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务局征管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经验交流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22

地方税务局征管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地方税务局征管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地税局的精神,适应机构改革的要求,我市历年来在税收征管工作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依照“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税收征管模式,进一步夯实了征管基础,强化了征管力量和纳税服务,加大了信息化建设,以实现信息共享,现将我市征管工作经验汇报如下,不妥之处,请指正。

一、加强税源普查工作,加大税源监管力度。

,我局按照省局的要求,进行了一次彻底的税源普查:在普查工作中,分解普查任务,明确普查责任,在税源普查工作中,将普查工作的各项任务根据我市税收征收管理的实际情况在各单位之间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税源普查工作的主要责任和协助责任。要求各单位尤其是市本级各单位之间相互协调配合;各单位应当将普查任务进行层层分解,认真落实普查工作责任,具体细化到分片管员、分纳税户的税源普查工作的落实,发现出现问题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处理一起。强化普查要求,做好政策解释,我局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省局的要求,采取分街道、分行业、分税种、分经济性质等方式,逐项、逐户进行拉网式普查,各单位按照普查工作的需要自行设计税源普查工作台帐,确保本次税源普查工作彻底摸清我市地方税收的税源家底,普查工作不留死角;普查工作中必须保证每一个税源普查数据的真实性,为省局核心征管软件在我市的上线创造条件。同时,对税源普查工作中遇到的业务问题,我局认真做好政策的解释工作,不清楚的,及时请示省局,做好政策的上传下达。加强督导,优化服务,市局加强对本次税源普查工作的督导和协调,加大了市局机关对基层税源普查工作的服务力度。对本次税源普查工作,督导、协调和服务的责任具体落实到征管科。如对普查基础表格的印制、关于对机动车辆的税源普查与市交通局、市交警支队等单位的协调,请求支持配合等工作,以及在市局征收、管理、稽查等各环节之间的协调配合等;征管科同时按照各单位税源普查进展情况,有选择性地到实地进行督导,对具体的工作进行详细的指导等,上下联动,共同把税源普查工作抓实、抓好。

二、纳税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1、全市各基层征收单位全部建立了办税服务厅,有的管理范围较大的分局有几个办税服务厅,进一步方便了纳税人进行办税事项。

2、转变服务理念。一是按照《征管法》的要求,把纳税服务作为税务行政执法的一项重要内容,而不是一项可选择的内容,进一步在城区推广“一窗式”服务,农村推广“一站式”服务,按照省地税局的要求,充分整合当前现有征管资源,重组业务流程,把一些由纳税人到处跑的事项变为税务机关的资料内部传递行为,简化纳税人的办事程序,按照总局和省局的要求削减涉税审批事项,为纳税人提供最优质、高效、便捷的纳税服务。二是实行公开办税,切实贯彻执行省地税局的“六公开、六不准”的原则,推行纳税服务承诺制,全面推行公开办税,采取多渠道、多形式,通过上墙、上刊、上报、上电视、上网等“五上”为具体内容进行公开,加大税收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3、建立健全了包括限时服务、首问责任制、政务公开以及文明礼貌在内的服务规范和服务质量考核评价体系。

4、各个办税服务厅都设置了咨询服务台,为纳税人提供无偿咨询。并放置了税务意见举报箱,收集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工作等个方面的意见。有条件的办税服务厅设置了电子显示屏或电子触摸屏,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免费为纳税人发放纳税资料等。

5、开展了“巾帼文明示范岗”和“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优化了税收服务。

6、在市局办税服务厅建立了领导带班责任制,由办税服务厅领导轮流在值班窗口带班,优化税收环境和服务环境。探索执法岗位责任制,每个人员定岗定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三、发票管理方面

我局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了饮食、娱乐行业的有奖发票,先在城区进行试点,然后在全市包括各基层农村分局全面推开,对增加饮食、娱乐业税收,加强两个行业的税收控管有了非常明显的作用。制定了我市发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加强了发票的审核,包括对外审核和对内审核,强化了发票稽查力度和内部责任考核制度,保证发票管理正常有序运转。

四、征管改革和信息化建设方面

(一)、改革的基本情况

1、按照机构专业化分工的需要,配合机构改革的要求,在市本级和县(区)局都设立了办税服务厅、属地分局(市局为直属分局)和稽查局,各单位按照市局的规定,各司其职,相互分离,相互协作;在征管质量考核方面,将征管“六率”在征收、管理、稽查三个部门按照省局的要求进行了详细的分解,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保证考核工作到位。

2、在市、区设立一级稽查制度,设立市稽查局统管市本级和渝水区、仙女湖区以及高新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税务稽查,在分宜县单独设立稽查局,管理全县的税务稽查,市局稽查局负责对县稽查局的业务进行指导。各级稽查局从选案、实施、审理和执行四个环节按照新《征管法》的要求明确了各自的职责,规范了选案程序和检查行为。经过两年的运作,在打击偷逃税方面取得了积极有效的作用,初步显示了一级稽查的整体优势。同时,我局在稽查业务改革方面,积极尝试了稽查准入制度、稽查约谈制度、稽查辅导等,赢得了纳税人的一致好评。

