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情况汇报

工作汇报范文 发布时间:2012/10/27

洛南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情况汇报第2页

再整治,而是同步进行,能处理的当即处理,该炸坑口的马上就炸,该关闭的立即关闭,该扣押的立即扣押,该罚没的立即罚没,不能当即处理的迅速做出安排意见。三是部门联动。在工作中,各有关部门联合组队,同时上阵,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在县政府的统一组织下,国土资源部门发挥好牵头。四是建档立卡。在“三查”中,对清查的所有内容,全部列出统计表,一矿一表,一矿一个档案,由县整规办统一制发,由负责排查该矿的负责人填写,由各矿山企业盖章,作为今后处理、抽查和验收的依据。
为了彻底查清我县的矿山企业基本情况,我县制抽调专人兵分两路对全县区域内的矿山企业进行了调查摸底,共现场走访矿区地勘单位和相关部门108个,查阅矿权设置资料104个,矿权设置批件20余份,排查出各类违法案件14起,无证开采的3起,越界开采的3起,非法转让承包的1起,以采代探的3起,改变开采方式的4起。已查处的违法案件11起,有1起越界开采的案件市资源局正在处理中,以采代探的2起我县矿产稽查大队正在处理中;查处各类违规行为102件,其中限期补办土地征占手续的的11件,限期补办林地征占手续的12家,限期办理安全许可证的26家,限期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19家,限期办理水土保持方案的36家。目前,我县的105个采矿业,52个勘查项目已全部进行了建档立卡。通过全面“三查”整顿,及时准确的掌握了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和现状,并提出了具体的梳理意见和整顿措施,查处了违法违规行为,为下一步工作奠定了基础。
(四)严格执法,严肃查处各类矿产违法案件。
在“三查”工作的基础上,以整顿为重点,坚持治乱与治散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在整顿中规范,积极探索矿产资源治本之策。整顿工作中我县从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入手,坚决取缔无证勘查、开采以及持过期失效勘查、开采许可证,严肃查处越界开采,擅自变更探矿权、采矿权主体、以采代探、非法转让、承包探矿权(采矿权)以及不按设计施工,不按方案开采,破坏浪费资源的行为;坚决关闭在各类保护区、禁采区开采的矿山企业和严重污染环境,环保措施不达标的企业,有效的遏制了无证开采、勘查行为,规范了矿山秩序。
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在于依法治乱,规范管理,全面实现矿产资源开发的有序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在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中,我们从一开始就把依法查处、依法办案工作放到突出位置,与公安、工商、监察以及司法部门建立了有效的联合执法机制,不等不靠,主动出击,坚决同各种违法行为作斗争。县上抽调国土、公安、安监等有关部门抽调专人组成工作队,开展了多次专项整顿,截止10月底,全县出动人力600多人次,对全县矿区范围20多个乡镇进行了巡查治理,出动车辆150次,清查涉及黄龙钼矿区、驾鹿黑山铁矿区、小秦岭金矿区、保安洛源多金属矿区以及三要、灵口、庙台、兑山非金属矿区等区域,依法严厉打击了无证勘查、无证开采、越界开采、乱采滥挖、以采代探、圈而不探、非法转让探矿权以及矿权设置不合理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专项治理。同时,还集中对破坏性、掠夺性开采,造成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和存在不安全隐患等不符合条件的矿山企业进行了清理整顿。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我县与各乡(镇)国土资源所签订了矿产资源管理责任书,与探矿权人签订了矿产资源勘查项目责任书。同时,为了加强矿山安全,下发了《关于开展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矿山管理确保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统筹安排,从国土局和各乡镇政府抽调力量组成工作队,从8月初开始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对非法开采的企业和个人坚决予以取缔。10月份对驾鹿矿区的刘家院、葫芦沟、三套沟、太子坪、孙家沟、回马坪以及洛源镇矿区进行了小范围的矿业秩序治理整顿,经过整治有力的打击了矿山违法行为,彻底消除了不安全隐患,巩固了矿业秩序治理整顿成果,维护了我县矿业开发秩序健康有序发展。并使各乡镇和国土所明确了职责,夯实了责任,强化了措施,切实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落到了实处。今年以来,全县共依法炸毁机械33台,封堵非法采矿坑口156个,拆除工棚160间,取缔氰化池40个,收缴电线2万余米,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0起,立案康达到100%,查结率达98%以上。
(五)突出重点,开展砖瓦窑的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省、市《关于开展清理整顿砖瓦窑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县成立了治理整顿砖瓦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抽调国土资源局监察股和土地监察大队30余名干部组建了东、西、北三路清理整顿工作队,对全县砖瓦窑用地情况进行了逐宗调查核实,摸清了全县砖瓦窑的有关情况。全县共有砖厂51个,占地814.2亩,瓦窑6个,占地3亩,均无用地审批手续,针对砖瓦窑管理混乱的现象,在清理整顿活动中,工作队进一步加大对各砖瓦窑违法用地的行政处罚兑现工作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全县的砖瓦窑进行合理调整布局。严格限定了砖瓦窑的取土范围和取土深度,要求取土后耕作层至少保持在2米以上,禁止在大块耕地、平地和基本农田取土,督促各乡镇和砖瓦窑厂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取土规划,砖瓦窑厂和乡、村、组签订取土协议、土地复垦协议,规范砖瓦窑厂的取土行为,并按要求进行技术改造,严格控制砖瓦窑用地规模,减少数量,按产业政策逐步取缔,取大限度的避免对现有耕地的破坏,依法关停一些制砖生产取土后形成的空场地,加大复耕力度和综合治理,使之恢复生产。目前,砖瓦窑的整顿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六)优化布局,资源整合工作取得新进展。
