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监督与构建和谐创业的社会商业文化
质量监督与构建和谐创业的社会商业文化
在今年的两会上,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成为代表、委员热议的重要话题。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政府突出抓好的三方面工作之一,就是着力建设和谐社会。为此我县开展了“‘四问’大讨论”暨“为上犹发展建言献策”的专题调研活动。
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驾护航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我们对此深感责任重大。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和谐和创业、富民兴县的决策,我们应该把质监工作主动融入“和谐创业、富民兴县”活动中去,努力提高质监工作有效性,服务企业,服务上犹经济。全面履行职责,积极抓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强化日常监管,引导企业诚信守法,努力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
一、假冒伪劣,社会和谐的一大障碍
我们认为,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讲法治,讲诚信。近年来假冒伪劣产品的泛滥。我们认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市场秩序,违反法律法规,不法生产厂商无信无行地造假制劣,其结果是因猜忌货物真伪而离间人际关系,诚信缺失,友爱无存。假冒伪劣的存在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物质障碍。
构建和谐社会,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建设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可持续发展观,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社会全面发展。
各部门一定要充分发挥好质监优势、履行职责,做到“抓好一个源头、维护2个安全、发挥4个作用”,即抓好生产领域质量源头;维护食品质量和特种设备2个安全;发挥质量技术监督质量、标准化、计量、执法打假4个作用,为振兴江西经济作出积极的努力。
二、打假扶优与构建社会和谐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假冒伪劣的问题日益突出,也成为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所面临的挑战性问题。近几年来,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方面作了不少有益的探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质量监督与质量管理,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两项主要任务。《产品质量法》颁布实施以前,质量监督的传统做法是依据产品标准来检验产品质量,在《标准化法》颁布实施以前,更多的做法是用同一的产品标准来检验同一种产品的质量。随着改革的深化,市场经济的发展,我们逐渐认识到这种质量监督检验的做法带有很深的计划经济的烙印,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
我们国家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经济发展水平很不平衡,不同的消费层次对产品有不同的需求,不同地区的群体由于生活习惯、各方面条件的差异,对产品也有不同的需求,用同一标准强求一律的做法显然是不利于提高产品的适应性的。《标准化法》规定将标准分为强制性和推荐性两种,是增强产品适应性的明智之举。《产品质量法》规定判定产品质量合格与否的依据除了产品标准之外,还可以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作为判定产品质量是否合格的依据。这里同样是考核产品的符合性,但已经融进了适应性的成分。
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质量监督工作的侧重点应当放在规范市场、打假治劣上,应当通过对产品符合性的监督检查,发现并惩处那些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努力为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消费者创造一个满意放心的购物环境;同时,还要通过质量监督,对那些质量意识差、忽视质量管理、产品不具备符合性的企业提出警告批评,督促其提高产品质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质量管理工作的侧重点则应放在扶优扶强、引导消费、服务企业上,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帮助、督促其提高产品质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质量管理工作的侧重点则应放在扶优扶强、引导消费、服务企业上,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帮助、督促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上,通过帮助企业增强产品的适应性,即提高产品的质量水平,以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高市场占有份额。 综上所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质量监督与质量管理两项职能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两个方面,两项职能的目标是一致的:促进企业产品质量的提高,增强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确保入世后我国的经济能够更加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管理体制改革中质量管理的职能划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后,质量监督与质量管理的整体职能远不止1+1=2的功效,而应当是乘法甚至是倍数的整体功效。
三、食品打假安民生
“阜阳劣质奶粉”、“广州散装假酒”、“四川泡菜”……,接二连三的食品质量安全事故,令老百姓人心惶惶。虽然的食品打假工作卓有成效,但是时有发生的因假冒伪劣而引起的食品质量安全事故依然在老百姓心头积压了一片阴影。
正因如此,食品质量安全成为群众共同关注的话题。对此我认为,着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而假冒伪劣不除,特别是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质量事故时有发生,对建立全社会诚信友爱的氛围构成极大危害。
