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领导班子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报告

工作汇报范文 发布时间:2013/1/27

国土局领导班子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报告

3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发表了《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讲话以来,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市委和省厅的安排,认真组织了学习,深刻领会了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并将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尤其是局领导班子在谋划和决策我市国土资源事业发展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统筹资源保护与保障的关系,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服务市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现将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分析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近年来国土资源工作的主要成效

市国土资源工作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厅的正确领导下,局党组始终坚持发展第一要义,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履行“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职能,不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大胆探索国土资源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各项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保护资源上台阶

一是耕地得到有效保护。我们站在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高度切实保护耕地,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占补平衡制度。积极推行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把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人和地块。严格耕地占补平衡,实行先补后占。大力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在确保耕地数量占补平衡的同时,提高耕地质量,改善耕作条件。通过不断努力,我市连续9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二是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不断规范。近年来,我市严格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一是将采矿权和探矿权通过市场配置,实行招拍挂。二是加强资源整合,今年已全面完成煤、铁矿资源整合任务。煤矿从204个整合到115个,生产规范大部分在6万吨以上,铁矿从32个整合至26个。三是坚决打击非法采矿探矿行为,连年开展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治理活动。在今年的矿整“回头看”行动中,开展全市性集中行动12次,炸毁无证井硐411个,摧毁没收生产设备158台(套),拆除厂棚266个,抓捕处理违法人员16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进一步规范。

三是执法监察力度进一步加强。严格土地执法监察是保护资源的有力手段。近年来,我们加大了执法监察力度,一是严格落实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制度。建立了土地执法监察网络,及时发现、制止违法用地行为。二是严厉打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近三年来,全市共立案查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424起,结案402起。在查事的同时也查人,对8名涉案人员分别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三是不断完善执法监察机制。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主抓的执法监察共同责任机制,将违法用地由国土部门一家管改变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共同管。同时,在内部也实行违法用地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将违法用地由执法支队一家管改变为内部相关职能科室和县市区局、乡镇国土所共同管,分层逐级明确责任。

(二)保障发展上水平

一是参与宏观调控,严把土地供应闸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积极参与宏观调控,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宏观调控的有关政策,严格把好土地供应的闸门,坚决执行“有保有压、突出重点、区别对待”的原则。按照市“十一五”规划的要求,优先保障“三化”用地,特别是工业化用地;重点保障园区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有利于经济结构调整的项目用地。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市场准入条件的项目,坚决不予供地。

二是服务发展要务,提供国土资源保障。近年来,我们在国家对建设用地实行宏观控制、计划管理的大形势下,为确保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对用地的需求,采取积极措施,争取国土资源部和省厅的支持,化解用地计划指标紧缺难题。至全市共报批建设用地3064.47公顷,超过计划近公顷,及时保证了我市一大批工业项目和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用地。

三是建立评价机制,推行节约集约用地。为切实解决土地利用效率不高的问题,我市正在开展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制订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工作技术方案。引导园区工业楼宇建设,推动土地集约利用。在高新区实行入园企业评价和准入制度,坚持“占地50亩以下,投资规模5000万元以下不单独供地”的投资强度标准,并按不同企业明确提出了单位投资密度和单位亩产税收标准。如:金属制造单位投资密度需达到1900元/㎡,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单位投资密度需达到2800元/㎡等。

四是规范土地市场,促进资源市场配置。为显化土地资产,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我们不断完善和健全相关制度,培育规范土地市场。一是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建立会审制度,成立出让会审领导小组,通过集体审议确定土地招拍挂出让中的重大事项。二是出台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底价确定试行办法》,明确宗地出让底价采取集体会审的方式,规定了宗地出让底价的确定方式和计算方法,以减少人为因素对交易底价的影响。三是制定了《市土地一级市场地价评价统一委托暂行办法》,实行土地一级市场地价评估统一委托,排除和减少外界干扰,确保政府土地收益不流失。

(三)维护权益有实招

一是完善补偿安置办法。有效维护被征地拆迁农民的合法权益。一是严格执行征地拆迁补偿资金专户制度,项目开征前,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统一专户管理,确保补偿及时足额到位。二是建立了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将失地农民纳入社保安置,集中建设安置房统一安置被征地拆迁农民。

