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公安队伍建设需把握的几个问题

会议发言范文 发布时间:2010/11/11

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公安队伍建设需把握的几个问题

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公安队伍建设需把握的几个问题

新的历史时期公安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机遇、新挑战,新情况、新问题,同时也给公安工作提出了更多、更高的新任务、新要求,做好新时期公安工作就必须牢固树立科学的、现代的管理理念,坚持以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队伍建设,做到观念新、素质强、形象好。

一、与时俱进,在转变观念上要有新思维

观念是指人的看法、思想,是客观事物在人脑中的反映,属于意识范畴,它对存在起能动作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完善和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不断地更新和深化。做好新时期公安工作,首先要立足现实把握时代潮流,从服务经济建设大局、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出发,更新观念、理清思路。

首先,要牢固树立超前思维、发展创新的观念。新的历史时期,公安工作势必会涉及到一些新领域、面临一些新问题,解决新问题,完成新任务,必须以观念创新为先导,加强对理论创新的研究,以科学地回答和解决实践与时代提出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以新的观点和方法去指导公安实践工作。创新观念,应强化四种意识:一是时代意识。也就是说我们的思想观念一定要跟上和平与发展的时代、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时代,科技革命迅猛发展的时代、人的自主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的时代、人们的法律水平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和增强的时代。二是创新意识。要积极研究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研究公安队伍建设的新内容、新方法、新机制、新途径。要善于运用心理学、教育学、管理学等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为公安工作服务。三是科技意识。做好新时期公安工作要不断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时刻关注世界、科技革命浪潮和知识经济的发展,提高公安工作的科技含量。四是超前意识。“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面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就要有超前预测、超前研究、超前思考的意识,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发展的事物,用创新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

其次,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观念。随着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提高,人们群众更渴望有一个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对社会提供的服务也提出更高、更文明的要求。公安机关作为党和政府的重要窗口部门,需要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不断适应广大人们群众的需要,提高自己的服务质量。这就要求我们公安机关在执法时必须做到严格、严肃、严明,切实依据法律所规定的内容、精神和程序办事,一丝不茍地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做到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并不矛盾,文明执法既可以更好地维护法律的尊严,又可以提升文明程度。而且文明执法本身也是一种巨大的力量,它既可以产生亲和力,又可以产生感召力。文明执法的基本方式就是寓教于法、寓理于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讲穷策略和方法。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法制越健全,越是要依法办事,社会越文明,越是要文明执法。近年来,公安机关狠抓队伍建设,开展了以人民满意为切入点的“为人民服务,树公安新风”、“警务公开”、“阳光警务”、“求真务实铸忠诚、亲民爱民践宗旨”等一系列爱民、为民、便民活动,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但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淡化、特权思想严重等问题,在部分人民警察中时有发生,表现在为群众办事上,拖拉推诿;在执法和管理上野蛮粗暴,在工作作风上,耍特权,摆威风等等,这些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声誉,影响了警民关系,影响了公安工作的深入开展。因此,必须强化法制观念,加大以法治警力度,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坚决纠正言重于法、情大于法的现象,由忙于“治事”向“法治”转变,由习惯于“人治”向“法治”转变,做到依法办事,照章运转,依靠法规制度的调节规范作用,加快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进程。

第三,要牢固树立服务中心,执法为民的理念。我国社会主义法制是指国家按照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的意志建立起来的法律和制度,是立法、执法、守法和监督法律实施等几方面的总和,其中心环节是依法办事。公安机关是执行公安任务的国家行政机关,它是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的权利和利益,打击敌人、惩罚犯罪的专门机关。在新的历史时期,应当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时代要求开展工作,真正把服务中心、执法为民、立警为公作为我们公安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的一切执法活动都要围绕中心,心系群众,服务人民。

