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双项活动情况汇报

工作汇报范文 发布时间:2010/9/29

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双项活动情况汇报

我们区人民检察院现有干警47人,全部为大学本科学历,其中检察官34人,办公面积3400平方米。近年来,我院在市委政法委及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建设以业务管理为中心,队伍建设为保障,信息化建设为手段的“三位一体”管理模式,以及市检察院提出的“提升队伍素质,提升执法水平”的要求,发扬与时俱进、敢为人先的精神,坚持自主创新、大胆实践的理念,先后尝试性地引入了国际先进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扎实有效地开展了以“执法档案”为载体的执法质量年活动,科学的运用智能办公软件,初步探索出了一个以现代化为取向,公平、高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正规化管理模式,提升了检察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以来,我院先后被授予“省政法系统执法质量年活动先进集体”、“省级优秀院”等光荣称号;连续三年在系统年度目标考核中名列前茅,三次获市级先进院的光荣称号,院研究室被省院荣记“集体二等功”,院公诉科连续两年获全市劳模大会先进集体光荣称号;先后有多位干警分别被省、市有关部门表彰,分获“全省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政法领导干部标兵”、省“检察系统优秀侦察能手”、“优秀公诉人”,市“十佳政法干警”、“十佳检察官”、“杰出青年卫士”等光荣称号。

今年一季度以来,全省政法机关广泛开展了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活动,以及正规化管理活动,我院全院上下对这两项活动高度重视,按照市委政法委以及市检察院的具体部署,紧密联系检察业务工作实际,充分做到“两个克服,三个深刻领会,三个紧密结合”,扎实有效、稳步推进地开展双项活动,下面我汇报一下我院双项活动中的几点做法:

一、抓住精神实质,进一步提高干警思想认识

这次学习活动,我们总结汲取了以往开展活动的经验教训,抓住精神实质,克服厌战情绪,在“实”字上下功夫,克服形式主义,为此我们广泛开展动员,要求全院干警提高认识、深刻领会精神,充分认识到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以及正规化管理活动,是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大举措,是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的重大举措,是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的奠基工程,是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灵魂工程。深刻领会胡总书记在在全国政法工作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首次给政法机关以清晰的定位:就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下开展,为党和国家工大局服务;指明了政法工作的政治任务:就是切实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切实维护人民权益,确定社会大局稳定,工作任务是以化解矛盾为主线,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承担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任;提出了政法队伍建设的方向:就是增强政法机关的执法能力,集中体现在执法公信力上,执法公信力来源于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来源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动员和组织干警合理安排学习、注重活动实效,确保把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队伍管理相结合,与业务管理相结合,与检察工作相结合。通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及正规化管理活动进一步坚定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进一步推动各项检察工作,进一步推动检察队伍建设。

二、开展学习活动,进一步提升干警理论修养

我们把开展正规化建设活动与政法机关正在开展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紧密结合在一起,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将全院学习讨论分为两个层次,区分重点,全面推进。一是抓好党组成员的学习,院党组成员在自学的基础上,重点做好“马克思主义法制观及其在中国的发展”、“中国国情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西方法律文化和法律制度比较”、“政法工作要把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作为出发点和检验标准”四个专题的学习,每位党组成员结合实际情况,选择一个专题进行中心发言。截止目前,我院党组已经先后两次进行专题学习,院里两位副检察长就“马克思主义法制观及其在中国的发展”、“中国国情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分别做了中心发言;二是抓好全院干警的学习。全院干警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等多种形式,重点学习胡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为了督促和促进全院干警的学习,我们特意在内网上开辟了《学习园地》专栏,载入了党的十七大报告、胡总书记在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原文,规定每位干警都要通读这两个重要文献,并分别撰写心得体会及笔记,目前,院里绝大部分干警已将心得体会上传到内网上,我们还由院政工科牵头,组织院部分学习骨干正在编写大学习大讨论及正规化管理百题问答,通过问答的形式来解决干警在学习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使全院干警理解和掌握学习中的重点问题。下一步,我们拟邀请市委党校专家就十七大报告做一次专题辅导报告。

三、加强队伍建设,将学习活动与队伍管理相结合

今年四月份,我院在市检察院的大力支持下,经区委同意,紧密围绕正规化建设这一主题,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了“竞争上岗、双选双聘”活动,院内十二个科室的正副科局长全部竞争上岗,二十四名普通干警均通过了双选双聘。通过这一重大调整,使我院的干部队伍素质,尤其是中层干部队伍素质得到了显著的提高,进一步优化了队伍结构,我们以此为契机,结合组织开展党的十七大精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及正规化管理活动,在全院范围内大力开展了“用实际行动书写检察文化新篇章”为主题的检察文化建设,采取了“用先进典型激励干警,用规章制度约束干警”的办法,弘扬干警的感人事迹,规范干警的日常行为。