3、进一步推进农村税收征管改革,在狠抓了分宜县地税局湖泽分局、渝水区地税局罗坊分局、仙女湖区地税局的基础上,逐步向全市铺开,按照“摸清税源、民主评税、自行申报、委托代征、微机管理、集中稽查”的征管模式已基本到位。改革成效十分明显,一是征管基础更加扎实;二是征管环境逐步得到改善;三是纳税人纳税意识逐步得到提高。

(二)、信息化建设的基本情况

1、在全市地税系统,包含四个县区、三个直属单位以及县区的所有农村分局都使用了省局的lta征管软件,并且对其功能进一步完善,对逾期未缴税款的纳税人,自动计算滞纳金,强化了滞纳金管理制度。基层业务人员的计算机运用水平也大为提高,为省局核心征管在我市顺利上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通过与市工商银行的合作,从4月开始运作,9月正式启用多元化申报工作,目前已有1543户纳税户纳入入电子申报范围,极大地方便了征纳双方的税款申报征收工作,信息化取得了长足发展。目前、我市城区纳税人可选择采取上门申报、网络申报、银行网点批扣申报等多种申报方式进行申报、缴税,简化了工作程序、方便了纳税人,可节约税务机关的征收成本和纳税人的纳税成本。

3、市级已经建立了局域网,将市局各相关科室和市局各直属单位以及县(区)局连接起来,实现了信息共享。正在着手进行广域网建设,准备把各县(区)局以及农村分局(所)全部连接起来,并与政府网实现对接,其中渝水区局已经率先将各基层农村分局全部连接起来,实现区一级信息共享。

4、在购进电脑方面,我局也尽量优先满足征管一线的需要,满足征收开票的需要,直接用于征收开票的计算机已有44台。

五、征管制度建设和征管基础工作方面

1、制定了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一系列分行业税收管理办法,具体如《交通运输业税收管理办法》、《饮食业税收管理办法》、《建筑业税收管理办法》、《改制企业地方税收管理办法》等,规范了税收征管,明确了税收征管范围,堵住了税款流失和争抢税源的现象。单项税种征管方面,我局针对总局和省局的要求,我局制定了《印花税征管办法》、《土地增值税征管办法》等单项征管办法,规定了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执行标准,避免了全市执行不统一的现象。

2、实行户籍管理、减少漏征漏管户。我局制定了《新余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户籍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各级地税机关必须重视本辖区内纳税人的户籍管理,成立户籍管理小组,每个户籍管理小组由两名或两名以上户籍管理员组成,从内部、外部信息库获取信息,同时加强对正常户和非正常户的管理,最大限度减少漏征漏管户,并将户籍管理责任具体细化到户管员,建立健全了片管制和日常巡查制,加大执法责任追究力度,防止出现“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局面。

3、建立并规范了征管基础十项底册。早在,我局为了进一步摸清辖区内实际税源情况,加强并规范我市征管基础工作,我局设计并印制了《地方税收结构情况底册》、《纳税单位税源情况底册》、《有证个体户分户税源情况底册》、《农村税收税源情况底册》、《车船使用税及营运车辆税收情况底册》、《文化娱乐业税源情况底册》、《企业所得税税源情况底册》、《个人所得税税源情况底册》等十项基础工作底册,全面掌握我市税源情况,和,各单位根据本辖区的税源增减变化情况,每年都做了适当的调整,保证征管基础十项底册准确反映我市税源基本情况。

4、加强征管资料规范化、档案化管理。我局对征管资料的管理历来十分重视,制定了《征管资料规范化、档案化管理办法》,规定了征管资料应当具有的基本资料内容,填写规范,顺序一致,并对征管资料的装订和存放作了严格的要求,部分单位的征管资料的装订请印刷厂进行装订归档,保证了征管资料的质量。两个年度以上的征管资料都移交到档案室进行管理,我局的档案管理已经被评为省一级单位,征管资料的管理也得到了肯定。

5、强化了征管质量考核。完善征管质量考核工作规范。根据总局和省局的征管质量考核要求,我科针对我市的实际情况,对征管质量考核指标具体的细化、量化,并将各项考核指标在征收、管理、稽查环节之间进行分解、落实,防止工作中出现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做到人人身上有任务、个个肩上有担子,减少了人为因素对考核工作的影响。在具体考核时,我们的做法是敢于对征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说真话,敢于揭短,保证考核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6、积极开展纳税评估。从开始,我市开始引进纳税评估机制,并进行了有益的探索,通过纳税评估,进一步优化我市的税收环境,减少纳税人的纳税风险,得到了纳税人的广泛认同。在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中,我局更是着力推广了纳税评估机制,即部分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先由管理部门进行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