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司法局行政培训工作方案
2011年司法局行政培训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我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增强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素质和能力,经研究决定,从现在到明年1月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执法(执业)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全员参训、立足岗位、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基本要求,以切实履行司法行政工作首要政治任务和基本职责为目的,广泛开展执法(执业)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为推动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执法(执业)大培训、岗位大练兵,使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切实做到“四个在心中”;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胜任本职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努力成为本职岗位的行家里手;执法执业行为进一步规范,严格执行各项法规政策,依法行政、依法执业、公正廉洁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职业道德进一步强化,恪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司法行政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三、重点内容:
这次培训练兵活动,应重点抓好八个方面的内容:
(一)政治理论培训。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学习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六个为什么”理论知识,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职业道德、纪律作风和廉洁自律的重要文件精神,认真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教育,打牢依法行政、依法执业和公正廉洁执法的思想基础。
(二)法律法规培训。认真学习《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律师法》、《公证法》、《法律援助条例》等与司法行政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执行法律法规的能力。
(三)司法行政工作规章制度培训。组织机关公务员学习各项行政管理规定、办文办会办事程序等,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水平和效率。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学习本行业的管理规定和制度,确保法律服务更加优质高效。
(四)舆论宣传培训。认真学习新闻宣传工作的有关规定。学习现代媒体、网络的运作流程、舆论宣传、社会热点问题形成、司法行政工作中易引起社会关注问题防范等基本知识以及相关纪律要求,切实提高正确的舆论宣传能力。
(五)信息化实战应用训练。普遍开展计算机应用、通讯、监控系统的管理使用、办公软件和网络的操作技能等培训,重点加强信息采集、分析研判和网上传输的实战应用训练,最大限度地发挥现代化监管技术手段在实战中的效用。
(六)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训练。组织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开展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训练,着力提高突发事件的能力。
(七)岗位技能训练。根据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同岗位特点,分类开展业务技能训练,切实提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水平。机关公务员重点进行本岗位行政管理和服务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培训。法律服务工作者重点进行新颁法律法规、法律服务实务和操作等培训。
(八)纪律作风训练。普遍加强纪律作风教育,开展着装、仪容、举止等训练,规范行为习惯。切实提高组织纪律性、体能素质和实战能力。
四、组织实施:
(一)准备阶段:今年4月之前,认真学习贯彻司法部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电视电话动员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全系统实施方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今年4月—11月,各科、室、处、中心、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区属人民调解组织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实施方案或计划安排,做好组织落实。
在活动中,坚持领导带头和全员参加相结合,坚持知识培训和技能训练相结合,坚持在岗培训与集中培训相结合,认真组织抓好本单位本部门人员的学习培训。适时对参训的干警和法律工作者进行考核。
(三)总结验收阶段:今年12月—明年1月,司法部和市司法局将适时组织检查组赴各地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区司法局将对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各单位要做好自查,并于今年12年3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区司法局政治处。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务求培训练兵活动取得实效:
(一)健全机构,落实责任。区司法局成立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执法(执业)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于冠波任组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寇德禄、李建国,副调研员周俊亭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推动。各单位、各部门也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级领导具体抓的专项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保证各项工作职责落实到人。
(二)领导带头,检查督促。各单位、各部门领导同志要带头学习,带头训练,发挥表率作用。同时,要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建立联系点,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具体指导督促,解决实际问题,对组织不力的单位和部门,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要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单位、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不合格的单位、个人不得评先评优。凡在活动期间发生影响安全稳定重大案件的,一律不得参加评先评优。
(三)把握关键,宣传典型。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并充分利用局域网、新闻媒体等平台,大力宣传我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典型,激发全体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爱岗敬业、公正执法执业热情,宣传活动的经验做法,宣传各项司法行政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增强教育活动的影响力。要编印培训练兵活动专刊,建立活动信息、简报报送制度,及时快速反映活动进展情况。要按时上报《工作动态月报表》,定期对有关数据进行统计,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审核填报数据,严格把关,确保上报数据及时、准确。每月4日前将上月报表报送局活动办公室。http://nayishi.com
(四)统筹兼顾,两不误两促进。要正确处理好培训练兵活动与各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系,既扎实有效地开展活动,又保质保量地做好日常工作,做到两促进两提高。要科学合理地安排工作和培训,确保每名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加活动。要把本次活动与律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深化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要统筹好本次活动与常规教育培训工作的关系,把本次活动作为年度教育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将参加培训的情况记入本人培训学时登记系统。要逐步建立执法(执业)大培训、岗位大练兵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活动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