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公安队伍建设需把握的几个问题

会议发言范文 发布时间:2010/11/11

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公安队伍建设需把握的几个问题第2页

务的实际本领,是公安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综合体现。它要求公安民警必须懂得警务知识,精通本职业务,掌握先进科学技术,适应公安工作需要。要提高素质一靠学习,二靠实践。学习是提高素质的基本渠道,实践是增强才干的主要途径。只有把学习与实践紧密结合起来、统一起来,才能促进自身素质的全面提高。讲学习是党的三代领导核心的一贯思想,是全面提高自身素质的根本途径。要成为知识上的“富翁”,没有捷径可走,就是勤奋苦读,不断积累知识的资本。要认真学习现代科技知识,不断增强科技意识、现代意识和创新意识,提高掌握现代武器装备的能力。要加强对民警知识的更新和能力的培养,实现由知识单一型向知识智能型、复合型转换。要熟悉金融、贸易、外语、计算机等基础知识,让每一位基层民警都做到“三懂”、“四会”,切实提高“四种能力”。由手工方式、单兵作战向计算机联网、协同作战过渡。要加强对党的基本知识、历史、文学、经济、哲学、自然科学特别是法律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开阔视野,建立合理的知识结构,努力成为一专多能的现代警察。随着现代科学的普及推广,高科技犯罪数量将不断增加,人民警察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办案质量,就要在实践中勇于探索,有所创造。违法犯罪本身就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经济成份和经济生活的多元化,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更具有关联性、隐蔽性、突发性,加之科技的进步,有些不法分子在实施违法犯罪中智能化程度越来越高,反侦查意识越来越强,手段越来越新奇,甚至出现有的一边犯罪一边毁证灭迹,个别的供而又翻等等,这些给我们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带来了新的更大的难度,传统的侦破手段和方法将难以奏效。面对新情况、攻克新难关,既要“苦干”,又要“巧干”;既要有勇气、有胆略,更要有智慧,有谋略。要坚持以唯物辩证法为指导,在执法办案上寻求新突破。具体在查办案件中,就是要正确处理好“树干”和“枝叶”的关系,始终坚持抓住主要矛盾,在抓的“纲”的前提下抓“目”,在抓“目”的同时凸现“纲”,形成牢固的证据链。同时要注意区分是敌我矛盾还是人民内部矛盾,正确处理“因”与“果”的关系,切实弄清内在联系。搞清是一因一果、一因多果,还是多果多因,继而真正搞清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种结果的发生,原因与结果之间究竟有哪些内在必然的联系,进而真正找出犯罪嫌疑人;要正确处理“刚”与“柔”的关系。注意讲究策略与方法,做到刚柔相济,以柔克刚,用“软着陆”的办法啃下“硬骨头”;正确处理“热”与“冷”的关系。要善于把握时机和节奏,通过个案、并案的侦破,进而乘胜追击,深挖其它与其作案手法雷同、关联性强的案件,扩大战果。要趁热打铁,又要冷静对待,既要以“热”制“快,”又要“热”中求“稳”、热中求“实”,把满腔工作热情与科学态度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公正执法、秉公办案,不枉不纵。

要坚持从严治警,努力提高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公安机关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行政司法力量,担负着维护国家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打击犯罪的重要使命,它是政府的一个行政部门,又是一支特殊的部队,既承担着刑事司法职能,又担负着广泛的社会行政管理任务;既要与穷凶极恶的罪犯作斗争,又与人民群众有着十分密切的服务和管理的关系。特别是新形势下,公安机关面临的治安形势日趋严峻,有组织的犯罪、恐怖活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高科技犯罪和各种突发事件日益增多,面对这些案件和事件时,公安机关的快速反应和果敢出击是克敌制胜的关键,而这一点又取决于公安民警过硬的心理、身体素质和严明的组织纪律。要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突出公安专业技能训练与实用、实战的统一,以警校学习为载体,以警务技能训练为突破口,以日常的出警备勤为动力推动民警全面素质的提高。