二、知难而进,在提高自身素质上要有新突破

打铁还须自身硬。当前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特别是进入21世纪后,由于经济环境的进一步国际化,给我国政治和社会生活带来了广泛而深刻的变化,我国公安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情况和新挑战。面对一系列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要沉着应对,积极迎接多方面的挑战,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承担并圆满完成历史赋予的使命和重任。当前,首要的是要树立信心,知难而进,全面提高自身素质。人民警察的素质是指在生理天赋的基础上,通过后天的学习教育和实践锻炼而形成的能胜任公安工作的内在要素的总和。包括思想品德、文化素养、业务能力、心理、身体状况等要素。公安工作的成败,公安队伍战斗力的强弱,取决于人民警察素质的高低。“向素质要警力”,已经成为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警察的共识。近年来,人民警察队伍在数量上增长很快,但由于进入速度快,存在着“四多四少”的现象:有大专文凭的多,受过本级培训的少;熟悉单警种专业的多,熟悉多警种专业的少;掌握常规警务技能的多,掌握高技术技能的少;从其他渠道进入的多,从警校毕业进入的少。由于相当一部分没有经过正规的严格训练,养成教育较差、缺乏人民警察的意识,难以担负起公安工作的重任;一部分文化程度较低,社会知识面狭窄,法制观念淡薄,缺乏调查研究和群众工作的能力,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需要;少数人民警察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大潮中经受不住考验,在金钱和美色的诱惑面前败下阵来,损害了人民警察的形象。每一个人民警察都要认清形势、明确责任,牢固树立“推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观念,把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作为第一位的任务、第一位的需要、第一位的责任,勤奋一生,学习一生,自觉成为全面提高素质的先行者和推动者,以适应新时期公安工作的需要。

要着眼政治合格,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素质是人民警察应具有的政治觉悟、理想信念道德品质和革命人生观的综合体现。对党、对人民的绝对忠诚,是人民警察首要的政治品质。公安机关是共产党领导下的执行政治任务的特殊武装集团,注重从思想政治上建设队伍,是我党特有的优势,是提高公安队伍战斗力的不竭源泉。进入新时期以来,党中央、公安部反复强调,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各项建设的首位,保证政治上永远合格。因此,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是对人民警察首要的基本素质要求,也是人民警察全面素质的基础。在现代高技术条件下,国际形势错综复杂,政治风云剧烈变幻,使公安对敌斗争与政治的联系更加直接紧密,隐蔽斗争将更激烈,对人民警察的思想政治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要努力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首先,要强化理想信念的坚定性。理想信念是思想政治素质的核心,是强大的精神支柱,是凝聚警心、克服困难、战胜敌人的重要保证。邓小平同志指出,人的因素重要,不是指普通的人,而是认识到人民自己的利益并为之而奋斗的有坚定信念的人。坚定理想信念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但最根本的是要坚定对“三个代表”的政治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信心,对党和政府的信赖。当前,国际上一些反华势力打着维护“人权”的幌子,干涉我国的内政,百般阻挠奥运,他们暗中支持“藏独”、“疆独”分子在我国内地进行暴力恐慌活动,在国外阻挠奥运圣火的传递。面对这场斗争,党中央运畴帷幄、沉着应对。我们一定要相信党、相信政府,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的号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坚决打赢这场“奥运”安保仗。其次,要强化“核心”意识的绝对性。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对党绝对忠诚,这是人民警察政治立场的核心。在这个重大原则问题上,只能讲“绝对”,不能讲“相对”,只能坚决服从,不能打丝毫折扣。前苏联解体以后,西方敌对势力把我国作为和平演变的重点对象,大肆鼓吹“民主”、“自由”和“警察国家化”,挑拔和分裂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妄图实现“西化”、“分化”的战略图谋。对此,我们一定要有十分清醒地认识,大力强化“宗旨”意识,牢固树立忠诚党的绝对领导的观念。当前,最重要的就是要坚定信念、维护权威,在大是大非面前做到立场特别坚定,态度特别鲜明,执行命令特别坚决,始终听党的话、跟党走。第三,要强化思想道德的纯洁性。思想道德修养是人民警察立身做人的必修课,是政治合格的重要方面。人无德不立。一个人在人生道路上能有多大发展,能为人民、为社会做出多大贡献,同他的思想品德关系极大。著名诗人但丁说过:“道德常常可以填补智慧的缺陷,而智慧却永远填补不了道德的缺陷。”在新的形势下,针对腐朽思想文化侵蚀影响的挑战,人民警察要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和思想道德上的纯洁性。加强思想道德修养,重在实践,贵在自觉。最根本的是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划清是非、美丑、荣辱界限,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要按照“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要求,严格自律,自觉抵制权力、金钱、美色、名利等方面的诱惑,保持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

要围绕业精技强,努力提高业务素质。业精技强是人民警察搞好本职工作的重要手段和保证,没有这样的手段,搞好本职工作就将成为一句空话。业务素质是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务,完成各项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