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职能作用发挥半年总结

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10

国土局职能作用发挥半年总结

今年以来,按照市国土资源局工作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我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提高国土资源管理能力为主线,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升理念,转变观念,突出重点,创新发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较好地保护了土地资源,也为全县经济建设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管理

1、立足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积极向上争取规划指标,及时开展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工作。为了保证我县经济快速发展,我们积极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建设占用耕地指标,及时开展我县土地利用规划局部修改工作,为我县经济的发展提供了用地保障。

2、进一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缓解土地供需矛盾。上半年,对年度城乡挂钩报批拆旧区的农村旧庄台、废弃工矿、被撤并单位等用地进行了实地调查,对拆迁农户进行跟踪管理,保存拆前、拆中、拆后影像资料。对年度挂钩新增项目区备选库实施规划方案进行了修改,并纳入到年城乡挂钩。年度共安排了2个项目区,折旧总面积为2609.8亩,申请了挂钩周转指标2420.8亩,将有效缓解我县用地难的问题。

3、进一步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完成了新一轮规划空间布局的各类用地功能区的调查工作。积极与各相关部门联系,收集了相关规划的文本,图纸,及电子文档。研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的衔接,完成了新一轮规划空间布局的各类用地功能区的调查工作,为政府制定科学合理的空间布局,提供了基础性数据,并成功召开了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专家咨询论证会。

4、强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上半年,我们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的一系列文件精神要求,根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合理和集约利用土地、符合国家供地政策等原则,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依法对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等土地利用事项进行严格审查。完成5宗项目用地预审,预审总面积1805.5亩。

二、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和耕地保护工作

1、做好土地征转用工作。一是抢抓机遇,组织省国土厅奖励我县的执法模范县300亩指标报批。共上报12个项目、面积23.1927公顷,上报材料已经获得批准。二是对今年拟征地项目进行登记调查,共登记用地项目62个,需安排报征土地3686亩。根据安排先后为黎城镇中心幼儿园、大兴村农民安置房、涂沟镇轧花厂等27个项目进行征地调查;征地严格按照程序发布公告、组织调查反馈及听证,保障被征地群众征地知情权、参与权和利益保障权利。同时对县重点工程项目组织调查,先后为县金一河、水岸新城以东、新天地等项目用地组织调查,测算协调补偿等工作。三是组织重点工程用地的呈报筹备工作,对金宝南线高速公路连接线、金湖新港口、中石化华东石油局用地进行呈报先期准备工作,对项目用地涉及的黎城、戴楼、金北、前锋等镇的村组进行征地调查、测算补偿及催促落实补偿安置资金,为项目及早合法用地做好准备工作。四是上半年共发放征地事先告知书8份,组织征地听证会7期,为所涉及到用地的老百姓解释征地法律法规,土地补偿标准、依据及相关事项,收到良好的效果。五是积极做好已征地农民补偿纠纷调处工作。凡出现有与征地补偿相关的矛盾,我们在充分调查走访的基础上,弄清事实,对照国家和省市的政策规定,耐心地做好解释答复。上半年共解决县人民医院、城中农贸市场、县保险公司等此类矛盾5起,既保证了建设单位顺利用地,又使被用地农民的合法利益得到了保障,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对用地中的上访工作,积极接待来访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解释工作。

2、及时做好建设用地供地和调查工作。一是做好工业项目用地招拍挂工作。上半年共发布工业项目挂牌出让公告7期、28个项目。完成建设项目供地32宗,面积72.7428公顷,其中划拨供地7宗,面积11.64公顷;挂牌出让供地23宗,面积58.8553公顷,合同出让金额7058.7万元;办理土地转让2宗,转让土地面积2.2475公顷。二是完成了开发区集约利用评价前期调查工作。为促进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我们和南京丰衡公司合作,完成了开发区的外业调查工作,为我县开发区扩区升级提供依据。

3、完成全县基准地价更新和地价动态监测工作。上半年,我们按照省厅的统一布置,与协作单位江苏苏地行土地房产评估有限公司合作完成了金湖县城区和各镇基准地价更新调查和地价动态监测工作,已经通过市专家组验收,并将成果以县政府名义发文公布。

三、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土地开发利用工作

1、开展基本农田长效管理。按照国家、省、市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基本农田保护的通知要求,从制度建设和落实目标责任着手,以保护为核心、以建设促发展,加强长效管理,严格土地执法,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年初由县政府与各镇人民政府签订基本农田保护管理目标责任状,明确了基本农田保护管理的目标任务、保护面积以及具体要求。同时我局下拨资金19.8万元用于基本农田保护,确保全县50469.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质量不降、用途不变。

