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优秀农民工入党的工作机制初探
调研报告范文 发布时间:2010/9/7
发展优秀农民工入党的工作机制初探
随着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涌入城市,农民工这一新型社会群体日渐庞大,给新时期城市非公党建和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出了新课题。近年来,湖北省松滋市主动适应这一新形势,通过深入调查和探索实践,建立了一套发展优秀农民工入党的工作机制,较好地解决了农民工入党难的问题。[本文来源于那一世范文网-www,nayishi.com,找范文请到那一世范文网m.nayishi.com]
一、发展优秀农民工入党的现实意义
农民工是市场经济催生的新群体,发展优秀农民工入党,对加强党的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一是有利于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目前我市外出农民工已达到13.5万人,占全市农村劳动力的32.9%,并呈现逐年递增趋势。但据调查,我市农民工党员1456人,只占农民工总数的1.1%。要增强党在农民工中的力量,扩大党在农民工中的群众基础,必须积极教育引导优秀农民工向党组织靠拢。二是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和人才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最基本的要素,而农民工群体具有比较优势。他们中有的人不但积累了资金,而且掌握了技术和管理技能,拥有市场渠道,成了经济能人。其中,有相当一批人愿意回乡创业,报效家乡。通过加强教育引导,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使之成为建设新农村的有生力量。三是有利于改善农村党员队伍结构,为农村干部队伍储存后备力量。当前,农村普遍存在党员队伍年龄老化、文化程度偏低、村干部难选的现象。而在农民工群体中却有着大量既年轻又有文化的优秀分子。发展他们入党,有利于农村党员队伍年轻化、知识化,同时也为培养村级后备干部拓宽了渠道,提供了来源。
但是,通过调查了解,农民工入党还存在许多障碍。一是部分党组织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有的认为农民工党建工作无碍大局,不愿在这项工作上花费精力。有的不敢为,思想观念不够解放,怕冒“风险”。还有的感到培养考察要跨省市,工作成本高,望而生畏。二是发展程序和工作环节难以到位。主要是培养主体不明确,由于工作地和户口所在地不一致,不少优秀农民工不知道申请书该交给谁。集中培训难组织,无论是就地培训还是回乡培训,其时间都很难保证。入党考察难进行,农民工居住和工作不稳定,难以掌握其在不同时期、不同地方的现实表现。三是社会环境存在不利影响。农民工就业流动性大,很难保证发展工作的连续性,导致基层党组织容易失去与培养对象的联系,致使培养教育工作“断档”。
二、发展优秀农民工入党的初步探索
近几年来,我市针对上述问题,创新党建工作理念,在实践中探索形成了输出地发展农民工入党的新机制。近4年共培养发展265名农民工入党,500多名优秀农民工被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网络入党积极分子3018人。
1.注重初审,建立重点培养对象的筛选机制。初审是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第一道关口。我市建立了入党积极分子信息库,选择一部分农民工入党积极分子作为重点培养对象:一是曾经担任过村组干部,因村级换届或村级规模调整,精减职数下来后,外出务工经商的入党积极分子;二是在外创业的小老板和中层管理者;三是外出创业的农村复退军人和自修大中专毕业生。为方便农民工,规定入党申请书既可以递交给户口所在地党支部,也可以递交到流入地党组织;既可以递交到家乡党组织设立的流动党支部,还可以递交到培养人所在的党支部。
2.加强教育,建立农民工入党积极分子跟踪培养机制。针对农民工群体分布广、流动性大的特点,我市建立了市、镇、村三级党组织成员与农民工入党积极分子结对跟踪培养模式,即:村党组织成员与农民工中有一技之长的能人结对;乡镇党委成员与农民工中的管理层人员结对;市“四大家”领导及部门负责人与农民工中的老板型人才结对。对培养人发放培养对象详细资料、培养手册,制定培养责任制度,要求培养人年初有培养计划,年内有培养记录,两年后要有培养结果;入党积极分子要定期同党组织联系,至少每两个月采取电话或书信形式向培养人汇报一次,每半年写出书面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汇报寄给党支部。同时还采取返乡集中学、邮购自学、网上助学、输入地委托培训等多种形式,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1至2次培训。
3.全面考察,建立发展农民工入党质量保证机制。发展农民工入党,绝不能因农民工“离乡”而降低标准。根据农民工的特点,对培养发展对象在用工单位和原籍村进行“双向考察”和“两地公示”,接受两地党员群众的监督。同时,改革传统考察方式。一是直接考察。由党支部委派2名党员到入党积极分子工作所在地,听取积极分子的思想汇报,直接考察其现实表现情况。二是委托考察。委托农民工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或流动党支部对其现实表现进行考察。三是鉴定考察。向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地的同乡和党员同事发放调查函,由他们对其进行鉴定。四是情景考察。创设特定情景,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意志是否坚定,言行是否一致。
4.强化监督,建立发展农民工入党责任机制。一是建立后续培养责任制。农民工成为预备党员后,要继续加强对预备党员的再教育、再培养,确保其完全符合一名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二是建立预备期跟踪考察制。镇、村党组织对外出务工经商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加大考察力度。委托流动党支部、指定农民工党员或致函输入地党组织对其思想言行进行跟踪考察。三是实行责任倒查制。在发展农民工入党中出现严重失误的,按照党员发展程序实行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既保证农民工入党的渠道畅通,又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
三、亟待进一步研讨解决的几个问题
我市在发展农民工入党工作中,先后与广东省东莞市、深圳市,北京市宣武区、大兴区等20多个农民工集中输入地党组织加强横向联系,进行了有益的合作与研讨。我们认为,做好发展农民工入党工作,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完善和突破。一是提高认识,把发展优秀农民工入党工作摆在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位置。发展优秀农民工入党必须打破条块分割,实现输出地、输入地一盘棋,形成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二是明确职责,加强农民工输入地与输出地的联动协调。要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开展输出地与输入地党组织之间的互访、互动,定期对农民工党建工作进行沟通和研讨,加强协商和合作。要建立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联动管理制度,对农民工入党积极分子实行输出地、输入地联合培养、联合培训、联合考察。三是建好平台,为发展农民工入党打好实践基础。要建立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联网信息库,将农民工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详细资料按输入地进行分类编排,以便党组织掌握流入农民工入党积极分子的详细信息。要搭建省市之间、县市之间调研交流平台,广泛交流经验,联合调查研究,逐步完善发展农民工入党的工作机制。四是营造环境,激励农民工积极发挥作用。输入地要加强对非公企业的党建指导,帮助企业业主提高认识,支持发展农民工党员工作。要加大舆论引导,建立健全各地各部门对农民工的服务机制和激励机制。要大力宣传农民工党员先进事迹,通过典型示范,激发农民工的入党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