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职工基本生活状况调查报告

调研报告范文 发布时间:2010/9/29

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职工基本生活状况调查报告

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职工基本生活状况调查报告

漯河市有国有粮食购销企业74个,人员8732名。自5月份以来,全市国有粮食系统按照省、市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圆满完成了改革任务,推动了全市粮食经济实现持续稳定和谐发展。
一、主要做法
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是省委、省政府部署的一项重大改革工作,是建国以来粮食系统进行的一次最为彻底的改革,是人员的减员分流。漯河市粮食企业改革的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高度重视,上下齐心协力。在整个改革过程中,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粮改工作高度重视,每到关键阶段都有明确的指示和要求。市委书记刘炳旺数次听取粮改工作汇报,要求各位市委常委全力支持粮改工作;市长靳克文多次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常务副市长赵素萍、主管副市长薛豫宛多次组织召开粮改协调会,研究粮改具体政策问题。各县(区)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都集中全部精力,全程参与,亲临一线,加强指导。
市、县政府均成立了以市长、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粮改领导小组,加强对粮改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粮改工作协调指导。在改革实施过程中,粮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局面。各级粮食部门基础性工作准备扎实,关键环节运筹谋划细致周密、上下沟通协调到位。各级粮食部门能够超前做好“三老”情况的调查摸底,粮改方案的制订科学合理,争得了工作上的主动。尤其是在粮改运行过程中的政策宣传、程序规范和资金筹措等环节上,都能对形势做出准确的判断,对遇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并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很好地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同时,还能搞好与上级粮食部门和同级财政、劳动、社保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保证了各个环节的运行顺畅。
各级粮改办公室普遍建立健全了工作制度,如学习制度、台账制度、情况通报制度、稳定工作日报制度、接访登记制度等,努力创造良好的工作秩序,为改革规范操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市粮食局还专门下发了《关于严明粮食工作纪律确保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的通知》,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作出15条禁令,严明改革纪律,强化监督机制,为规范操作提供了纪律保障。正是由于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部门之间的紧密配合,才保证了全市国有粮食购销减员分流和改制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改革思路清晰,操作程序规范。这次改革是对过去多年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与以往相比,这次改革更为全面、更为深刻、更为系统。既要确立新体制的基本框架,又要力争解决好原有体制遗留的历史包袱问题;既要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粮食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又要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为实现这一目标,我们按照“因企制宜、分类指导、用活政策、规范操作”的思路,在今年4月份减员分流工作圆满完成的基础上全力推进企业改制工作,由于组织措施得力,部门通力合作,仅用不到20天时间就基本完成了全市国有粮食企业的审计、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工作,为全面完成改制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具体工作中,我们一是按阶段排出工作任务时间表,并加大督导力度,确保扎实推进;二是集中时间、集中人员,用十天时间再次进行“回头看”,确保前期减员分流工作不留后遗症;三是对企业改制方案多方征求意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银行债务不悬空,国有资产不流失,职工利益有保障,改制企业有发展;四是规范、完善改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企业规范运作。
在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中,一是在人事管理上打破“干部”和“工人”的身份界限,企业内部的各级管理人员全部实行公开竞争、定岗位、定业务、定指标,择优聘用、定期考核的任期制,形成管理人员能上能下的机制。同时在不超员的前提下,保留的25家企业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决定招聘职工,全面推行职工能进能出的新机制;二是在用工上实行了全员聘用制,完善定员定额,实行定岗定员和全员竞争上岗。1914名上岗人员全部置换原国有企业职工身份,实行合同制管理;三是在分配上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普遍采用个人收入与企业经济效益和个人贡献双挂钩的分配制度,建立以岗位工资为主要形式的工资制度,岗变薪变、薪随岗动,形成收入能增能减的机制。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企业收益分配,逐步形成按劳动和生产要素相结合的分配机制。同时积极探索对企业主管人员实行资产侏值升值为主要内容的年薪制、股权、期权等激励机制,并依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