2、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工作有序开展。一是扎实开展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库项目实施工作。年全县共申报入库36个项目,涉及到357个图斑,项目区面积3373.4亩,计划新增耕地3028亩。至目前,入库项目已按照项目规划设计实施完成,并经市局验收通过。二是做好年度城乡挂钩拆旧区复垦项目实施工作。我县年度城乡挂钩项目区2个,共9个复垦项目,涉及到87个图斑,拆旧区总面积1041亩,计划新增耕地904.5亩。已经根据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完成了项目实施工作,并经市局初验通过。三是认真组织实施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三河河滩地保护性开发项目工程已经完成。目前,已通过市局专家组的初验,并根据初验意见做好项目整改工作,准备申请省厅验收。金南镇和吕良镇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及预算变更方案已上报市局,正在进行工程的完善。戴楼镇土地整理项目已完成了工程前期准备工作,正在进行项目一期工程的实施。四是完成了省以上投资备选项目前锋镇土地整理项目规划审查工作。组织开展了项目规划和预算编制工作,至目前,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在通过省、市两级专家审查后已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查批准。

四、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运作

今年上半年,共开展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工作3期,出让地块16宗,成交价款2.7亿元,成交面积22.16公顷,已有13宗地实现交付土地,面积11.12公顷。办理房地产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15宗,缴纳出让金30万元;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547宗,面积1.1007公顷,收取规费12.1万元。

五、进一步强化土地执法监察,营造和谐用地环境

1、重视队伍建设。年初以来,为了把继续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县工作与国土资源监察这项工作做实做好,抓出成效,我们把强化队伍建设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具体做到:一是加强领导,更新观念。首先是“一把手”重视,亲自抓,分管局长全面抓、具体抓,明确目标,责任到人;其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督导我县国土资源各项业务工作,全面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到11个国土资源所,对分工的国土资源所执法监察、建设用地、土地规划、地籍管理等各项业务工作负有检查、督促、制止、交办、督办的责任,改变过去由监察大队单兵作战的观念。二是加强思想教育和理论学习。首先从思想上加强思想教育,让工作人员明确国土资源监察执法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自觉履行监察职责,其次加强业务学习,重点学习有关土地法律法规,立案程序和调查取证办案能力。要求人人能办案,个个独挡一面。从而为全年创建工作做好执法监察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重视宣传教育,营造宣传氛围。大力开展土地法律法规、国情国策宣传教育活动。年初制订了全年土地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和“五五”普法实施方案,春节后集中四天时间对全系统人员进行法规业务培训,还进行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业务测试。4月份参加了全县开展的“法律宣传月”和“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我们还利用县“两台一资讯”开设了土地法制宣传教育专栏,有效地宣传土地法律法规知识,及时报道国土资源管理执法监察动态,公开曝光土地违法案件。为搞好“6.25”土地日宣传教育活动,局里下发了开展“6.25”土地日活动的通知。通过新闻媒体,县领导发表了电视广播讲话,局领导接受新闻记者的专访。“土地日”当天,设立土地法规咨询台,为社会各界人士现场解答土地法律法规等方面的问题。还进行了土地法律法规图片展,向市民散发了土地法律法规宣传品、资料4000余份,在全县营造了浓烈的宣传氛围。

3、重视动态巡查,加大监察力度。认真落实土地执法监察制度,开展动态巡查,努力把违法用地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是把土地管理的各项工作与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相结合,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在建设用地管理、土地登记发证、土地税费征收等各个环节都让土地监察工作前期介入,防止脱节。二是坚持事前防范与事后查处相结合。做到发现一起、调查一起、处理一起。上半年,我们共对城乡巡查152次,共发现违法用地行为17宗、180.65亩,制止16宗、168.561亩;依法立案处罚1宗、12.089亩,收缴罚没款15.7656万元。三是在土地执法中,执法人员自觉做到亮证执法、文明执法。在执法的同时向群众讲法。联系实际案例向违法用地者宣讲土地法律条文,讲土地国情,县情,以案说法,以理释法,以情普法,从而使违法用地者主动纠正违法行为,依法用地,支持和理解土地执法。

4、重视窗口作用高效办结**。上半年,已接待来信2件,接待来访1起2人次,来信来访办结率100。局领导十分重视**工作,对重要的案件做到亲自接待,督办处理。对每一封人民来信,局长都亲自拆阅,明确作出签转处理意见,交待有关人员办理。对重大**及时向县分管领导请示汇报,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办工作人员对来信来访的群众做到“三个一”即“来时一声请坐,谈时一杯清茶,走时一声再见”,对群众举报违法用地案件做到调查不超过三天,反馈不超过十天,一般案件不超过一个月,重大案件不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