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建设任务落实实施方案

工作方案范文 发布时间:2013/7/15

反腐倡廉建设任务落实实施方案第2页

府采购监督管理,不具体从事采购项目的执行操作,县政府采购中心作为集中采购机构承担规定范围内采购项目的执行工作。要严格按照《县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暂行办法》、《县政府集中采购评标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管。3.积极推行网上竞价采购。要按照省、市财政部门的统一部署,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建立以统一的网站为平台、以网上招投标为主要内容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使用网上申报和审批、网上抽取专家、网上委托、网上评审、专家和供应商网上管理等信息化方式,降低时间成本和操作成本。参与单位:县监察局、经贸局、审计局、工商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七)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工作任务:高度重视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加强对企业重要经营领域和关键管理环节的监督,积极开展企业效能监察工作,促进国有企业依法经营、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具体措施:1.积极宣传《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及廉洁自律“七项要求”,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弘扬廉洁从业正气。2.督促国有企业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重大决策、收入分配、薪酬管理、职务消费等管理制度,注重发挥职工群众和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3.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将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情况作为领导人员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任免的重要依据。4.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建立健全企业内控制度,做好任中和离任审计工作。参与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经贸局、审计局(八)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任务:加快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加强对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管。完善企业负责人经营考核、薪酬管理等制度,建立企业财务风险防范机制。实行国有资产评估结果公示制度。具体措施:1.落实国有产权交易进入产权市场交易的规定。企事业单位国有产权转让必须进入产权交易市场,通过“进场交易”保证产权转让的公开、公正和公平,加强对转让过程的有效监管,保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国有产权交易应优先选择拍卖、招投标、竟标等公开交易方式,确因条件限制或者其它特殊原因而采取定向交易、协议交易的,必须经县政府同意后进场公示。2.严格执行规定规范操作。督促各国有企业严格执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批准程序和操作程序,加强对企业内部决策、转让行为批准、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价格确定、转让价款支付以及产权登记等环节的内容的督查,特别是对转让价格要严格按照以合规合理的资产评估为基础通过市场确定。3.充分披露产权转让信息。要按照规定的内容、方式、时间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以杜绝暗箱操作,并有利于形成市场竞价机制。4.做好与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相衔接。产权转让中涉及向外资转让国有产权、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国家出资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转让,处理与职工的劳动关系以及担保、拍卖等问题,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5.各监管机构要在职责范围内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和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行为进行纠正或查处。参与单位:县经贸局、审计局、工商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国投公司二、工作要求(一)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中共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印的《县直机关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建设主要任务分工意见》(田反腐办[]3号)文件精神及本实施方案要求,各负其责,切实抓好本单位职能范围内工作的落实。(二)各责任单位于6月25日、12月20日前将本部门阶段性工作落实情况报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汇总后报县委反腐办。(三)建立健全信息互通制度。各责任单位要从全县反腐倡廉全局出发,加强沟通联系,将所掌握的相关信息向相关部门通报,以便实时掌握工作动态,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