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口发展状况的调查

调研报告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12

县人口发展状况的调查

县人口发展状况的调查
为掌握近年全县人口增长情况,监控“十五”人口发展规划目标的实现,为“十一五”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我们对全县农村200-200年度的人口增长与计划生育情况开展了一次调查,以下是所获情况及分析:
一、近几年人口增长状况
1、年末人口数与出生率、死亡率
项目200年200年200年200年
年末人口数(万人)20.8021.1121.1021.15
出生率‰13.8513.6313.4313.34
死亡率‰4.804.983.913.81
2、出生人口与出生婴儿男女性别比
年度出生数(人)其中性别比∶100
男女报表数调查数
200年286914681401104.78140.76
200年286414601404103.99138.02
200年280014441356106.49130.40
200年280814531355107.23124.41
3、计划内、外出生与计划生育率
年度计内出生(人)计外出生(人)计生率%
报表数调查数
200年270916094.4371.50
200年269516994.1076.33
200年260519593.0481.42
200年260020892.9190.01
二、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一)出生婴儿性别比仍然失调
近几年来,我县切实加大了性别比失调的整治力度,尤其是200年以来,以“关爱女孩行动”为载体的性别比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性别比升高势头得到了初步遏制。但据调查反映,性别比仍然失调较为严重,200年我县抽样调查数仍然高达124.41,比省、市目标控制值(110)高出了14.41个百分点,比正常值(105)高出了19.41个百分点。根据调查分析,我们认为有以下原因:
1、旧的传宗接代观念的影响。认为只有男孩才能传宗接代、延续香火、光耀门庭的思想在农村仍然根深蒂固。
2、落后社会生产力的束缚。落后的生产力使农民未能从根本上摆脱对小农经济的依赖,对土地的产出率依然过分寄托在男性劳动力身上,而对科技兴农成果却缺乏吸收、消化能力。
3、性别鉴定推波助澜。一些地方尤其是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先进的医学检测手段和某些从医人员的不法行为,为已婚夫妇选择性别生育大开了方便之门,成为导致性别比失调的直接元凶。
4、对破坏计划生育的行为打击不力。我县虽已采取了各种强有力的措施遏制男女性别比攀升的势头,但周边地区特别是与我县毗邻的广东和福建等省的部分地区措施相对较弱,异地进行性别鉴定、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现象仍然存在,降低了我县专项整治的效果。
5、村梗阻现象依然存在。部分基层干部法制观念和政策观念淡薄,瞒漏报婴儿出生、包庇、纵容他人超生现象仍然存在。
6、宣传教育不到位。计划生育宣传仍然存在死角,宣传工作没有真正深入人心,农村群众对人口形势缺乏全面了解,只顾眼前利益、个人利益,缺乏长远观念、全局观念,盲目生育,攀比生育心态比较浓。
7、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尤其计划生育经费投入不足,对计生户的优惠政策落实还较为困难,不能调动群众自觉遵守计划生育的积极性。此外,对一些特殊人群或外逃户的计划生育管理不到位,而对部分已查处的对象则约束较多,让群众感到遵守政策的吃亏,挫伤了一些人的积极性。
(二)统计数字呈现低出生率高计生率现象,但与实际还存在一定差距
“十五”期间,我县人口出生率逐年下降,人口出生率、人口自然增长率和计划生育率指标全部达标,总体而言,较好地完成了年度人口计划。但据调查数据分析,部分调查计划生育率与报表数据相差较大,从实际情况来看,并非达到报表要求的低出生率、高计生率的程度。这主要是由于瞒、漏报所致:
1、在人口统计过程中,存在漏统现象。
2、由于计生政策、法规的管理权限问题,对未婚男女青年难以管理到位,往往出现一些“外出打工前未婚,返乡时携妻带子”的现象。
3、在计生管理方面存在缺陷,管理不到位。
三、解决问题的几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格局。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具体要做好以下几点。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紧紧围绕“三为主”这个主旋律,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和其他宣传手段,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我国现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让广大干群,特别是育龄人群充分认识我国严峻的人口形势和性别比失调所带来的严重危害,逐步摆脱传统婚育观念的束缚,促使更多的人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2、强化流动人口管理。流动人口计生式作管理已成为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重要问题。要做好新时期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必须建立“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责任制,加强协作、互通信息、各负其责。一是要加强对流出人员的管理,努力提高流出人员办证率和已婚流出人口寄证率。二是要加强对流入人口的管理,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纳入计生工作管理,同时要加强部门配合,尤其是公安、工商、劳动、民政、建设环保等部门要按照职责要求,严格执行“一证把三关”,努力扫清躲生死角。三是依托“省际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做到流出地和流入地的信息通,从而实现共同管理的目标,努力形成全国“一盘棋”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模式。
3、大力整治出生婴儿性别比失调。一是把整治性别比失调作为一项重要的责任目标,列入党政一把手考核内容,严格落实各项责任措施,严格兑现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确保计生工作责任、措施、投入“三到位”。二是要把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人工终止妊娠的工作纳入卫生系统和计划生育服务系统目标考核,严格实行“五个”管住,即管住各级医疗机构使用b超或其它技术手段进行性别鉴定;管住个体诊所使用b超或其它技术手段进行性别鉴定;管住非医学需要的性别选择引产;管住农村接生员的接生业务,加强农村接生员的管理和教育,严格落实出生登记、报告制度;管住销售流产药物的各级药店、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我县计生委与卫生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26lt;县婴儿出生与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制度%26gt;的通知》(计生字[200]50号),进一步强化了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
4、健全计生法律法规。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对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要细化、要可操作性,即要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也要充分发挥其约束人口增长的作用。
5、加大监督打击力度。计生、卫生、公安、纪检等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相关政策,严厉打击各种地方恶习势力、溺婴弃婴、买卖生育、弄虚作假等破坏计划生育的行为和侵害妇女儿童生存权力的行为,尤其是要扫除一切非法进行b超鉴定、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窝点。
(二)加强计划生育工作队伍建设,提高计生工作人员的素质,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广大的育龄群众。
1、加强计生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努力提高计生工作人员的思想修养、政治修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加快实现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努力塑造计生干部的新形象,争当新时期最可爱的人,做育龄群众的贴心人。
2、加强计生工作人员的人口理论、计生法律法规和计生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计生干部的业务能力,在业务上做到精益求精,从而更好地指导我们的工作,努力提升业务水平,增强服务能力。
3、加强计生工作人员的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行业风气,增强计生干部的职业道德,坚持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坚决挤干统计数据水分。
省县计生委
20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