针对我院干警在日常工作中所体现出的忘我精神我们归纳整理出了铁锋区人民检察院的“八种精神”,即:忠于人民,忠诚法律的精神;公正执法,克己奉公的精神;崇尚学习,勇于创新的精神;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精神;团结互助,感恩善念的精神;求真务实,精益求精的精神;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精神;向我看齐,率先垂范的精神。这“八种精神”中包含着许许多多感人事迹,如:公诉科长董景福同志因长期超负荷的工作患上了严重的心脏病,为了不耽误工作,在明知病情日益严重的情况下也不肯住院治疗,仅靠服口服药维持,直到晕倒在药店的门口才被家人送到医院,住院治疗期间,在病房中还坚持指挥科里工作,接待案件当事人。充分体现了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精神;再比如:省院派到我院挂职的检察长助理李元端同志到任后,院领导不仅放手让他参与检察业务和调研、培训工作,而且经常和他谈心、聊家常,一些干警也和他交上了朋友,使他时时刻刻感受到家一般的温暖。在得知李元端同志还有1万余元的助学贷款没有偿还,而其父母是湖南贫困山区的农民,根本无力为其偿还的情况后,全院40多名干警自发为其捐款1万元,其中检察长修洪文个人捐款元,干警们最少的也捐了100元,帮助李元端同志解决了这个难题,令他十分感动,李元端同志也用优异的工作成绩回报了我院干警对他的关爱,由他牵头的院调研小组撰写的《检察委员会制度的研究》一文获当年省院二等奖。这充分体现了我院所提倡的团结互助,感恩善念的精神。通过崇高精神的弘扬,先进典型的宣传,使全院干警的心灵得到进一步的升华,初步形成了学先进,赶先进,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处处为大局着想的良好氛围。

在抓先进,树典型的同时,我们还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摸索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来规范干警的日常行为,早在,我院就形成了《铁锋区人民检察院规章制度汇编》,制定了切合实际的33条规章制度,涵盖了从检察业务到队伍建设的各个层面,多年了,我们在这个汇编的基础上,不断的改进和完善,使其体现出鲜明的时代气息,今年4月份,我们针对院内少数干警出现的组织纪律涣散的苗头,及时出台了《铁锋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工作纪律十项规定》,各科室及每位干警采取十分制,在参加集体活动、遵守工作纪律、值班值宿、办案安全、车辆安全等诸多方面采取扣分制,每位干警违反规定扣除相应的分数,同时本科室及科室负责人、主管检察长也要相应扣分,各部门及个人如被扣3分,不得参与年终评比,个人被扣5分者待岗学习,部门领导被扣3分,取消晋级资格,被扣5分给予黄牌警告,被扣6分以上引咎辞职,主管检察长及党组成员被扣5分,要在党组会上做检讨,被扣10分引咎辞职。规定的实行,对全院干警是个巨大的触动,我们有一位科长在上班期间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其本人被直接黄牌警告,所在科室、主管检察长被扣除了相应的分数。这十项规定的实行,进一步规范了干警的日常行为,使全院干警队伍正规化建设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四、持续改进,将学习活动与业务管理相结合

正规化管理是一项综合工程,它涵盖于政法工作的各个方面,干警队伍建设正规化是基础,执法理念、执法水平的显著提高,才是正规化建设的目的。为此,我们秉承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中坚持质量第一、过程控制、绩效管理和持续改进的原则,对全院干警执法档案进一步完善,在制定《铁锋区检察院执法档案工作实施细则》,确定了执法档案的范围、内容、类别、考核、管理等项目的基础上,做到了执法档案的“三个涵盖”,即涵盖全部执法职能、涵盖全部执法过程、涵盖全部执法人员。

今年我们又实施“四个一”措施保证执法档案工作扎实有效地运行,即“一案一登记,一案一评定,一月一考评,一季一通报。具体说,就是每件案件一旦受理,就在执法档案上进行登记,并对案件处理全过程进行记录;案件判决完毕,马上由主管领导进行质量等级的评定;各业务科室每个月对本科干警办案质量情况进行一次评定;每个季度全院对全体办案干警执法质量情况进行一次通报。通过越来越成熟的运用执法档案,检察业务工作收到了明显的成效。一是执法质量意识明显增强。在今年3月份,反渎职侵权局查处一起案件过程中,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