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审计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2017/7/27
县审计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县审计局上半年
审计工作小结
上半年,我局认真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和“深化审计转型年”活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为目标,不断提高审计机关的“学习力、执行力、创新力、公信力”;以践行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责任为主线,“主动跟进、积极促进、全面推进”,继续深化和加快审计转型;以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机关、全面提高审计队伍素质为保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努力推动审计事业科学发展。
上半年,我局克服人手少、任务重的困难,全体审计人员团结协作、负重拼搏,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任务。完成审计项目35项,完成年度考核任务数25项的140%,共查处各类违纪违规和管理不规范金额2800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484万元,上交财政收入60万元,挽回损失333万元。完成了新城区枫园下山脱贫小区边坡治理工程等竣工结算审计8项,送审金额1832.62万元,在大多数工程都是一次性包干的情况下仍核减工程造价236.41万元。同时对至新昌公路的段工程、到永康公路(段)、新城区建设工程等进行了全过程跟踪审计,及时发现并纠正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使建设项目得以更加规范、有效运行,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节约国家资金和日后竣工审计奠定了基础。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加大审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以新修订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为契机,大力开展审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今日》、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宣传近几年来审计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和在审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宣传法律、法规赋予的审计工作职责、权限和审计工作任务,宣传审计工作现状和新时期所赋予的审计工作使命,宣传审计转型的目的和内容,使广大干部群众对审计工作有了进一步认识,审计执法内、外部环境有了明显改善和提高;同时组织全体审计人员认真学习《审计法实施条例》,落实贯彻省审计厅提出的“主动跟进、深化转型年”要求,主动跟进,准确把握新形势对审计工作的要求;积极促进,以需求为导向确定审计工作的重点;全面推进,深化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深化宏观服务型绩效审计、深化计算机审计,以科学的审计理念深化审计创新转型。
二、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有新的突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要求,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条主线和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围绕维护财政安全、防范财政风险、规范财政管理等方面内容,精心组织、合理分工,认真开展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县政府和各预算执行职能部门认真贯彻应对金融危机、“保稳促调”的各项经济政策,强化税收征管,积极组织收入,完善规章制度,深化财政综合预算改革,推进公共财政体制建设,预算和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本次审计披露的问题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站位高。多从宏观的角度反映问题。如我县至末,政府负债达67017万元,比底44868万元增加了22149万元,增幅为50%,并对政府负债增速较快进行了负债增长的原因分析,得出了从我县自身的财力情况看,抗风险能力还不是很强的结论,提出了必须警惕政府负债风险的审计建议,必将引起县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二是重民生。安排了社会保障资金和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专项审计,披露的个别饮用水项目未按要求实施,并存在质量问题,自来水水质合格率不高的问题的整改必将使成千上万的群众受益;三是关注建设领域。及时披露了我县工程建设领域存在未办理用地审批、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的现象,项目实施中存在工程转包或挂靠施工、项目班子人员到位率不高、监理质量把关不严、计量失控等现象,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管理人员不到位、安全台账资料虚假、现场管理不规范,政府投资项目超概算等问题,必将进一步规范我县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四是强化预算管理。部分非税收入、耕地占用税等部分税款未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问题,财政间歇性资金逾期借款较大问题,拖欠土地出让金及部分土地出让金未实行收支两条线问题,以及各有关预算单位移用专项资金违规拆借资金等问题的整改必将进一步强化我县预算管理。
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得以进一步规范。除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两年审一次、一次审两年”审计工作机制外,经济责任审计方式方法得到进一步改进。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经济责任审计,全面掌握审计情况,客观评价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等,更好地利用审计成果,年初以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名义在《今日》上对计划审计的11个单位16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进行了公示通告,同时,按照县委组织部的要求,对列入计划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做到以下两点:一是联合召开进点会。