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汇报

工作汇报范文 发布时间:2017/8/21

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汇报


为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全镇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平安”建设,根据市综治委《关于深入开展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镇认真组织开展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接到上级文件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成立了由镇长陶志华同志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谭振田,副镇长茆则岭同志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也相应成立了工作专班,安排人员,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我镇依托综治**办,深入到村(社区)组、企事业单位等地和重点行业、领域采取拉网式排查矛盾纠纷,做到隐患排查清楚,突出问题掌握清楚,纠纷原因调查清楚,重要对象登记清楚。目前已排查出亲水苑开发商大祥公司一房多卖纠纷案,市公安正在调差取证中,原法人代表已被刑拘。
二、完善机制,强化措施。
为加强和规范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镇综治委还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建立完善多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一是定期排查制度。坚持做到“三排查”,即社会矛盾纠纷经常排查;难点、热点问题集中排查;重大矛盾重点排查。二是定期报告制度,规定每月25日为定期报告日,实行零报告。三是定期通报制度和调度会制度。同时对矛盾集中、隐患较大、久拖不决的矛盾适时召开调度会议,落实牵头单位、协助单位,落实责任人,形成调处联动、责任共担格局。
三、强化责任,严肃纪律。
镇综治委此项工作纳入综合治理年度检查范围,督促“一把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为促进各类矛盾隐患有效解决,镇综治委建立重大矛盾隐患检查督办制,对排查调处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影响或出现类似事件的村(社区)、部门,对其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