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园管理处空缺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工作方案范文 发布时间:2011/2/20

市公园管理处空缺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处属各科室、公园(广场):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引入激励竞争机制,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根据德办发[]10号、德建函[]60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拟采取竞争上岗方式公开竞聘空缺职位,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空缺岗位及职数
按照德市人发([2010]68号)《关于同意使用空缺岗位的批复》,同意我处使用七级一般管理岗位8个、八级一般管理岗位5个、九级一般管理岗位10个及二级工勤技能岗位2个。
二、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务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服务社会的精神。
3、清正廉洁、作风正派,依法办事,恪守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能坚持聘用岗位的正常工作。
三、竞聘范围、对象
全处事业在编在职人员(近3年内有一次以上年终考核不合格者除外)
四、竞聘资格
1、熟悉行业政策、法规,具有较强业务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2、七级、八级、九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下一级职员岗位上任职满3年以上。
3、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4、转岗竞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转岗人员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在本单位工作满三年及以上,身体健康,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②、九级职员、专业技术助理级和高级工岗位的人员可以相互转岗竞聘,任职满五年以上可以转岗竞聘上一等级岗位。
五、竞聘程序: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领导小组组织对竞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3、召开职工大会宣读相关政策,进行民主测评(主要对竞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测评),并当场宣布测评结果。
4、民主测评满意度达60%以上的人员方可确定为拟聘人选。
5、对民主测评满意度达60%以上的竞聘人员进行基本条件评分。
6、领导小组按总分从高到低集体讨论、择优聘任并公示拟聘人选名单。
7、公示期满后。将拟聘人员上报审批后签订聘用合同并完善备案手续。
六、计分办法:
本次竞聘上岗实行计分竞争法,即以申请人学历、工龄、任职年限、评先评优及民主测评情况为计分要素,得分高者先被确定为考察对象。具体计分办法如下:
1、学历(以国家教委承认学历为准):大学(本科)3分、大专2分、中专(高中)1分。
2、工龄:每工作一年计0.5分。
3、职员在本岗位任职一年计0.5分。
4、近三年(-)连续考核优秀的加2分。
5、职员连续3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具有破格应聘上一级职务的资格;近三年内(-)在本岗位任职期间荣获本单位先进的一次计1分;局(县)级先进的一次计2分;市级先进的一次计3分。以上各先进按最高奖励计分分值计1次,不累计重复加分。
注:本人提供学历、荣誉证书原件。
七、优先条件(民主测评满意度达60%以上)
1、离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优先聘任。
2、在同等条件(计分相同)下本单位中干优先聘任。
3、在同等条件(计分相同)下年龄大的优先聘任。
注:以上优先按排序进行
八、纪律要求
1、处属各科室、各部门要对本次竞聘上岗工作引起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科室、单位工作人员加强学习,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2、对于在聘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要按组织原则以正确的方式逐级反映。对竞聘中出现的违纪行为,要进行严肃处理。局纪委和局政工科按照有关规定对此次竞聘工作进行监督。
九、时间安排
请各科室(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后,于1月10日前将申请表交处办公室万利梅处。资格审查时间为2011年1月11日。
附(1):市公园管理处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考评委员会)成员名单
附(2):公园管理处竞聘上岗申请表


二0一一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