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级机关公务员轮岗交流工作会上的发言

经验交流范文 发布时间:2013/1/31

在县级机关公务员轮岗交流工作会上的发言


在县级机关公务员轮岗交流工作会上的

发言

(二〇〇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为了进一步优化我县机关干部队伍结构,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改善发展环境,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了“关于加大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轮岗交流力度”的议案,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市国家公务员职务轮换(轮岗)实施办法》,在县级机关开展公务员轮岗交流工作。这项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各部门积极配合,历经半年多的时间,做了大量艰苦的工作,现在即将结束,为使这项工作如期圆满完成,下面,我根据会议的安排,讲四个问题:

一、集中开展县级机关公务员轮岗交流工作的由来

这次在县级机关集中开展公务员轮岗交流工作,一是根据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人民代表“关于加大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轮岗交流力度”的议案提出来的;二是鉴于我县机构改革以来,没有相对集中的开展党政群机关干部轮岗交流的实际情况提出来的;三是为了有效防止管理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进一步改善垫江发展环境的迫切要求提出来的;四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市国家公务员职务轮换(轮岗)实施办法》的需要提出来的。

二、集中开展县级机关公务员轮岗交流工作的历程

1、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调研,力求摸清基本情况。县人大将议案交给县政府,县政府责成县人事局牵头承办后,我局庚即成立了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于3月下旬与县委组织部、编办、纪委监察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组建专门班子,拟定调查提纲,抽调精干人员,开展了大量的调查研究:一是发放调查表统计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情况;二是重点走访了提出轮岗交流建议的人大代表,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和真实想法;三是选择建委、国土房管局、财政局、交通局、计生委、环保局、教委、水利农机局、妇联、乡、镇、镇等12个有代表性或群众比较关注的部门、乡镇,开展详细的调查研究,尽量收集能反映各方面、各行业情况的意见;四是召集被调查单位的领导、中层干部、事业站所负责人、机关事业一般职工代表开座谈会,广泛听取领导和群众对轮岗交流的意见和建议。 五是对中层干部、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时间长、从事特殊性质工作、符合回避条件的四类人员进行重点摸底调查。我们在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垫江县机关事业单位轮岗交流调研情况报告》,并向县政府作了专题汇报。

2、制定实施方案,形成正式文件。在掌握翔实的第一手资料后,我们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市国家公务员职务轮换(轮岗)实施办法》等政策规定为依据,充分结合调研情况,详细分析,尊重实际,草拟了《关于在全县党政群机关开展轮岗交流工作的通知(讨论初稿)》,讨论初稿对轮岗交流的范围、条件、原则、办法和纪律进行了界定和要求。

讨论初稿经人事局办公会、组织部部务会八次讨论修订,呈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审查后形成了修改稿。最后,经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充分酝酿讨论后,修成定稿。10月9日,县委、政府以委发[]20号文件出台了《关于在县级机关开展公务员轮岗交流的通知》。

20号文件下发后,10月14日,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县县级机关公务员轮岗交流动员大会。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同志从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结合我县的实际,就如何搞好县级机关国家公务员轮岗交流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动员部署。由此,全县县级机关国家公务员轮岗交流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在实施进程中,对20多个单位提出的40多个问题进行了逐一解答。针对一些部门进度缓慢的问题,召开了专题督办会,县委县政府督察室于11月22日对15个单位发出了“关于限期上报县级机关公务员轮岗交流有关情况的紧急督办通知”。县级机关公务员轮岗交流领导小组于12月6日召开会议专题听取督查效果汇报,对仍未按规定上报轮岗交流情况的5个单位,由县委副书记同志亲自找其一把手谈话,确保了轮岗交流材料的上报。

3、及时研究交流原则,规范交流程序。县级机关公务员轮岗交流工作领导小组于12月13日召开专题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交流原则及程序,并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作了汇报,确定的交流原则有三条: 一是为了保持编制数量和性质的稳定,实行“出一进一”原则;二是为了不较大影响较多交流单位工作,实行进出人员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三是为了保护交流人员积极性,实行职务对应原则。即交流人员交流到新单位后,原任是科长(主任)的由接收单位直接任命为科长(主任),且所任职务至少应保持半年。交流人员的非领导职务一律保持不变,原单位免职,新单位任职。交流程序分五步走:1、县组织人事联席会根据领导小组确定的交流原则,研究交流人员的去向;2、县组织人事联席会对交流人员的去向确定后,庚即召开交流人员工作会(即今天的会议),然后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开据调干通知,散会后在会场当面交原单位负责人带回;3、领取调干通知后于今天下午4点钟之前,各单位政工人员要将交流人员的介绍信按干部管理权限送至组织部干部科或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4、组织部干部科或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在今日内开据介绍信,由各单位政工人员将介绍信交到交流人员手中;5、交流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限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和到新单位报到。

三、集中开展县级机关公务员交流工作的结果

根据委发[]20号文件规定,这次共对18个单位的27人进行跨部门交流。交流人员的任职情况是:科长(主任)23人,副科长1人,一般干部3人。年龄情况是:30-40岁有4人,40-50岁有20人,50岁以上有3人。文化程度情况是:大学本科11人,大专8人,中专6人,高中2人。文凭记载专业情况是:经济类(含经济、会计、统计、财政)10人,法律类6人,其它类11人。具体岗位情况是:从事人、财、物管理的有14人,从事项目、经费审批的有3人,从事证、牌、照核发的有2人,从事执法、监督、监察的有8人。现在,我受县级机关公务员轮岗交流领导小组的委托,将县组织人事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的这次县级机关公务员交流的具体名单进行公布:(交流人员见附表)

四、集中开展县级机关公务员轮岗交流的要求

1、各交流人员接收单位待人员到位后,必须严格按照委发[]20号文件规定,随即进行内部轮岗工作。

2、各单位在12月25日下午6:00以前,将本单位开展轮岗交流工作的总结报告和《机关轮岗交流人员统计表》(20号文件表二)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交到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和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

3、各单位做好迎接检查验收准备。拟于12月27日后,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纪委将组成联合检查验收小组,对县级机关公务员轮岗交流工作逐个单位进行验收,对有跨部门交流人员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告县委、县政府。对验收不合格的单位,将按有关规定报请县委县政府研究处理。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