二是热情接待来信来访。我们十分重视**工作,重视服务对象的诉求。近三年来,我们共接待来信来访300多起,做到了接访热情,回访及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制订了《市国土资源局**工作制度》。三是建立了领导包案、领导接待日、领导阅批信件和主要领导定期接访制度。四是设立了专门接待**场所,并安排专人接待。

(四)服务社会有举措

一是预防治理结合,保护地质环境。我们已完成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对全市22个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动态巡查,完成了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评估工作,深入实施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规划,全面落实了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制度。今年我们在炎陵县、醴陵市分别进行了一次地质灾害防治演练,同时,湘东铁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酒埠江国家地质公园建设已开工;天元区发现恐龙化石地质遗迹,正在积极筹建恐龙地质公园。

二是开展土地整理,服务新农村建设。近三年来,我市共获得国土资源部和省厅批准立项项目56个,总投资3.14亿元。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农村生活、生产、生态环境,提高了耕地数量和质量,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资金和技术支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实行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今年5月1日,市国土资源局全面启动了电子政务,对办事流程进行了优化,实行网上审批,8月份又进一步缩短了办事时限,土地审批、交易、发证等46项业务办理全面提速,除法律法规有规定时限外,办理时限在以前的基础上缩短了三分之一,办事效率得到了提高,为服务对象提供了便利、快捷的服务。

(五)班子建设强素质

近年来,我们班子内部团结,班子成员之间既有明确分工,又有密切配合,相互补台,班子成员都能想全局、顾全大局、为全局,能正确处理好局部全局分工与合作,处理好对分管工作负直接责任与局长负总责的关系,共事氛围和谐,局党组和局行政的决策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特别是在廉政建设方面,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保证了在廉政建设方面没有出问题。

今年,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新的领导班子到任后,继续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协作,廉洁勤政,联系群众,表现出了较高的整体素质。一是团结和谐观念强。局党组成员相互信任,团结共事和谐相处,不相互拆台,营造了一个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二是政治素养高,大局观念强。党组成员政治素养高,事事从大局出发,配合默契,都以把市国土资源工作上一个新台阶为目标共同努力。三是改革创新意识强。局党组成员用发展的眼光,创新的方法,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大胆改革,勇于创新,探索解决我市国土资源管理问题的新路子。四是凝聚力、战斗力强。班子调整后都能迅速进入角色,体现了较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形成了强大的凝聚力、战斗力,工作效果明显,国土资源部门形象好。在新的领导班子带领下,全局干部职工奋发工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地履行职责,形成一种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各项工作得以顺利推进,行政效率、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得到了上级领导和服务对象的充分肯定。

二、当前国土资源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我们通过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设立网站、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共收集13个方面28项具体意见和建议,并将其梳理和归纳成八个方面的问题。

(一)学习调研不深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市国土资源局开展了一系列的学习调研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但目前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集中业务培训不够,难以提升干部职工的综合业务素质,有些干部职工只了解本部门的业务工作,对其他部门的工作一问三不知;二是外出考察学习不多,没有开拓视野,不能及时了解其他单位的新思路、新办法、新经验;三是党组成员忙于事务性工作,对分管部门的业务研究工作抓得还不够到位;四是没有专门的调研机构,对工作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不能及时组织调查研究并拿出解决办法和方案。五是没有专门的宣传教育机构,宣传力度不大,导致做了很多实事之后,却没有在社会上形成较大的影响,没有更好地树立部门形象。

(二)体制机制不顺

1.国土资源管理体制不顺。,国土资源系统管理体制改革以来,市局收编了5个县(市)国土资源局和其下属乡镇国土所的人员,并将县(市)局副科级以上干部的考察任免权上收到市局,而在事和财方面仍然维持原状。四年多的实践表明,这种不全面的管理体制改革存在诸多问题:一是各县(市)局的业务工作很不规范,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律上、程序上存在暇疵;二是一些基础工作,缺乏足够的财力支撑,难以推进。如第二次土地大调查、基层国土所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