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工作方案范文 发布时间:2016/7/27

和谐社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一、策划背景
自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来,如何构建和谐社会已成为全党和全国人民共同关注的问题。社区是一个社会的基本单元,社区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因此构建和谐社区可以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保障。今年以来,全国各地也都纷纷开展构建和谐社区活动,构建“和谐社区”已成为目前的一个社会热点话题。
二、活动宗旨
通过和谐社区的评选,引起全社会对和谐社区建设的关注和支持,促进社区建设,提高社区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同时,通过贺卡投票的方式,推广中国邮政贺卡的使用。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各地方邮政局与当地市委、市政府
承办单位:当地邮政广告公司
四、媒体支持
举办地当地的邮政网、当地市委、市政府的官方网站、当地强势媒体。(此次活动既是当前社会的热点话题,同时又是弘扬主旋律的活动,并且是与各地方市政府合作,相信一定可以引起媒体的广泛关注,不必进行过多的广告投放,媒体也会积极报道,对活动进行宣传。)
五、活动主题
“和谐社区快乐生活”——市和谐社区大型评选活动
六、活动时间
1月10日——2月15日
因今年底明年初,各省的重点工作在中国邮政贺卡的营销工作上,为了不与之发生冲突,建议把此活动放在1月初至春节前。各省还可根据本地的工作安排灵活掌握,自行调整活动时间。
七、活动形式及实施细则
各地邮政与市委市政府联合,以中国邮政贺卡投票评选的方式,评选和谐社区。当地范围内的所有社区均在参选范围内,活动主办方根据“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等要求)”,结合本地区特点,制定和谐社区的评选标准,当地所有市民均可根据标准对自己支持的社区进行投票,最后获胜的社区获得由市委市政府颁发的证书、奖状及一定数额的奖金,同时,主办方在所有选票中进行抽奖,中奖者可获得主办方提供的精美奖品。
具体的活动要求及实施细则如下:
1、制定和谐社区评选标准。各地方可根据“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结合本地区特点制定标准(参考附件)。
2、在媒体发布活动信息,同时由市委市政府借助行政手段下达活动通知,动员全市社区及社区居民积极参与活动。
3、评选阶段。各地方可根据本地区社区的数量考虑是否分阶段评选,以及分几个阶段评选。所有市民均可参与投票,投票方式为购买中国邮政指定的贺卡,在规定时间内寄往主办方指定信箱进行投票。
八、评选办法
所有参评社区,累计得票最高的前十名即为获奖社区。若评选分阶段进行,各阶段的得票数可累计叠加。
另外,为提高社区参与的积极性,可以为进入复选阶段的社区制作专门的贺卡,贺卡图案为该社区自己提供的展现本社区风貌的照片或图片。所有支持该社区的市民均需购买该社区专有的贺卡进行投票。
九、奖项设置
优秀和谐社区奖若干名,获得由市委市政府颁发的证书及奖金(获奖名额、奖金额度由各地根据本地情况自行决定)。
市民积极参与奖若干名,在所有参与投票的市民中抽奖选出,获得由主办方(或赞助商)提供的精美奖品。
十、活动的公益性赞助
各级邮政企业要重视活动的公益性赞助,要事先与赞助单位取得联系,让他们进一步了解评选活动的意义,要主动向他们提供准确的、有价值的评选活动参加人数、规模、影响等方面的素材,吸引他们参加赞助活动。要让赞助商了解公益性赞助活动能体现企业对社会进步和发展的责任,同时也在公众中增加非经济因素的美誉度来展示自己的良好形象,促进企业营销。公益性赞助的形式可以奖品、活动用品等形式以及直接出资冠名等形式参加。(中国邮政广告公司策划)
附件:全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区的标准
附件:
全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区的标准
中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以来,全国各地建设和谐社区的热情很高,各地根据本地的实际提出了构建和谐社区的思路和标准,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城区工作委员会组织了一个课题组对此进行专门研究,经过分析以后,认为全国的统一标准要有四个特点:第一,应该有共性。第二,应该有权威性。第三,易懂易操作。第四、便于测评。
课题组经过认真地调查研究,听取各地的意见,集纳各地的好思路,吸收基层同志的意见,形成了全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区的标准的讨论稿。标准有如下五条:
一、社区服务。街道有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有社区服务设施,能基本满足社区居民需要,便民服务热线实现了街道、居委会联网,失业人员再就业率达70%以上,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做到了应保尽保,残疾人保障覆盖率大于90%,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80%以上,制定有地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预案,无违法生育现象,无违法建设和私搭乱建,社区有清扫保洁队伍,门前“三包”签约率达90%以上,垃圾分类收集达到50%,小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95%以上的居民对社区提供的服务感到满意。
二、社区文化。有社区图书室,藏书量达到1000册以上,有固定的青少年活动站和社区体育活动场所,社区参加全民健身运动的人口达到50%以上,参加市民文明学校、各类教育培训活动的人数达到本居住区居民的10%以上,“文明楼院”、“文明家庭”、“卫生之家”分别占辖区总户数的40%、50%和60%。
三、社区稳定。社区有警务室,治保组织健全,社区内无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有社区矫正人员档案,对刑释和解教人员的帮教率达90%,社区内无“黄、赌、毒”现象,无,,,组织,建立健全了公共安全应急预案,无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机制,社区无重、特大火灾,无重大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家庭和睦,没有虐待和不赡养老人的行为,无家庭暴力。
四、居民自治。居民委员会组织健全,能主动接受社区党委领导,及时受理居民的意见和要求,有《居民公约》和《社区自治章程》,居民对居委会组织的活动参与率在60%以上,社区有志愿者组织、居民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参与率在8%以上。建立了社区事务听证会制度和社区事务通报制度,坚持居务公开并有公开栏,与辖区80%以上单位签有共建协议、并建立了共建机制,社区内单位公益性设备、场地向社区开放率达50%以上,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不得少于60平方米,并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电话等办公设施,居民委员会办公经费有保障。
五、党的领导。社区党的领导班子健全,有楼栋党组织并能认真开展活动,建立健全了党对社区工作的协调委员会,社区内离退休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社区党组织达到70%以上,有社区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好,能在和谐社区的建设中为居民群众作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