陷预防技术的引入、研究,不断降低可预防人口出生缺陷发生率。
实施生殖保健工程,围绕不同时期,育龄群众的需求,积极开展生殖保健知识教育服务,将查孕查环与查病防病结合起来,开展与生育、节育、不育相关的妇女生殖道疾病和其他常见妇科病的普查、防治及不孕不育症诊治等工作,做好防艾滋病、性病的宣传教育、咨询和技术服务工作,推广可满足不同需求的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新技术、新方法,提高避孕节育的有效率。
(四)加快信息化建设,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按照《统计法》的要求,建立健全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制度,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加强统计数据的综合治理,规范基层统计工作。从信息源头抓起,规范统计信息源头采集和处理方法,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变更及时。保持县、乡、村数据的一致性,不断提高统计质量。充分发挥统计监督和服务作用,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经常性工作,发挥各类抽样调查及典型调查的作用。加强统计分析与研究,掌握实情,为正确分析形势,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逐步完善与现代化管理方式相适应,与科学管理和优质服务相配套的计划生育系统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实现办公事务处理与运转自动化,信息交换与传输数字化,数据、统计、信息采集与分析以及宣传、服务、培训的网络化。提高信息系统的运行质量。充分发挥信息系统的引导和评估作用,加强与完善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的功能及应用,全面推广已婚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资料库,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利用水平。
(五)加快综合改革,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制定土地、企业、社会保障、户籍、劳动、教育、医疗等制度和发展措施时,要统筹考虑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相协调,有利于鼓励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和现行生育政策的落实,把计划生育与发展农村经济、帮助农民致富奔小康,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在资金、项目、科技、政策等方面采取优惠政策,帮助计划生育户、特别是一些贫困户增加经济收入,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提高他们的自我发展能力和经济社会地位。
按照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管理机制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积极发挥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的职能作用。建立村为主,组配合,户落实的自治模式,不断增强村级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能力和自治能力。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社会经济政策。坚持依法行政,正确执法,文明执法,形成规范,科学的管理制度,工作程序和质量标准。推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资源共享的计划生育服务体系。不断改善基层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和计划生育协会队伍结构。
以乡(镇)、村(居)为重点,切实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提高三为主的内涵质量,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基层组织建设和小康村、文明村、五好文明家庭等建设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居)活动。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和服务能力
加强计划生育机构建设,在机构改革中确保计划生育机构的稳定,明确乡(镇)党政机构中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职能。建立一支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精、会管理、善于做群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