在矿产资源开发的实践中,我们深深体会到,我县矿产资源开发的最大矛盾是整顿、整合,最大的利益也是整顿、整合。对此,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下发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认真研究,精心部署,迅速在全县开展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并将矿产资源整合工作作为当前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精心部署,有序推进,坚持以规划引导整合,以治“散”治“乱”促进整合,以部门沟通协调推动整合,以典型示范带动整合,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县矿产资源整合工作。
为了切实做好整合工作,县政府多次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和矿山企业负责人,要求各部门、各矿区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学习国务院、省、市政府《通知》精神,对全县矿产资源整合工作专门做了布置,提出了要求。以黄龙钼矿为重点,在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的基础上,依照《洛南县矿产资源规划》,按照生产能力与储量规模相适应,开发与保护相协调,安全生产与生态环境相统一的原则,组织了有一定业务能力,责任心强的同志经过深入实际,摸底调查,研究讨论,于7月中旬制定出了《洛南县矿产资源整合方案》和《洛南县黄龙钼矿资源整合方案》的讨论稿,发送给县委、政府领导和整击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征求修改意见,在两个《方案》编制和研讨过程中,各级各部门给予了高度重视,认真提出修订意见,使《方案》的制定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县政府又组织各职能部门和整规办召开了《洛南县矿产资源整合方案》和《洛南县黄龙钼矿资源整合方案》研讨会,专题讨论方案,为整合工作理清了思路,明确了原则,指明了方向,积极地推进了资源整合工作。
为了保证矿产资源整合工作的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了矿产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由刘文亮县长任组长,副县长程诗有、李丹峰任副组长,乡企、国土、安监、环保、公安、林业、工商、水保、国税、石门镇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为了使资源整合工作有序开展,针对我县大矿少,小矿多,矿山“多、小、散、乱”的问题,确定了重点矿区和重点矿种,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整合范围以及方法步骤和政策措施,按照“统一规划,科学布局,抓大限小,扶优扶强,做大做强矿产业”的总体思路和“政府引导、市场调节、资源配置、延伸提效”的总体要求进行整合,县政府多次召开黄龙钼业小区座谈会和研讨会,就资源整合工作进行了研究探讨、布置安排;县政府主管领导深入黄龙钼矿各企业,走访座谈,分析形势,帮助他们提高认识,完善措施,提高资源调整布局工作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进展。黄龙钼矿区王河沟矿体6证9家企业在自愿的原则下,以独立矿体为单位就近挂靠,成立了九龙钼业有限公司,使我县资源整合工作迈出了可喜的一步,并已转入全面实施阶段。同时,另有其它几个矿区又先后纳入了重点矿区整合范畴,并相继开展了整合工作,根据初步统计,矿山数量明显减少,生产明显提升,矿产资源得到了合理开发和利用,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实现了规模开发、集约发展。
(七)严格政策约束,矿政管理逐步走向规范。
在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中,我们紧密联系实际,在抓整顿的同时,努力在规范上做文章,主要抓了以下五点:一是抓好采矿权年检工作。我县认真贯彻《关于加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促进煤矿回采率提高的通知》(国土资发[]88号)、《关于加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116号)文件,对全县105家持证矿山进行了年检(其中已吊销或拟注销企业6家)。参加年检的企业共99家,其中市局年检73家,县局年检26家。未参加年检企业3家,年检率97%。在年检过程中,采用年检与资源补偿费及采矿权使用费收缴工作相结合的方法,使资源补偿费的收缴卓有成效,年检中共征收矿产补偿费120万元;使“三率”指标与责任制挂钩,及时发现并纠正了矿山企业的违法行为,年检中共查处违法案件3起,均已查处。通过年检,进一步查清了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提高了采矿权人对年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有效保护和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提供了依据;进一步促进了矿山企业履行规定义务的自觉性,维持了正常的矿业秩序。二是切实加强矿产资源储量管理。为了确保矿产资源储量核查检测工作顺利完成,根据国土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