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和改革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工作汇报范文 发布时间:2012/4/23

发展和改革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报告第2页

1、着力解决医药医疗、卫生服务、教育及其他行业存在的问题,认真治理乱收费行为,确保国家价格收费政策的贯彻落实,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共受理办结价格举报案件12件,查处价格违法案件6件,违法金额30.178万元,经济制裁总金额30.708万元,其中责令退还用户17.3万元,罚款0.5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2.878万元。

2、严肃查处不正之风和违规违纪行为,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年内,结合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全面查找了我单位存在的问题,并根据群众意见,经过研究制定了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认真进行了整改,并取得了初步成效。多年来,由于我局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意见和问题,从源头上杜绝了不正之风和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从来没有因履行部门职责不力而引发群体上访事件的情况。

3、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把好投资项目准入审批关,杜绝了盲目投资、重复建设、破坏环境、浪费资源以及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违背科学发展观的现象发生。

4、严格执行公务员八条禁令和有关工作纪律规定,《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实施后,我局多次召开职工会学习传达,并重申若有违反八条禁令者,按干管权限坚决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绝不手软,从而保障了八条禁令的实施,杜绝了违反八条禁令现象的发生;也没有出现工作日机关干部职工玩扑克赌酒和中午饮酒影响工作的情况。

5、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支农惠农、扩大内需、“两免一补”政策,查处涉农乱收费、严厉打击哄抬农资价格的坑农害农行为;严格对涉农部门《收费许可证》进行年度审验,国家明文取消的涉农收费项目,坚决及时取消,加强涉农收费管理,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制定了籽种销售最高限价,下发相关单位执行;把化肥、籽种、农药价格管理纳入执法工作重点,依法开展涉农收费检查,严肃查处涉农价格违法案件,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保障和维护了农民利益,有效促进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

(六)查办案件

1、在办理群众举报案件和领导批转的**案件方面,本年度受理群众举报的价格收费违法案件12件,接到领导批转的价格**案件2件,对这些举报案件和**案件依法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及时将调查处理结果回复**举报人,做到让被处理人心服,让**举报人满意。

2、在纪检案件查办方面,主要是认真落实好上级纪检机关的纪律、监察建议书,配合上级纪检机关做好案件查办的相关工作。同时,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加强干部职工教育,防患未然,杜绝了违规违纪案件在本部门的发生。

三、责任考核

我局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书,分别由局长与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签订执行,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本部门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一起安排,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年底按照百分制分95—100分为优秀、90—94分为合格、85—89为基本合格、84分以下为不合格四个等次进行综合考核。经11月6日组织群众进行考核,我局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13名同志,优秀4名,合格9名。

四、责任追究

1、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曲靖市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和追究的试行办法》、《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年内没有违反这些规定、条例、办法的情况发生。

2、运用考核结果,严格兑现奖惩。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行“一票否决”,考评不合格的科室和个人,惩扣责任保证金,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责任人应提出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

五、工作创新

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一是加强学习和教育,促进全局职工进一步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抵御腐败的自我防范能力;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有考核;三是明确责任,主要领导负责抓好全局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管领导负责抓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科室负责人抓好科室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层层签订责任书,使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了实处;四是根据我局实际,重点抓好具有项目投资行政审批和价格收费行政审批权利的相关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防止行政审批过程中的腐败现象发生;五是对县委、政府安排涉及我局办理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分解事项,结合部门实际,实行再次分解,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及办理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部门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总之,在中,我们结合部门实际,根据罗办发[]11号、罗纪办发[]7号文件精神,按照县委、政府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与部门职能结合起来,融入到业务工作中,认真组织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有效促进了部门各项工作,使我们部门的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附:县委、政府安排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工作事项办理情况

年十一月十五日

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县委、政府

安排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工作事项办理情况

根据罗办发[]11号文件精神,对县委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事项,按照单位内部各科室的职能,实行目标责任制逐项分解后,明确牵头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的办法进行办理落实,任务下达后,各科室按照办理要求,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一起抓好落实,确保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的顺利开展。

(一)牵头办理事项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

落实情况: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加快投资体制改革的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继续深入贯彻执行《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实施办法(试行)》和《云南省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备案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综合评估和论证,注重环境保护和提高投资回报率。严格把好投资项目准入审批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注重环境保护,没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投资回报率低的投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对不使用政府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国家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县级发改部门无此核准权);对不使用政府资金投资建设以外非国家禁止和限制类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管理,不再实行审批制管理;对使用政府性资金和需国家平衡建设条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仍实行审批制度管理,从而加大了我县投资体制改革力度,减少了行政审批环节和行政审批范围,有效地促进了行政办事效率的提高。全年共审批投资项目59个、备案项目28个、上报上级核准项目16个;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可完成28.5亿元,完成市政府下达任务的100.25%,比上年增6.63亿元,增长30.3%。

(二)协办事项

1、着力加强对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监督检查,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县纪委牵头)

落实情况: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把促进发展作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县委、政府提出的“三提五跨越”、“扩内需、保增长、保民生、保安全、保稳定”的总体要求,结合县情,在制定全县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与计划、固定资产投资规划、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工业经济发展规划、社会发展规划,使科学发展观贯穿于这些规划中,体现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科学发展的思路,杜绝了违背科学发展观的现象发生。

(二) 坚决清理纠正各种不良风气(县纪委牵头)

落实情况:按照本项工作任务要求,根据部门职能,主要是抓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认真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严禁审批楼堂馆所建设项目,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杜绝盲目投资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一切违背科学发展观的现象发生,纠正各种不良风气。

(三)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严禁发生与公共利益冲突的行为(公安局牵头)

落实情况:认真落实“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外定居的有关规定,坚持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并按要求如实报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外定居等情况,没有发生与公共利益冲突的情况。

(四)、认真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卫生局牵头)

落实情况:一是严格实行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业收费项目《许可证》年审制度,加强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业收费管理,国家明文规定变更或取消的收费项目,坚决及时变更或取消;二是加大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业的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业价格违法行为,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五)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教育局牵头)

落实情况: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二是严格实行中、小学教育收费项目《许可证》年审制度,加强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三是国家明文取消或变更的收费项目,及时发文取消,并注销或变更收费项目《许可证》。四是加大对教育收费的检查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教育乱收费违法案件,治理乱收费现象,有效促进国家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

(六)认真调查处理环境污染问题(环保局牵头)

落实情况:根据部门职能,一是对现有企业排污达不到国家标准的,凡申请技改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对新申请项目,没有环保部门批准的相关资料,一律不予批准建设;

(七)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建设局牵头)

落实情况:根据部门职能,主要做好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政策,按照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程序,把好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关,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建立良好的投资环境。

(八)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国土局牵头)

落实情况:按照该项工作任务的具体要求,在审批建设项目过程中,严格审批程序,控制大量占用土地的建设项目,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的合法权益,切实保护耕地。

(九)加强落实中央、和省、市支农惠农政策,查处涉农乱收费、严厉打击哄抬农资价格的坑农害农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