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县年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县”工作实施方案

工作方案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31

自治县年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县”工作实施方案

是“老、少、边、穷、库”地区,全县总人口41.45万人,其中85.3%的人口生活在农村,由于常年在田间耕作,受紫外线辐射强,群众缺乏眼保健及防盲治盲知识,导致白内障致盲较多,失去劳动能力。同时,由于经济承受能力差,大批白内障盲人不能得到及时复明。在开展“视觉第一中国行动”项目工作中,通过积极筹措资金,向上争取支持,对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极大地促进了我县的防盲治盲工作,但仍不能有效地控制白内障致盲。据初步统计,我县预计有白内障患者约700名左右,且每年在老人中不断增加发病患者。根据上述情况,按照市在2010年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要求,我县要在完成“白内障无障碍县”创建工作任务,为把这一利国利民、惠及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复明工程办好,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长阳的奋斗目标,扎实实施《土家族自治县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在至间,通过政府主导,各部门有效协作和良性互动,充分发挥本地康复资源优势,实现白内障医疗康复工作各环节无障碍,全面建立科学、规范、系统的白内障无障碍工作机制,从根本上为广大白内障患者提供机制保障。

二、任务目标

(一)三年实施700例白内障复明手术,基本完成历年积累的白内障患者的复明手术。

(二)以县人民医院等白内障复明定点医院为阵地,培训13名眼科医务人员,添制眼科治疗设备,提高眼科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开展眼保健教育及防盲治盲宣传,提高公众防盲治盲意识。

(四)建立科学、规范、系统的白内障无障碍工作机制,实现白内障医疗康复工作各个环节无障碍。

三、主要措施

(一)完善组织管理领导系统,实现政府组织领导无障碍。县人民政府将白内障无障碍县创建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明确县政府为白内障无障碍县建设的责任主体,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政府办、残联、卫生、财政、民政、扶贫办、广电、劳动保障、教育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残联,具体负责全县白内障无障碍县建设工作的组织和服务协调。

(二)建立白内障病源筛查机制,实现病源筛查无障碍。一是县残联、卫生局联合组建残疾人康复需求筛查工作专班,每年定期巡回到各乡镇开展病源筛查,确保每年一至两次;二是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和村(社区)卫生室的作用,及时发现和组织病源患者参加白内障医疗检查;三是残联和卫生部门建立病源个体筛查档案,追踪掌握白内障患者最新信息,确保发现一例检查一例。

(三)加强白内障防治知识宣传力度,实现患者对白内障防治认识无障碍。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白内障防治知识,每年组织专家深入到乡镇农村巡回开展知识普及一次以上。同时,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活动广泛宣传,做到白内障防治知识宣传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县广电局要发挥主阵地作用,抓好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县的宣传报道和防盲治盲知识宣传,提高公众防盲治盲意识。

(四)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实现医疗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无障碍。要在争取省复明扶贫医疗队和“复明九号”手术车来我县实施白内障手术的同时,从长远着想,加强自身医疗条件的软硬件建设。一是县卫生部门进一步完善白内障医疗硬件设施建设,在三年内添置更新眼科设备,满足需要。二是注重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形成一定数量的眼科医疗机构,为白内障患者提供长久的检查和医疗手术服务。县人民医院眼科医生要掌握白内障囊外摘除手术和人工晶体植入手术技术,乡镇眼科医生要掌握白内障确诊筛查及术前检查技术。

(五)分类管理,疏通渠道,规范操作,实现白内障患者手术费用无障碍。一是县政府在至2010年期间,根据创建工作需要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将创建工作经费纳入政府预算。其中,10万元;15万元;2010年10万元,用于组织筛查、宣传、会议、资料等工作经费。二是建立规范长效手术费用保障机制。白内障患者享有公费医疗、医疗保险、合作医疗的患者,手术费用按当地卫生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和报销;有一定自费能力的患者,按卫生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自行解决;凡农村和城镇贫困白内障患者,一律免费实施手术,手术费用由县财政、民政、扶贫办、卫生、残联等部门分担解决。具体办法为:

1、白内障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对县内白内障手术收费实行全面优惠,按每例手术1650元包干。

2、由民政局负责对贫困白内障患者按家庭人口10元/人标准救助其参加合作医疗费用。

3、对参加合作医疗的白内障患者手术,由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按750元/例报销救助。

4、县残联对所有白内障患者手术救助200元/例(人工晶体费)。

5、县卫生局负责对贫困白内障患者解决200元/例手术费用。

6、县扶贫办负责对贫困白内障患者手术按500元/例标准救助。

7、县医疗保险局、各保险单位将白内障手术纳入报销范围,按相关规定予以报销。

8、积极向上向外争取支援,争取免费白内障手术救助。

四、实施进度

组织实施白内障复明260例并培训医务人员;

组织实施白内障复明220例并培训医务人员,接受国家和省、市项目检查验收;

2010年组织实施白内障复明220例并培训医务人员。

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