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审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2010/11/16

县审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县审计局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县审计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及上级纪委全会工作的总体要求为目标,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从严治党和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大教育预防的力度,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切实履行与县委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塑造审计机关“政治坚定、纪律严明、廉洁从审、勤政为民”的审计风貌。一年来,全局职工齐心协力、坚持不懈,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廉政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领导重视,组织到位、认真履行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全局中心工作,常抓不懈。

1、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年初全县党建政治工作会议后,根据中共县纪委关于转发《关于印发〈玉溪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江纪发〔〕5号)文件精神,我局于5月19日召开局务会议,制定了《县审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指导思想,职责范围、工作任务和考核办法,并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责成各相关股室抓好落实,从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内容。一是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在局支部开展“党员十带头”活动。以《县审计局先进共产党员标准》为准绳,并紧密结合实际,将“党员十带头”的内容进一步具体化,并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对党员思想教育的重要内容,贯穿于“党员十带头”活动的始终。通过活动的开展,充分调动了党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以良好的党风带动了民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二是抓好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宣传教育纳入政治学习的内容,印发了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吴官正同志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利用每周政治学习日,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各项廉政纪律、廉政规定,积极查找剖析单位在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较好地解决了党政机关和工作人员在作风建设、工作效率方面存在的问题,增强了党员的先进意识和模范意识,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服务,积极推进服务承诺制,树立审计机关廉政从审、勤政为民的审计风貌。

3、加强执政能力建设,认真查找和纠正在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班子内部认真执行和落实“八严禁”、“十不准”规定、“两个条例”、共产党先进性教育文献、《行政许可法》、《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有关反腐倡廉的文件,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作为对领导干部的最高要求,通过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法律纪律教育,优良传统教育,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点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都经过集体讨论、向上级请示,即不独断专行又不软弱放任。深入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做到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我局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升降暂行条例》、上级有关规定精神和干部选拔任用的纪律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民主推荐与党组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落实好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严格按照民主推荐、注重实绩的工作原则,切实把思想政治素质高、作风扎实、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任用到中层领导岗位上来。

5、在财务管理方面,强化资金监控,严肃财经纪律。积极推行部门预算,强化日常监管。在执行财务法规政策上,树立“高压线”的意识和责任意识。

6、结合单位实际,积极开展党课教育,以“为优化发展环境,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做人民满意的公仆”为主题,结合身边党员干部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典型事迹,进行了深刻的党课教育,弘扬了昂扬向上的正气;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职工观看保密警示教育片《招标内幕》、《杯中谍影》,通过观看、讨论,从反面典型身上使党员干部得到深刻启迪,时刻惊醒自己,增强了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全局职工以案明纪、认查差距与不足,引以为戒、坚定信念,牢固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以最淳朴的人生境界努力追求“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公仆情怀。其次是开展学法规、守法纪活动,进行党纪法规知识测试,组织职工16人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知识和法规知识答卷,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二、细化责任、健全制度,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按照2月2日与县委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所列的各项责任目标及考核内容,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我局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审计工作融会贯通,层层分解,并制定了《岗位目标考核办法》,两者相辅相成,相得宜彰。考核办法实行百分制记分,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量化考核,年终按实际分值作为公务员考核依据并进行奖惩。这样一来,做到了履行职责有规定,检查考核有标准,追究责任有依据,使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目标更加明确,有效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各项工作的整体推进。

2、把严格执行“八不准”规定,作为考核审计业绩的强硬指标。按照局内部管理规定,“八不准”规定必须贯穿于整个审计过程。(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安排住宿。(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就餐和宴请……等八项规定,若出现被审单位举报审计组或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有不廉洁行为,年终考核考核确定为不合格或不予确定考核等次。通过以上措施、办法,从而促使审计人员廉洁从审,依法行政。

3、把《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作为审计人员的工作准则。自3月26日省政府发出通知,颁布实施《八条禁令》以来,局机关始终要求职工做到:(一)认真履行职责、不玩忽职守;(二)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顶着不办、拖着不办;(三)不插手物资采购和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四)不利用工作之便对当事人故意刁难和吃拿卡要;(五)不参与赌博活动;(六)不酗洒闹事和饮洒影响工作;(七)上班时间不打牌、下棋、玩电脑游戏等不务正业的活动;(八)不用公款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

4、按照《玉溪市审计局关于强化执法监督规范审计行为的规定》及《玉溪市审计局关于审计项目质量考核的通知》,我局进一步完善局机关审计纪律,制定了《审计组廉政责任规定》、《审计组遵守审计纪律情况反馈表》、《文明审计规定》;建立健全效能考评制、失效追究制、服务承诺制。以上《办法》、《规定》中明确强调;审计人员要依法行政、依法审计;做好审计法规、职责的宣传工作;审计中文明礼貌、谦虚谨慎,有理有节;杜绝官僚作风,严禁语言粗俗;真实、全面、客观的反映审计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依法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处理。由于制度健全,措施到位,审计人员以此为准绳,严格要求自己,为审计机关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

5、推行审计公示、登记、反馈和报告制度,推进局机关廉政建设工作。审计组进驻被审计单位,召开审前座谈会时,必须向被审计单位公示、宣传各项审计纪律、审计规定,这种做法改变了过去单纯向被审计单位下发审计通知书,审计工作只有少数人知道,大多数人不知道,只有领导知道,群众不知道的局面。其次是审计终结时,由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组的表现,如实填写《审计组廉政责任规定执行情况反馈表》、《审计组遵守审计纪律情况反馈表》、《审计组文明审计情况反馈表》。这样一来,审计组完全置身于被审计单位的监督之下,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得到进一步增强。

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全局职工的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们将持之以恒,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整体工作。

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