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就业工作经验材料--统筹城乡就业 促进可持续发展

工作体会范文 发布时间:2010/9/6

再就业工作经验材料--统筹城乡就业 促进可持续发展第2页

尚不健全,有相当一部分尚未就业再就业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等失业人员和失地无业农民没有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未被纳入城镇失业人员统计。此外,按照国家规定,各类企业的下岗职工也未纳入城镇失业人员统计。到去年底,我省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5%。如果考虑到上述两方面因素,我省城镇的实际失业率将达到8%以上。随着并轨工作在今年底全面完成和失业登记制度的完善,今年3年,我省城镇登记失业率有可能超过5%,控制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任务十分繁重。

四、对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建议

为有效缓解我省严峻的就业形势,我们必须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思想,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实行扩大就业的长期战略和政策;在增加就业总量的同时,更加注重提高就业质量;在统筹城乡就业的同时,更加注重困难群体的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在缓解当前突出就业矛盾的同时,更加注重研究建立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长效机制,确保我省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

1、以加快发展县域经济为着力点,促进城乡劳动者充分就业。加快发展县域经济,是解决城乡就业的根本途径。一要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加快国企改革步伐,振兴一批市场前景好、产业链条长的行业;做大做强工业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做活做优商贸、餐饮、服务企业,提供就业岗位。二要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充分利用劳动力资源优势,积极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民营企业,兴办经济实体,提供就业机会。三要加大劳动力转移力度。充分利用基地,抓好外出务工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成建制输出。

2、以加强技能培训为基础,提高就业竞争力。劳动力就业结构失衡、技术工种供求矛盾突出是当前劳动力市场的一个显著特点。因此,强化职业培训,增强劳动者竞争就业能力,就成为扩大就业的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要抓住几个方面:一是大力发展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在整合利用现有各类职业教育培训资源的基础上,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公民个人等社会力量办学发展一批,对运作规范的培训机构加以扶持壮大一批,对基础薄弱、名存实亡的培训机构适度淘汰一批,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竞争、优生劣汰的社会化培训格局。二是强化对社会培训机构的管理。通过定期发布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主动提供咨询服务等方式,指导各类培训机构按照市场需要设置培训专业,增强培训的针对性与适用性,力求技能培训与就业有机衔接。三是抓好公益性培训机构的建设。改善教学环境,强化师资力量,提高教学水平。采取用人单位与培训机构联合办班、培训机构为用人单位开展“订单式”培训以及政府根据培训的合格率和就业率购买培训成果等方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培训后的就业率。对文化程度较高、年纪较轻的下岗失业人员重点进行创业培训,鼓励他们自主创业;对年龄偏大、技能偏低的人员重点进行家政服务培训,面向社区寻找岗位;对文化偏低、技能单一的下岗失业人员重点进行与劳动密集型岗位相近、紧缺的技能培训(如对男性失业人员进行机械、建筑培训,对女性失业人员进行缝纫培训)。用好用活培训补贴,凡是培训下岗失业职工和县内紧缺工种的,都可享受培训补贴,新办实体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并提供在岗培训的也给予培训补贴。

2、以完善就业机制为保障,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有序开展。竞争公平、运行有序、统一完善的劳动力市场是建立就业长效机制的基础,今后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劳动力市场服务体系的建设。尤其要加强劳动力市场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硬件投入,逐步将网络建设延伸到各镇和社区,实现资源共享。强化信息收集工作,及时进行更新,保持数据的准确性;同时,通过相关媒体及时发布劳动力供需信息、技能培训信息、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等,为广大劳动者提供可靠的信息服务。二是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强化对基础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考核,适应劳动就业工作重心向基层下移的需要,着力解决乡镇事务所和社区工作站的经费问题,切实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为劳动者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劳动保障代理等一条龙服务,继续加强就业服务人员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推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三是强化对劳动力市场的监管力度。扶持有条件的单位、个人创办职业中介机构,进一步发展壮大劳务中介队伍,加速劳务输出网络向社区、村组延伸。

4、以落实扶持政策为推力,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深入开展。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是促进社会公正、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一要加大对欠发达县市再就业资金的倾斜力度。川东北是四川欠发达地区,农村人均耕地较少,每年有大批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这就相应挤占了城镇下岗失业人员有限的再就业空间,作为欠发达地区,在抓经济发展、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的同时,上级政府还应加大对这些地区再就业资金的倾斜力度,确保对下岗失业人员扶持政策的全面到位。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经济发展与再就业工作的双赢。二要进一步鼓励企业吸纳下岗职工。对与下岗失业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给予适当补贴;公益性岗位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在给予岗位补贴的同时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三要继续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对“4050”人员和双下岗、双失业人员全面登记、审核,完善帮扶弱势群体就业的常规制度。对符合企业用工条件的人员,由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为其提供3次有效用工信息。对年龄偏大、技能偏低、不符合企业用工条件的,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安置。生活特困的,落实结对帮扶措施。愿意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进一步完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手续,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兴办经济实体。帮助再就业援助对象实现再就业。切实做好失地农民再就业,要按照“低进低出”和“谁征地、谁负责”的原则,将失地农民纳入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落实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