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关于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情况的调查报告

调研报告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27

县政协关于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情况的调查报告第2页

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摆上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目标量化考核,搞好检查督促,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努力提高劳动力转移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村劳动力健康有序转移,是一项涉及全局的系统工程,必须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分工负责。一是理顺管理体制。各乡镇要统一组织协调当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负责,把各自职责和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各村要设立劳务信息员,形成上下贯通的劳动力管理服务体系。在劳务输出集中的地方,要设立办事处,派驻专人负责搞好协调和服务。二是建立健全以公共就业服务为主体,社会中介就业为补充的劳动力就业服务体系,依托我县的人力资源,形成多形式、多层次劳务输出的格局。三是全面摸清农村劳动力资源底子。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对全县农村现有劳动力情况进行一次详细地普查,将劳动力按年龄、学历、技能水平、性别等分梯次输入微机,建立信息资源库,实现对全县农村劳动力资源情况的动态控制,为搞好转移提供科学依据。四是要充分利用外出务工人员在春节期间回乡探亲的机遇,把他们请上来,向全乡(镇)、村、屯宣传外出务工的意义和收获,坚定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的信心。同时,要充分发挥外出务工典型的作用,依托他们建立比较稳固的劳务输出基地,提供准确的用工信息,减少劳转工作的阻力。

(三)以内转为重点,不断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空间。面对我县农民工知识水平低、劳动技能低的现状,在向外转移非常困难的情况下,要调整工作思路,将转移的重点放在就地转移上。一是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及流通业。继续深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发展食品加工业,拉长产业链条,使生产、运输、加工、储藏、销售等各个环节,都能最大限度地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二是大力发展工业园区经济。通过招商引资、发展民营经济,引导二三产业向园区聚集,使工业园区成为增加城乡劳动力就业的重要载体。三是积极推进农村城镇化。以县城和中心镇建设为重点,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形成比较合理的城镇体系。优化城镇投资机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其容纳和承载能力。把搞好招商引资、发展工业园区、民营经济等与城镇建设结合起来,增强城镇对农村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四是加快发展第三产业。重点发展商贸流通、交通运输、社区服务等行业,拓宽农村劳动力就业领域。

(四)认真搞好农村劳动力的职业和技能培训。一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县政府要加大劳转培训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适当增加教师编制,培养“双师型”骨干教师,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沿海发达地区急需的高级技工人才的培训力度。二要突出培训的内容。根据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按照不同行业,不同工种对从业人员的基本技能的要求,合理安排培训内容,实行定向培训。同时县农广校、县职教中心要根据各类企业的招工信息,加强对高等技术工人的培训,适当增加培训专业,以拓宽外出务工人员的选择领域。三要完善培训机制。劳动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求职登记、信息发布,就业培训、职业介绍,招工手续办理为一体的劳动力市场,实行统一办公、一条龙服务。在用工信息方面与省、市联网,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县外各类就业信息。四要发挥各类培训基地的作用。要落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目标,完善城乡就业培训网络,发挥现有培训机构、培训基地的作用,开展各具特色的培训,建立统一的管理制度,多层次、多渠道、多学制、多形式开展培训。四是重点培训农村新增劳动力,为培养高素质人才打基础。我县每年有初、高中毕业生3300——3400人左右,除去继续升学的,每年有农村新增劳动力1000人左右,要通过对这部分人力资源的培训,让他们走上就业岗位,使之成为有知识、有文化、有素质的“三有”人才。

(五)研究制定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优惠扶持政策。一是建立规范有序的土地流转机制。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最后生活保障。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多种形式,加快土地的规模经营,促使有转移意愿的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二是切实维护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劳动监督检查,杜绝个别用工企业强迫工人延长劳动时间,增加劳动强度等现象的发生;督促用工单位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及时为务工人员办理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等社会保险;对故意拖欠工人工资的单位实行经济制裁和行政处罚,保证按时足额发放劳动者工资,确保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三是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新闻媒体要开设专栏,大张旗鼓地宣传发展劳务经济的意义、劳动力转移的供求信息和劳务经济发展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并制定劳动力转移工作的奖惩制度,在全县形成有利于劳务经济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