上犹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今年的工作方案中就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办法和措施,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监管制度。选择群众比较关注的具有代表性的食品定期向社会进行公布,使群众对这些食品的安全状况有所了解,便于购买,并且把这种制度坚持下去。建立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和预警体系,并把这项工作作为提高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的一项重要工作去做,才能使老百姓充分享受和谐社会的温馨美好。
令人感到满意的是,在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中,上犹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要求,探索建立了一系列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保障制度和措施:实施了“质量安全‘十率’达标试点”工作;开展了“梅岭”有机茶、四元杂交猪两项农产品标准化综合示范区工作;实施“三绿工程”,提倡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实施大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对农产品认证有效性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实行场厂挂钩、场地挂钩、连锁经营、直销经营,监控重点食品专营市场;实施“质量安全“十率”达标试点工作”,加快推行食品质量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同时,开展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但是面对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我们同时不得不承认,离建立和谐社会对我们所提出的要求相比,我们还有更多的、更复杂的、更艰巨的工作要去做,食品打假,是一场任重而道远的持久战。
四、建材打假关系百年大计
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以人为本,要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工作的最终目标。建设工程不仅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更是人民群众日常工作生活的场所。改善人居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需要工程质量的水平不断提高。
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建筑业的发展,建筑材料质量水平的不断提高,离不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离开建材质量谈工程质量,工程将失去核心和支撑。谈工程不谈质量,工程将无所依附。
提高工程质量监督水平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建设工程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其质量安全问题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也是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建设工程是人们赖以生活和生存的基本空间,工程质量是人民生命健康权的基本保证,是健康生活的基础和前提。建设工程质量涉及到结构工程、安装工程、水电工程等众多方面,一旦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留下安全隐患,将直接损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
大家还记得重庆“虹桥”事件,那些触目惊心的豆腐渣工程,或导致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下降,或给人们的心灵带来创伤,使人们长期生活在烦恼之中,甚至于直接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这样又何来健康,何来文化,何来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何谈构建和谐社会?
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各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和各责任主体应该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正确认识工程质量工作的重要性和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全面履行各自的质量职责,为社会提供精品工程,为群众建造满意工程。
五、农资打假护三农
农资产品事涉“三农”,假冒伪劣农资直接损害到了农民兄弟的利益,他们对此有切肤之痛。我曾经做过农资农贸市场投资调查研究,并对农资质量问题进行过详细的调查。因此,对于农资市场的质量现状,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作多年的我深有感触。
在调查研究中农民告诉我们,农业税的免除让农民十分开心,但是农资市场的鱼龙混杂却让农民们笑不出来。在我看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继续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非常及时,农药、种子、化肥等农资产品的优劣直接决定了农民的收成和收入,当务之急就是要加强农资质量管理,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失。要创建上犹县的和谐社会,首先要解决农民的温饱问题,并让他们逐步富足起来,因为“三农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基。
有资料显示,中国消费者协会去年组织开展的21省市农资质量和售后服务情况调查结果表明,农村消费者对农资的质量最不放心,农资质量问题成为当前广大农村消费者最为关心和重视的问题。
正因如此,上犹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已经将农资打假工作列入重点日程。去年上犹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以化肥、农药、农机和农机配件为重点,深入开展农资打假治劣工作,并深入到乡村田间地头,开展执法打假、质检服务、法制宣传“农资打假三下乡”活动,现场识别假冒伪劣农资,为农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0多万元,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查获假冒伪劣农资货值3万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案件25起。
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公平正义,安定有序,农村中广大农民是重要的参与者,这是大家的共识。
六、全面打假为和谐
食品、农资与建材产品是假冒伪劣产品中牵涉面广、问题比较突出的两个类型,因其典型,成为今年两会期间的热门话题。然而,构建和谐社会,我们必须正视一切有碍形成诚信友爱良好社会氛围的假冒伪劣行为。事实上,假冒伪劣产品目前无所不在,涉及产品种类之多、数量之大,可谓前所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