进驻审计时,除在被审计单位醒目位置张贴由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联合发布的审计公示外,县委组织部领导、县审计局领导和审计组成员还将一起赴被审计单位召开进点会,将审计目的、审计内容、审计重点、审计要求向被审计单位作详细介绍,县委组织部领导从思想认识方面、组织纪律方面和配合审计方面作重点强调,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内外部审计工作环境;二是实行通报会制度。审计实施结束后,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原汁原味地向县委组织部领导作一次汇报,并对产生问题的原因和解决的办法作审计分析,同时,对于审计查明被审计对象存在着较大或重大违纪违规问题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由县审计局牵头,请组织部、纪委监察局派员参加向被审计单位全体班子成员、财务人员、被审计者作审计情况通报,必要时请县领导参加。该制度的执行,对被审计者可以起到制约作用,促使其自觉履行职责,增强财经纪律观念;对经济责任审计可以起到推动作用,使揭露问题更清晰、分析问题更客观、处理问题更实际;对全县部门和乡镇领导干部可以起到警示作用,通过通报会的形式,将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达到通报一个、教育一大片的目的。在对县科技局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该单位存在虚开发票、向科技项目承担单位收取项目经费返还套取现金的违纪嫌疑,我局及时将有关线索移送县纪委,经县纪委查实,该单位以项目经费返还形式套取现金278500元,并于账外发放给局干部职工,并有多人违法违纪,该案件尚在进一步审理中。
四、县重点建设项目审计主动跟进。上半年共完成新城区枫园下山脱贫小区边坡治理工程等竣工结算审计8项,送审金额1832.62万元,在大多数工程都是一次性包干的情况下仍核减工程造价236.41万元。同时,对我县重点建设项目:磐永线段建设项目、县公安局刑侦技术指挥中心建设项目、磐新线夹溪大桥、县人民医院病房大楼等以及新城区管委会投资的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及时发现并纠正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使建设项目得以更加规范、有效运行。在对枫园下山脱贫小区地质灾害边坡治理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中发现该项目存在着虚报工程量、多计工程造价等问题,我局审计人员随即对该项目隐蔽工程抽点进行开挖测量发现:一是未按图纸施工,存在严重偷工减料问题,图纸要求浆砌基础,实际施工为干砌块石基础,图纸要求基础大放脚为台阶式基础,实际施工为两边放坡基础;二是提交的决算资料与实际施工严重不符,存在弄虚作假问题,资料显示深度为7.1米的基础,实际测量深度为4.3米,资料显示深度为3.3米的基础,实际测量深度为0.8米。该项目决算造价为424万元,审计核实造价为272万元,净核减152万元,核减率高达36%,针对以上情况,我局要求县新城区管委会按审定的工程造价支付工程款,建议县新城区管委会加强对监理公司监管,并对本工程监理单位作出严肃处理,同时将审计情况以《审计专报》形式向县领导作了反映,引起了县领导的高度重视,并作了重要批示。
上半年,我局还组织人员对县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新增政府主导性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了专项治理审计调查,抽查了县公安技术指挥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县人民医院病房大楼工程及县深泽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等3个项目,审计表明,我县建设项目不存在重大违背国家产业、土地和投资政策,重大铺张浪费和损失浪费,破坏生态环境,乱上项目和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豆腐渣”工程等问题,政府性资金更多地投向民生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履行国家有关项目审批程序;建设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建立严格的使用管理制度,无严重超概算现象;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同时也如实披露了个别施工单位质量意识还不够高,自检不够严格,如县人民医院病房大楼项目,由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在基础施工过程中,地下室围护桩基础钢筋笼直径偏差较大,超过规范允许范围;勘察单位均未进行公开招投标,部分监理单位及设计单位通过公开招投标。根据我县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需进行公开招投标。项目配套资金未足额到位,将影响项目实施等问题,并提出了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监理单位管理,使监理单位人员更好的履行监理职责,有效的对工程进行管理和监督的审计建议,引起了有关单位的重视。
五、抓好民生资金审计。上半年,我局首次采用计算机审计方法,对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行了专项审计,通过对卫生部门、社会保障部门的业务数据和公安部门的户籍信息数据进行比对,发现一是部分低保人员未能享受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经审查县医管办参保人员信息表,全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低保户人数为4619人,而民政部门城乡低保人员统计数为5202人,从账面数据反映,尚有583位低保人员未享受医疗保险相关政策。但由于民政部门以户数为单位统计低保人员,具体人员信息不健全,未参保人员不能落实到人。审计已要求县医管办到乡镇、社区进行核查,确保低保人员能享受到国家医疗保险政策;二是重复参加多种医疗保险及重复报销医药费。国家政策规定,居民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中只能参加一种医疗保险,并按规定报销医药费。审计发现,我县重复参加多种医疗保险的共1929人。据此,审计查出了两起医疗费骗保事件:1、曹某以城镇职工参保身份,在县医保处用原始发票报销住院医药费42592.28元,同时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身份,凭所在村开据的“原始发票遗失证明”在县医管办报销住院医药费26556.20元;2、陈某以城镇职工参保身份,用原始发票在县医保处报销住院医药费3600.12元,同时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身份,用虚假发票在县医管办报销住院医药费1782.80元;三是死亡人员报销医药费情况。在对县公安局户籍注销人员信息与城镇职工医疗费报销数据比对中发现,城镇职工朱某在7月死亡并注销户籍后尚有12次住院记录,并在县医保处骗报住院费用31292.39元。
造成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卫生、公安和民政部门未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以致管理中出现漏洞。针对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卫生、劳动保障部门高度重视,迅速开展自查自纠,落实骗保资金的追缴,并将整改情况向全县医疗机构和有关部门进行了通报。
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