改制过程中,重点抓了“三个规范”和“三个机制”建设。“三个规范”即改制程序必须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必须规范、出资人制度必须规范;“三个机制”即建立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以人为本的管理机制、全方位面向市场的营销机制。按照以上原则,我市各县(区)都制定有改制程序规范,所有纳入改制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审计、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工作全部由国有资产持有人指定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改制方案建立起以“三会一层”为主体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劳动用工、分配、干部任免管理等全新的经营管理制度,初步形成了相互独立又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运行良好,发展潜力大增。
(三)强化检查督导、实现“六个”确保。面对人员分流多、改制难度大、矛盾错综复杂的实际,为使改制工作顺利推进,市粮改领导小组实行成员单位分包责任制,成立由6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督导组,对全市粮改工作实行全面督导。坚持每旬有检查,月未有督导,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市粮改办。先进及时表彰,后进通报批评,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同时为真正解除分流人员的后顾之忧,重点围绕“6个确保”,对各单位前期减员分流工作认真地进行了3次“回头看”活动,经逐人复核,全市74家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在册职工全部参与了改革,并按照改革程序要求填写了去留自愿选择表,无一遗漏;1757名“四退一保”人员政策足额落实到位,并根据正常退休、内退、病特退、协保不同情况,得到了相应的待遇;7043名分流人员各项手续已经完善,社保关系已全部接续到位,档案以及党、团关系已全部妥善移交和保管;依法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经济补偿金全部以现金形式足额予以支付,应办理和发放的失业证、失业金和再就业优惠证已经全部办结。
二、以人为本,注重发挥职工群众的主力军作用,较好的维护了职工权利
(一)保障职工群众的民主权利,提高他们参与改革的积极性。这次改革力度之大、范围之广、复杂之程度、任务之艰巨,前所未有。特别是牵涉到众多粮食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对每个职工来说,是个人利益的再分配,生活方式的再定位,必须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让他们主动支持改革、参与改革,才能顺利推动改革,才能维护和保障他们的切身利益。为此,各级粮食部门坚持开展“一封信、一个电话、一本书”活动。一封信即向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每一位在册职工发出一封信,宣传改革政策,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和最关心的问题;一个电话即公布“粮改热线电话”,安排专职职工粮改政策咨询员,进行面对面解答和电话解答,直接向职工宣传解释政策;一本书即编写《漯河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文件选编》,指导企业改革工作,帮助干部职工解疑释惑;召开八个层次的会议,各粮食企业都组织召开了班子会、支部会、职代会、业务骨干会、党员会、离退休干部座谈会、下岗职工座谈会、双职工座谈会,使各项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的改革舆论氛围。认真落实企务公开、厂务公开制度,坚持做到“三个公开”:首先,将改革政策公开,制定的所有改革政策都充分征求广大职工群众的意见,做到政策透明,阳光操作,政策面前一视同仁;其次,公开改革程序,规范操作,改革的方法、手续办理等一律公之示众,企业按此操作,职工依此行事;再者,公开改革结果,将改革方案、实施细则、解除关系人员情况、内退人员情况、补偿情况、上岗返聘情况、粮改流程图全部上墙公布,接受监督,让职工心知肚明。通过这些人性化的措施,职工达到明策、明心、明理,积极主动投身改革。
(二)以人为本,维护职工利益。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减员分流工作,核心是维护职工的利益不受损害,才能确保系统大局稳定,改革稳妥推进。在改革中,各级政府和粮食部门坚持以人为本,时时处处维护职工的权益。一是坚持全员置换,尊重职工意愿,提供六种途径供职工选择:退休、内退、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协保、分流到附营企业、返聘上岗。对愿意留在企业人员的条件、承担的任务、交纳的上岗保证金作出明确规定;对自愿解除劳动关系不再返聘上岗职工的补偿标准、奖励金额作出了相应规定,让职工作出选择,留去自愿,不搞强迫,避免强行分流人员现象。二是坚持把维护职工利益放在第一位,最大限度地考虑职工的经济利益,最大限度使职工满意。对解除劳动关系职工的经济补偿标准按照“结合实际、衔接周边、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合理确定补偿标准。除按工龄补偿外,还额外增加了补偿基数和奖励,使全市人均补偿金额接近1.6万元,补偿标准远远高于国家劳动部门的规定,也高于周边地市粮食部门。三是认真解决改革中职工存在的疑虑。对筹集到的改革资金,首先用于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的经济补偿和偿还职工集资、工资等。对欠缴的职工养老金,由各级政府协调,粮食部门分批偿还,解除劳动关系职工的养老保险手册按时发放。及时为下岗职工办理了失业保险手续,让职工下岗享受失业保障,解除了职工后顾之忧,让职工走得放心、安心、舒心。四是在确定拟聘用人员工作中,坚持做到“三个直接,六个优先”,保证用人的公开公正。“三个直接”:即夫妻同在一个单位,经协商可直接聘用一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并处于怀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不解除,直接聘用;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劳动能力的,不解除直接聘用。“六个优先”:即在同等条件下,以来获市政府及其以上政府或部门劳动模范、市委以其以上党委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