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国税工作,服务和谐社会
做好国税工作,服务和谐社会
做好国税工作,服务和谐社会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湛江国税各级税务干部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参与者、保障者和促进者,有责任、有义务履行好、落实好和发挥好税收的职能作用,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和推动地方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而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推进依法治税,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法治环境
和谐社会的核心价值理念是公平与公正。建立一个公正、公平和富有生机的税收法治环境,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面向未来,突出重点,科学规划和积极推进一系列的税收法治建设工程,既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之举,更是税务部门的一项义不容辞的基本任务。近年来,我们湛江国税系统的各级党组织和广大税务干部,坚持和谐的税收工作理念,始终把依法治税作为和谐税收工作的灵魂,按照“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的方针,不断转变治税理念和改进治税方式,努力营造和谐的治税环境,打造一支具有执行力很强的国税干部队伍。
“十五”期间,湛江国税系统的各级领导和执法部门,依法整顿和规范税收工作秩序,全面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理念,使税收的规范化执法和规范化管理,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税收收入大打翻身仗,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而,使“十五”期间全市的国税收入一路高歌,从“九五”期间的127亿元,猛增至309.95亿元。其中仅全市国税系统的税收收入就突破了100亿元大关,达到了109.235亿元。依法治税和依法行政已成为湛江国税人的自觉行动。据统计,在“十五”期间,仅全市国税系统的稽查部门就稽查结案涉税企业2195户,查补税收收入22387万元,其中有10起涉税的典型案件被移送司法机关协查处理。从而有效的增强了税收法治的刚性,较好的震慑了涉税违法犯罪行为,规范了税收工作的秩序。“十五”期间,全市国税系统的“四五”普法教育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连年来,湛江市国税局机关和各县(市、区)国税局均先后被当地政府部门表彰为“四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通过一系列税收法制、法规讲座、培训等形式的学习教育,以及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巡视检查和督查督办,较好地确保了各级国税机关和税务干部依法治税与依法行政的效能,促使税收执法责任制得到了进一步的落实。
积极推进依法治税,为广大纳税人营造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法治环境,各级国税部门和税务干部必须要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一是要认真按照法定权限与程序执行好各项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使所有纳税人都能享受到公平、公正的税收待遇。二是要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不断加强执法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责任的落实,不断查找和解决税收执法责任制中存在的问题,加大评议考核和奖惩力度,不断强化执法监督,确保税收执法的规范、科学和合理。三要加大税务稽查工作的力度,注意选择管理基础薄弱,税收秩序较乱的行业,加强对重点行业和企业的稽查,力争查一个企业,规范一个企业,查一个行业,规范一个区域,依法惩处各种税收违法行为,促进经济税收秩序的不断好转。四是要不断强化税收宣传,坚持教育与惩治并重,广泛深入地开展税收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成员的税法遵从度,努力引导纳税人守法经营,诚信纳税,依法纳税。切实做好纳税信用登记评定工作,落实欠税公告制度,广泛树立群众性的协税、护税网络,逐步形成依法治税的社会合力。五是明确税收执法责任,规范税收执法程序,认真考核税收执法的质量,逐步完善内部考核和外部评议,严格过错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岗责明晰,权责统一的工作体系,使税收执法不断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同时,还要深化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各级国税机关税收执法人员落实执法责任制的自觉性。
二、优化纳税服务,构建和谐有序的征纳关系
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国税系统的各级征收部门,在既不能超越权限减免税,也不能任意缓缴税款的情况下,要必须要从如下几个方面,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征纳环境,促进地方经济和企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一是要注重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服务效率,把提高服务质量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来抓。各级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力求高效热情地为广大纳税人办实事、办好事、多办事。
二是要采取积极措施加强税源管理,建立和谐的税企关系。各级税务机关必须积极贯彻总局、省局的各项税收政策规定,通过一系列的税收、税源、经营和财务分析等调研工作,加强对税源的管理,建立和谐的税企关系,推动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有效培植高效益的经济税源。
三是要不断更新服务理念,最大限度地方便广大纳税人,努力营造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优化服务,诚信纳税的和谐征纳环境。要不断拓展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功能,继续落实好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做好“一站式”服务,“一窗式”管理,简化程序,提高办税效率。继续开展优质服务竞赛活动,自觉接受纳税人的监督,保持人人高效率,事事快节奏,件件求实效的良好服务风尚。
三、坚持以人为本,锻造一支构建和谐社会的国税干部队伍
人是构建和谐社会最重要的因素。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高税务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整体素质。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税务干部的行政执行能力。要以服务广大纳税人,奉献和谐社会为根本要求,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主要目标,进一步推动我市国税系统“三个文明”建设的同步发展。近年来,湛江市国税局机关和霞山区国税局先后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广东省文明单位,湛江市国税局机关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广东省先进集体,遂溪县国税局北坡税务分局被国家税务总局命名为“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赤坎区国税局和雷州市国税局被湛江市委、市政府命名为湛江市文明单位,霞山区国税局、坡头区国税局被湛江市委、市政府评为湛江市先进集体。所有各县(市、区)国税局均先后被当地党委、政府评为行风建设满意单位和作风测评优秀单位。
然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防止反弹和一劳永逸的思想,要不断巩固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果,要将精神文明创建与落实税收工作主题,推进依法治税,深化税收政策,强化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好机制,运用好载体,营造好氛围,形成人人讲文明,事事讲文明,处处讲文明的良好国税风尚,不断推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一是要加大教育培训的力度,围绕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不断丰富教育形式,注重培训的质量,努力培养和铸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悉,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税务干部队伍。二是要积极推行能级管理的模式,做到以能定级,以级定岗,以岗定责,以责定酬,要逐步形成鼓励争先创优,干事创业的运作机制和工作氛围。创造税务干部为构建和谐国税和和谐社会而施展才智的竞争环境与平台。三是要不断丰富和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使之成为干部职工自觉遵循的行为准则,促进税收管理工作的创新、发展。四是要牢固树立依靠制度管理的理念,积极探索和掌握税收管理工作的内在规律,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体系,明晰职责分工,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岗位职责,强化协作配合,不断提高各级税务部门和广大税务干部科学化和精细化的管理水平。五是要不断弘扬和倡导新型的国税文化,以此促进国税干部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三个文明”建设不断上新的台阶,以达到增强素质,凝聚力量,规范行为和推动全面工作同步发展的目的,使之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