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的调研与思考
基层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的调研与思考
基层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的调研与思考
随着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以及农村综合改革的不断深入,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公务员在个人素质、工作作风、勤政廉政、依法行政等方面的调查研究,找出普遍存在的问题,分析深层次原因,并研究解决办法,已成为当前人事人才调研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我区公务员队伍现状
截止6月,潘集区公务员登记工作基本完成,登记总数为552人。据统计,除21名离岗人员以外,全区531名公务员中30岁以下的仅75人,占14%;30—40岁的198人,占37%;40—50岁的149人,占28%;50岁以上的109人,占21%。其中:第一学历大专毕业的80人,占15%;第一学历本科及以上毕业的仅26人,占5%。乡镇公务员中无一名第一学历本科以上人员。
从以上统计数字可以看出,基层公务员人员老化现象比较严重,存在年龄断层现象;整体学历水平不高,素质有待加强。同时,还存在专业素养与农村综合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较为突出的是严重缺乏农业、水利、财政、环保、法律等专业人才。
二、我区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对我区人事人才工作高度重视,区编委、人事局也做了大量工作,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制定了人才引进规划和年度计划,尤其对加强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更为关注。
1、逐步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坚持“凡进必考”原则,通过公开招考方式补充高学历、急需专业、年龄轻的大学毕业生进入基层公务员队伍,为公务员队伍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2、切实加强公务员培训工作。坚持学用一致、分级分类的原则,每年都要组织一至两次大规模的公务员培训活动,紧扣电子政务、公务员应用英语、公务员法、依法行政等主题,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把公务员培训的完成情况列为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凡未按要求认真参加培训的,考核结果一律不予定为优秀等次。同时,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公务员初任培训、调学等工作。
3、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强化公务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建立完善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责任追究制等各项服务制度。同时增强公务员的法律意识,加强执法监督,切实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三、我区公务员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多年的努力,我区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但是,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感到,当前我区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方面还存在着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
1、年龄偏大、学历偏低。近几年由于机构改革,严格控制编制管理,公务员队伍出多进少,直接造成人员老化现象较为突出。第一学历大专以上的人数较少,现有公务员的高学历多为后取学历,且专业结构单一,农林牧渔、财政、城建、环保等专业人才缺乏。
2、发展能力与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在区、乡两级,掌握各类法律法规知识,懂经济、会管理的复合型行政管理人才相对较少。目前,基层公务员并不缺乏发展的意识,但缺乏发展经济的能力和本领。
3、行政水平与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一方面,依法行政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在工作中以权代法、违规施政的现象没有完全消除;另一方面,基层公务员处理突发事件、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偏低。
四、关于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的几点建议
区、乡两级公务员是党和国家政策法规最基层的执行者、落实者,队伍庞大,贴近基层,直接影响党和政府的施政效能与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加强区、乡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整体执政能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现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提出如下建议:
1、研究制定公务员能力素质标准。定期调查研究公务员群体发展、成长的规律,根据不同类别、不同级别公务员的工作性质、工作任务、工作特点,重点围绕政治理论素质、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业务知识素质、法律法规素质等,制定提高公务员的政治鉴别能力、组织领导能力、科学决策能力、专业化行政管理能力、统揽全局和宏观调控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创新能力和学习能力等方面的能力标准,提出相应的能力建设框架。为公务员录用、培训、竞争上岗等提供依据。
2、加大学习和培训力度。针对基层公务员学历层次和依法行政能力偏低的问题,着重在公务员的学习培训上下功夫,切实提高公务员的整体素质。首先,要强化学习意识。培养公务员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要通过学习,加强公务员队伍的理论修养,提高公务员政治素质,全力打造一支学习型公务员队伍。其次,要建立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机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一方面要选送中青年干部到重点高校进行脱产强化培训,或到发达地区跟班学习和挂职锻炼;另一方面要通过举办讲座,邀请知名专家、学者讲课,来开阔干部视野,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
3、完善竞争上岗、轮岗交流制度。竞争上岗、轮岗交流是激发公务员活力,推进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有效方法。要加强对竞争上岗、轮岗交流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与公务员晋升、转任、调任等制度相衔接,进一步完善相关办法和程序,加强交流转任,以促进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公务员的锻炼成长。同时,避免一些因为长期在一个部门、一个职位任职而产生的惰性。
4、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建议上级有关部门,抓紧出台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运用具体奖惩细则。制定完善符合区域特点、以工作业绩为核心、各层次公务员有所不同的考核指标体系,逐步实行分类化考核。扩大考核的触角,例如公务员8小时以外的遵纪守法情况可以纳入考核范围,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的参考依据。建立公务员动态考察机制,把考察结果与干部任用、工资津贴紧密联系起来,优秀者可给予晋升级别和工资的奖励,可作为提拔使用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