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基工作迎接国家督导检查的实施方案

工作方案范文 发布时间:2011/2/20

关于两基工作迎接国家督导检查的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学校、各部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省级实现“两基”进行全面督导检查的意见》(教督〔〕4 号)要求,国家教育督导团将于 2011 年对我省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以下简称“两基”)进行全面督导检查。为切实做好我镇 “两基”迎国检工作,进一步巩固提高我镇“两基”成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评估验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四川省“两基”工作迎接国家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川办函〔2010〕123 号)、《市“两基”工作迎接国家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德办函〔2010〕110 号)以及《市“两基”工作迎接国家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什府办字[2010]84号),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巩固提高“两基”水平为重点,以迎接“国检”为动力,以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为载体,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培养合格人才为目标。按照“全面推进抓规划,制度创新抓政策,外延发展抓项目,内涵建设抓质量”的总体思路,转变教育发展理念,创新教育发展方式,破解教育发展难题。坚持求真务实,紧抓发展机遇,强化政府行为,落实目标责任,加大教育投入,优化资源配置,健全保障机制,实现我市教育事业均衡、协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促进全市“两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巩固提高全镇“两基”水平,确保 2011 年全镇“两基”相关指标和工作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及要求,顺利通过国家检查。

三、组织机构

成立由镇人大副主席向朝述以及学校校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两基”迎国检日常工作。

四、工作任务

全面总结全镇“两基”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提高“两基”水平和质量。根据国检要求,重点抓好义务教育普及程度、教师队伍、办学条件、教育经费、教育质量、学校管理和扫盲等7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普及程度。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确保小学、初中的入学率、辍学率、完成率等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和省规定标准。重点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女童等弱势群体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二)加强师资队伍和师德师风建设。按省定编制标准足额配备教师,坚决纠正有编不补、占用挪用编制等问题,妥善解决代课教师、非教学单位长期借用教师、教职工在编不在岗等问题。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毕业生支援农村教育志愿者计划”,落实边远农村地区教师待遇优惠政策,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镇区域内教职工编制和教师均衡配置。加强校长和教师培训,教师学历合格率、职称结构、校长岗位培训率达到“两基”国检指标要求。

(三)改善办学条件。调整优化学校布局,努力解决教育资源不足问题,有效降低大班额比例,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我镇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认真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各项教育专项建设工程,解决个别学校教学用房、生活用房和功能用房不配套等问题。建立科学、节约、高效的新学校运行机制,管好、用好新学校。加快设施设备采购进度,确保各类仪器设备设施、图书配备和现代远程教育设备达到国家和省现行标准。进一步加强设施设备的管理、使用和维护,充分发挥其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

(四)保障教育经费。依法做到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并按规定及时足额用于教育;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教育比例高于45%。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把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加大义务教育投入。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按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严禁侵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严禁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

(五)提高教育质量。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立重点校和非重点校、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不得向学校下达升学指标。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落实学生体质健康和体育锻炼标准,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六)强化学校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实现校园绿化、美化、亮化、净化,树立良好“校风、教风、学风”;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打造特色学校。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应急机制,加强师生安全教育,配备、完善“人防”、“技防”和“物防”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七)巩固扫盲成果。摸清青壮年文盲基数,落实扫盲工作经费和农民培训基地,扎实开展扫盲和脱盲后巩固提高工作,确保扫盲指标达到“两基”迎国检指标要求。

五、工作步骤及时限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8月至9月)

1、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镇政府成立“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制定下发《镇“两基”迎接国家督导检查的工作方案》等意见和办法。

2.抓好“两基”迎国检宣传工作。大力宣传“两基”迎国检的重要意义,宣传关心支持教育工作的先进典型事迹,宣传教育工作成就营造“党以重教为先、政以兴教为荣、民以支教为荣”的尊师重教的氛围。

(二)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2010年9月至12月)

1.镇有关部门和学校自查。镇有关部门和各学校要按照“两基”国检七个方面的内容和“五个一票否决”要求,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尤其是对普及程度、教育经费、教师编制、校园安全隐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及时予以解决。自查工作应在 2010 年 9 月15日前结束,并将自查报告报镇党政办。镇党政办汇总后,形成我镇“两基”自查报告,于 2010 年 9 月20日前报送市迎检办。

2.开展全面督查。镇党政办要对学校所涉及的“两基”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提出存在问题和整改要求。

3.及时汇总整改。镇党政办办要及时汇总自查和督查情况,认真梳理“两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向市政府专题汇报,研究解决措施办法,督促各相关部门和学校及时整改。同时,形成镇政府“两基”工作自查报告及有关报表、材料,于 2010 年 11 月底前向市迎检办报告。

(三)第三阶段:迎接国检阶段(2011年1月至6月)

1.2011 年 1—2 月,镇政府将对“两基”工作中问题较多、整改不力,影响“两基”国检的部门、学校发出《问责通知书》。镇“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对被问责单位的专项检查。

2.2011 年 3 月前,镇相关部门和学校要按照国检要求,完成“两基”档案资料建设工作。

3.2011 年 6 月前,全面完成“两基”迎国检材料准备。汇总相关资料,整理完善各项国检档案资料、报表,完成相关文件

资料编辑工作,形成我市“两基” 工作汇报材料。

4.查漏补缺,重点督查。

5.安排落实各项迎检工作,接受国家督导检查。

(四)第四阶段:工作总结阶段(2011年11月)

1.根据国家教育督导团检查后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研究制定整改意见和措施,并进行整改。

2.召开“两基”工作总结大会。总结成绩,查找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六、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两基”迎国检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推动我镇“两基”巩固成果、提高水平的重要机遇。镇“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全镇“两基”迎国检工作。学校也要切实加强领导,把迎国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实抓好,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机构,搭建工作班子,制订工作方案,按期推进自查整改和巩固提高工作。要建立“两基”迎国检工作目标责任制,分解目标,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兑现奖惩。

(二)坚持标准,实事求是。镇相关部门和学校在迎接“两基” 国检中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两基”的各项数据和情况要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不得以迎检名义向学生、教师、学校收取任何费用。不得组织师生搞迎检活动,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镇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两基”迎国检工作的检查与指导,及时发现、解决“两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市政府目标办要将迎国检工作情况纳入对各镇(街道)和市级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也要将迎国检工作情况作为对学校工作的专项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加强督导检查。

(四)建好档案,做好汇报。各部门和学校要根据本单位“两基”工作的主要职责任务,坚持“统一口径、实事求是、规范翔实、精简高效”的原则,建好“两基”档案资料,并于 2011 年 3 月底前将本单位涉及的“两基”工作相关文件资料和工作汇报材料交迎检办。

(五)做好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面宣传“两基”迎国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宣传我市“两基”工作取得的巨大成效和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坚持正面的舆论导向,对不良现象也要大胆曝光,使国家关于“两基”的政策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积极参与迎国检工作的良好氛围和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