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职务犯罪的原因分析及预防对策

经验交流范文 发布时间:2010/9/28

税务职务犯罪的原因分析及预防对策第2页

时,立即查处;三是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建立上下级以及各部门纪检组长定期联系会制度,针对监督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实施职能监督;四是要定期对各级税务机关审批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中介代理等实施有效监察和审计,以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建立一个完善的外部监督体系是遏制职务犯罪的重要屏障。要充分发挥党政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作用,监察部门要定期走访座谈,广泛征求广大群众的愿望和呼声;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举报制度,建立奖励举报人制度,并做到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使举报制度成为预防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
3、加强部门配合力度,形成社会联动格局。积极开展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一是税务机关将检察部门请进来,有针对性地开展职务犯罪普法讲座和警示教育;二是加大日常联合检查力度。税务机关内设纪检监察部门在行政执法监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过程中,要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有必要联合检查的,早日联合清理整顿,防患于未然。三是加强与监狱部门联系。在职务犯罪人员较集中的地方建立警示教育基地,让职务犯罪人员现身说法,用鲜活的事例教育、感化广大行政执法干部。
4、健全和规范法制体系。现在我国宪法已经明确要建设法治国家,这也是中央的纲领性目标,必须明确法治对政府而言,其实质意义在于防止行政权力的泛滥。由于行政权是一种由国家行政机关主动行使的权力,其作为或不作为均必须依照法律的授权和规定,否则就容易扰民,进而形成腐败,要依法行政必须切实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的立法工作。由于立法方面的不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一直在探索中前进。要尽快建立和完善职务犯罪预防、惩治、监督等方面的制度、法规,除党内《两个条例》外,比如建立《行政程序法》、《财产申报法》、《国家公务员监督法》、《预防职务犯罪法》等法规,形成一套比较完善和规范的预防职务犯罪的法规体系,使预防职务犯罪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5、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加大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坚决惩治腐败分子”的指示,继续重点查办领导干部违法违纪、职务犯罪案件,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和贪污受贿、私设小金库、挪用公款的案件,行政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滥用职权以及利用职权实施“侵权”的犯罪案件。要克服执法中的“软骨病”,排除各种干扰,刚正不阿执法。要坚决杜绝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罚代刑,以及贪赃枉法的职务犯罪问题发生。一定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特殊公民。只要违法的都依法严惩,以震慑职务犯罪分子。在查处案件中,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按照办案程序实施办案,决不能丧失原则。各级领导要大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要亲自过问,撑腰打气,对查处的案件,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惩处,做到查实一件,处理一件,对违法犯罪的人和事,决不姑息迁就,不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要杀一儆百,达到处理一例、教育一片的目的,只有这样才能起到震慑和警示的教育作用,从而遏制职务犯罪的高发势头。
总之,预防税务职务犯罪要充分结合税务工作实际,坚持“惩防并举,教育为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坚持“加强领导、综合治理、依法预防、服务大局、从严治队”的原则,建立健全明确的责任机制,长效的教育机制,严格的制度保证机制,严密的监督制约机制,严肃的惩治机制和科学的预警机制,才能有效建立预防税务职务犯罪的牢固防线,杜绝税务职务犯罪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