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工作的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范文 发布时间:2011/9/9

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工作的调研报告第2页

社会歧视不服气。一方面,他们是改革开放的实践者、受益者,拥护党和政府,另一方面,他们中的少数人又因某些利益得不到满足而对党和政府产生不满情绪;一方面,他们在经营活动中,需要法律保护,另一方面,少数人又有钻法律空子的心理

和行为;一方面,他们具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另一方面,少数人又思想保守、缺乏社会责任感,等等。客观上增加了工作难度。

(四)工作方法不够规范。由于统战部门可利用的工作资源有限,工作中的协调意识和协调力度欠缺,尚未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加之,部分干部习惯于传统的工作方式方法,手段陈旧,对工作对象的实际需求考虑不周,不善于借鉴社会化的工作方法,开展的一些活动未能形成很好的社会效应。非公有制人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三、对策建议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鼓励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作为新的社会阶层中的重要群体,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要积极探索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工作的方法,掌握其特点,把握其规律,主动性的开展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工作,引导他们自觉承担社会责任,树立良好形象,做优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一)发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鼓励其发展壮大。企业是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企业越强大,承担的社会责任越多;承担的社会责任越多,越需要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企业数量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在推动经济发展、扩大社会就业等方面担负着越来越重要的责任。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认真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拓宽视野,转变观念,注重企业发展质量,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发展壮大自身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积极探索有利于企业更快更好发展的产权制度和治理结构,不断创新企业管理模式,提升企业素质,把企业做大做强。各级政府要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把配合国有企业改革作为新的发展方向,为探索和推行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促进国有企业机制的转换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多作贡献。放宽国内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领域,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为非公有制经济开展国际贸易、海外投融资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拓宽海外发展空间。积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抓住机遇“走出去”,通过境外投资建厂、合作开发、境外加工、工程承包等活动,促进企业在更大范围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不断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努力把企业做好做强做久,成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推动者。

(二)发挥非公有制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作用,扶持其创建品牌。把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实施自主创新战略作为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政策服务、重点扶持、典型引路等方式,积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加强原始性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创新,集中力量突破重点领域核心技术,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走出一条掌握更多核心技术、拥有更多自主知识产权、涌现更多知名品牌的发展之路,真正成为我县自主创新的生力军。

(三)发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在公益事业中的作用,引导其扶贫济困。饮水思源、助人为乐、乐善好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作为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先富起来的一批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应传承这些美德,致富思源、富而思进、回馈社会、造福人民。引导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将公益当作一项事业,把共同富裕看做一种责任,继续发扬“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扶危济困、共同致富,义利兼顾、德行并重,发展企业、回馈社会”的光彩精神,参与光彩事业“温暖工程”和社会慈善事业等,做到财富取之于社会、用之于社会,努力成为先富帮后富、实现共同富裕的积极参与者。

(四)发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在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教育其善待员工。劳动关系是现代社会关系的重要基石。坚持“以

人为本”的理念,充分尊重和切实维护员工权益,是非公有制企业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企业获得员工认同、支持和激发劳动热情的前提。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尊重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改善劳动条件,建设和谐的企业文化,支持企业建立健全党、团和工会组织,形成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企业内部关系,以企业内部和谐促进社会阶层关系和谐,努力成为和谐劳动关系的自觉构建者。

(五)发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支持其积极参与。引导好、激发好、保护好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投身新农村建设的热情和干劲,鼓励他们积极参与“一企帮一村、多企帮一村”活动,不断探索服务新农村的新思路、新方式,在产业化扶贫、劳动力转移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要努力创造条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同时,继续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在新农村建设中通过捐资助学、铺路修桥、赈灾济困、拥军优属等多种形式,积极塑造关爱社会的良好形象,增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与其他社会阶层特别是农民朋友的相互认同,实现互惠双赢,真正走出一条可持续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新路子。

(六)发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在参政议政中的作用,尊重其建言献策。非公有经济人士要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难点问题和热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为政府部门制定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供决策参考。统战部门和工商联组织要把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切实做好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工作,在各级人大、政协特别是工商联组织中积极而稳妥地安排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把他们的政治诉求引导到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轨道上来。精心打造“凝聚力工程”,最大限度地发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