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实施节约意见的实施方案
开展实施节约意见的实施方案
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厉行节约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汴纪发〔2010〕33号)精神,为认真做好我县的厉行节约专项治理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落实中央厉行节约有关要求,结合《廉政准则》相关规定,切实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认真解决公务活动中存在的追求豪华、过度消费、奢侈浪费等问题,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弘扬艰苦奋斗、求真务实、执政为民、廉洁从政的作风。
二、治理内容
(一)坚决纠正领导干部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
(二)认真治理违反公务费用支出管理规定问题。
(三)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
(四)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要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和违反公务费用支出管理规定问题进行重点治理。同时,要结合《2010年开封市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要点》,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严肃查处公款出国(境)旅游案件。要按照省发改委、省监察厅《关于对全省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进行自查的通知》要求,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认真组织检查,严肃查处违规修建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问题。
二、方法步骤
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从2010年7月中旬开始至11月中旬结束,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组织检查、建章立制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0日至7月31日)
各乡镇、各单位要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计划制定和组织部署工作。把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在全县形成坚持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良好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1日至8月20日)
各乡镇、各单位要结合治理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规违纪问题,自觉予以纠正,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领导干部要如实填写《领导干部自查情况登记表》(附件1),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县专项治理办公室。为加强社会监督,《领导干部自查情况登记表》应在本乡镇、本单位显要位置至少公示3天;各乡镇、各单位认真填写《厉行节约专项治理自查情况登记表》(附件2)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登记表》(附件3),于8月20日前将自查情况登记表报送县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县廉自办)。
(三)组织检查阶段(8月21日至10月20日)
县专项治理办公室将组织成员单位对各乡镇、各单位的自查及纠正情况进行检查,对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不到位的乡镇和单位,给予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县专项治理办公室将采取抽查方式,对各乡镇、各单位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并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建章立制阶段(10月21日—11月10日)
各乡镇、各单位要针对自查自纠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县厉行节约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办公室。各乡镇、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各单位要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自查,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要注意及时上报工作简报和信息,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针对发现的问题,剖析原因,举一反三。在专项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要注重抓教育、抓制度、抓督查、抓案件,防止反弹,不断巩固工作成果。各乡镇、各单位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和《厉行节约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4),于2010年11月5日前报县厉行节约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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