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关于开展城市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工作计划范文 发布时间:2010/11/17

县政府关于开展城市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第2页

合相关部门搞好道路交通设施的设置和管理工作。县国土、工商、税务、供电、供水、电信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搞好配套服务。其他部门要全力落实工程建设工作任务,搞好协调配合,共同促进城市建设年活动顺利开展。
(四)加强舆论宣传
认真组织策划,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宣传开展城市建设年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城市房屋拆迁法规政策和城市规划建设工作。注意做到宣传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真正让城市规划建设和旧城旧村改造建设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城市建设年活动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