三、整体推进,在队伍建设上要有新举措

新形势下,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最主要是要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运行机制。一是要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应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法规制度,依靠制度的规范性、稳定性和制约性,提高公安队伍教育管理的可操作性。二是要确立导向机制。要把公安工作在新时期历史使命的实现,具体化为工作内容和工作过程,使之标准化、规范化,并教育、引导公安民警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三是完善评估机制。建立评估机制要考虑到公安队伍的特殊性,坚持精神成果与物质成果、近期效益与长期效益、个体效益与群体效益、静态效益与动态效益、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的统一,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四是要健全保障机制。建立规范的、有效的资金投入和保证制度,完善公安队伍建设的投入机制。健全公安教育科研机构,搞好理论研究;加强公安基础设施建设,购置必要设备,尽快实现公安装备的现代化。五是健全调控与约束机制。通过加强公安队伍教育管理的制度建设,建立公安工作管理运行的调控标准,对公安机关内部、上下级机关之间以及机关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关系作出明确规定,形成相关制度,通过这些制度来约束公安机关领导与管理机关以及管理人员的管理活动,从而保证公安工作管理体系的运行有章可循,按章运行,达到良性循环、高效运转。六是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这当也是前急需解决的的重点。由于公安队伍建设缺乏比较统一的检验尺度和评判标准,致使在公安队伍中缺少必要的外在压力和内在动力,在干警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孬一个样”的问题,影响了整个公安队伍建设和印象。竞争是出人才、出成果、出效益的重要杠杆,加强和改进公安队伍建设必经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努力营造你追我赶、争先恐后、积极进取的良好局面。一是在各单位之间营造浓厚的竞争氛围。根据公安工作的总体要求,充分利用科技信息手段,借助精细化管理平台,结合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制定相应统一的评价标准和精细化管理措施。要像执法检查考评那样,对各单位的工作进行讲评,对被各级评为先进的单位,要给予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形成奖先促后、奖优罚劣的良好氛围。在这方面,大祥公安分局进行了大胆而有益的尝试。

,区局对在年度综合考评前三名的单位分别奖励了一台新车,既让受奖的先进单位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又让未受奖的单位感到了无形的压力。当然,考核奖评必须要掌握正确的评比尺度。营造浓厚的竞争氛围,是充分调动广大公安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公安队伍建设整体水平不断提高的有效形式和途径。但是如果不能正确有效地组织评比活动,人为地保先进,给典型使偏劲,搞“终身制”,就会适得其反,有失评比的初衷。因此,各级机关要高度重视评比工作,努力实现评出干劲、评出信心、评出正气的目的。一方面,要把注意点放在实际效果上。要切实按照“着眼建设,坚持经常,注重实效”的基本要求,引导大家把考核评比活动的思想搞端正,把注意力引导到平时的做工作、抓落实、打基础、搞建设上来,防止和克服消极保荣誉、单纯争先进、片面图形式的不良现象。另一方面,要精心组织好考核评比活动。尤其要坚持原则、科学公正,无论是对典型还是中间状态、后进状态的单位,无论远近亲疏都要一把尺子量长短,防止和克服迁就照顾、硬凑数量、照顾平衡的倾向,要做到奖惩兑现,充分调动广大干警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创造性。二是要在公安队伍内部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主要是充分利用精细化管理软件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好五项制度:目标责任制度。依据《人民警察法》以及各自工作职责,制度相应的年度岗位责任目标,明确干什么、怎么干及必须达到的标准和要求,作为年底考核评比的一项指标。实行目标责任制度,需要注意的是要克服重目标轻管理的倾向,要在完善制约机制上下功夫。过去我们也曾实行过目标管理责任制,在一定程度上也曾有效地促进了公安队伍的整体建设。但是,由于有些单位存在着重目标轻管理的偏向,认为目标本身就是动力,因而忽视了对多种管理方法的综合运用。久而久之,使我们的公安干警思想“长毛”,滋生各种不稳定因素。纠正这种偏向,主要是要正确处理目标与管理的关系,既要在制定目标时不忘管理,又要在实现目标中强化和依靠管理。完善管理的制约机制,主要是“三靠”:一靠制度约束人。要依据“三基一化”建设的目标要求和每名干警的思想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定期考评、实绩登记、代职试用、奖优惩劣等各项制度,并真正充分发挥这些制度的制约作用。二靠组织管理人。要坚持党组织管干部的原则,依靠基层党委、支部自身的力量管好干警的思想、生活和工作,使各种消极因素得到及时抵制和克服。三是靠群众监督人。就是要充分发挥群众对公安队伍的监督作用,在干警的考核、选拔、使用、奖惩上让群众有更多的发言权和选择权。定期述职制度。每月或每季度组织全体民警对自己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回顾、反思,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制定改进措施。群众评议制度。每半年或每年围绕履行职责、能力素质、生活作风等情况分别组织全体干警相互评议或组织群众对公安干警进行测评。考核讲评制度。定期对公安干警的工作、学习和素质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结合群众评议结果,对干警进行综合讲评,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要求,并将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作为调整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奖惩制度。结合半年和年终工作总结对完成任务好,履行职责认真,能力素质提高快的干警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履行职责不好,群众反映差、能力素质弱的干警进行批评,限期改进,对到期不能改进的要调离公安队伍。三是在干部的提拔使用上要公道正派。人们常说:“用对一个人,激励一大片,用错一个人,凉了全体心”。此话不无道理。用人具有很大的导向作用,如果重用的是那些扎实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