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层级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

工作汇报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14

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层级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第3页

按每个村(居)扣10分计算。

3.人口出生数据统计误差率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5分;避孕节育措施统计数据误差率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3分。

4.发生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终止妊娠1例扣50分;发生后能及时查处相关单位和人员的,不扣分。

5.对调查样本点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实行个案扣分。

(三)综合考评及奖惩办法

1.综合考评:以省、市、区的全(半)年考核、经常性抽查及平时掌握情况为依据,对各镇(街道、经济区)进行综合评定。受省、市抽检的镇(街道、经济区),以省、市年终(含平时飞行检查)的考核情况作为全年考评依据。

(1)先进镇(街道、经济区):

①完成区下达年度人口计生工作任务,计划生育率95%以上,考评总分1900分以上(含1900分)。②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措施落实、监管到位、成绩显著。③无政策外出生村(居)所占的比例达30%以上或政策外多孩率低于区的平均水平。④经费投入比上年有所增长。⑤社会抚养费征收率65%以上。

(2)达标镇(街道、经济区):

①基本完成区下达年度人口计生工作任务,考评总分1700(含1700分)~1900分(不含1900分)。②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措施落实、监管到位。

(3)不达标镇(街道、经济区):

未完成区下达的人口计划责任制指标或考评总分1700分以下。

(4)先进村(居):

①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人口计生工作任务,计划生育率达95%以上。②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经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组织验收达标。③7月1日至6月30日有生育的已婚育龄妇女90%以上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④查环查孕率达98%以上。

2.奖惩办法:

(1)对未能完成人口计划责任制指标的镇(街道、经济区)、村(居),列为“提醒注意”单位;人口计划责任制指标不达标,且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基础工作薄弱的,列为“黄牌警告”单位;连续两年被“提醒注意”的,列为“黄牌警告”单位。

经考核评定为先进单位的,由区委、区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凡被列为“提醒注意”或“黄牌警告”的单位,由区委、区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并对有关责任人按省提出的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进行处理。

(2)其他奖励:

①被评为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的镇(街道、经济区)奖励40,000元,被评为达标单位的奖励10,000元。

②被评为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的镇(街道、经济区),奖给该单位书记、镇长(主任)、分管领导各2,000元;计生办主任1,000元、副主任800元。

③被评为计划生育先进村(居)的,奖给单位1,000元,另奖给该单位书记、主任、计生专干各1,000元;

④被评为计划生育先进个人的奖800元(按镇、村两级专干数的35%评选先进个人)。

⑤区直有关职能部门能按责任书规定履行职责,经考核验收被评为先进的,奖励该部门6,000元;经考核验收达标的,奖励该部门3,000元。

⑥为推动创“两无”活动开展,对年度内无政策外多孩出生的镇(街道、经济区)奖励10,000元,对无政策外出生的村(居)奖励3,000元。

⑦经检查,对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措施落实、成效显著(出生人口性别比110以下)的镇(街道、经济区),奖励10,000元(检查方案另行制订)。

⑧设立计划生育突出贡献奖2个,奖给年度内对计划生育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每个奖金20,000元。

⑨设立计划生育创新奖2个,对我区计划生育系统内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机制、推动工作上新台阶的单位给予奖励,每个奖金20,000元。

(3)全区奖金总额约90万元,由区财政解决。

五、本方案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