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制度实施细则

规章制度范文 发布时间:2010/11/3

员工考勤制度实施细则

一、 关于统一工作时间规定:

1、一周六个工作日

2、作息安排:上午:8:30—12:00

(中午安排值班)

下午:14:00—18:00

因特殊性另安排晚班。

上午:9:30—11:30

晚班:中午:11:30—12:00午餐时间

下午:12:00—19:00

二、 关于上下班签到制度规定:

1、鉴于目前各售楼部签到形式各异,现统一格式:

需具体体现:上午:上、下班时间

中午值班人员

下午:上、下班时间

2、员工上班时间后到达现场均视为迟到:

①迟到或早退10分钟内每次扣10元

②迟到或早退10—30分钟内,视为事假一天

③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一天

④每月迟到或早退5次以上,另加罚50元,并作警告处分,连续二个月斟情做出处理。

三、 关于外出登记的规定:

所有员工外出均填写外出登记表,详细填写外出时间、外出理由、预计返回时间,返回时需填写返回时间。

另外:售楼经理外出、返回时需用售楼电话向销控部报到。

若发现上下级互相庇护,双方当月满勤奖取消,并加罚100元。

四、 关于排班表规定:

所有售楼部必须于每月月底之前将次月的排班表报送公司,若有调班,需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经销控部同意后方可调班。

否则经理和售楼人员各罚50元。

五、 关于请假规定:

1、事假:需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向销控部提出申请,否则按旷工处理。

2、病假:需持区级以上的医院证明,方可请病假,否则按事假处理。

3、计扣方式:事假按日工资100%计扣;病假按日工资50%计扣,旷工按日工资200%计扣。

备注:凡迟到、早退、请假、自行调班、外出未登记一次者,满勤奖取消,并按相关条款计扣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