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工作体会范文 发布时间:2010/9/12

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第3页

要求,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做到权为民所用;能够使人大机关干部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增强工作本领。

各位代表: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与形势发展的要求和全州人民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集中表现在地方性法规立法进度还不够快,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的机制和组织方式不完善,监督方式较单一;代表的主体作用没有得到完全发挥,为代表履职服务的水平不够高;对重大事项决定权的界定不够明晰,致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不够充分;人大自身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人大工作发展的需要,对机制创新缺乏深度研究。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一定要以对人民、对代表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加以改进。

的主要工作

,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关键之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在中共州委的领导下,以维护、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为根本任务,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加快依法治州进程,促进全州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协调发展,努力构建民族团结、全面进步的模范藏区州。为此,常委会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以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为重点,切实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转发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意见》要求,加强和规范代表工作,提高代表工作水平,尤其要在提高代表围绕大局当政议政,善于把党的主张依法转化为人民意志,依法执行职务和密切联系选民、真实反映民意的本领上下功夫,进一步保证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拓宽代表知情当政的渠道,认真落实向州人大代表通报工作情况、提供信息资料的各项制度。加强和规范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为代表参与常委会活动提供平台,安排和组织好代表参加常委会的执法检查和集中视察、专题调研等工作。继续开展联系代表的“百、千、万”活动,进一步密切与代表的联系,听取代表的意见和要求,解决代表反映的问题,努力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必要条件和物质保障。积极探索和创新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形式和途径,建立人大代表联系选区选民制度。努力提高议案,建议、批评、意见提出和办理的质量,加大对代表所提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办力度,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办理,切实解决问题,取得工作实效。

今年上半年将组织部分州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庭审工作,通过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实践,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对司法工作的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年内举办一期人大代表培训班,提高代表素质,增强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健全任免制度,规范任免程序。坚持任前考核制度,保证任免质量;坚持任后监督制度,确保依法行政。实现依法任免与依法监督的有机统一,强化被任命人员的大局意识、宗旨意识、法治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认真听取和搜集基层人大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基层人大的工作指导。

今年下半年,我州县、乡两级人大将进行换届选举。州人大常委会要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部署,在中共州委的领导下,早安排,早准备,适时召开换届选举工作会,抽调专门人员,深入基层,指导县、乡换届选举工作,保证换届选举顺利进行。

认真做好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坚持常委会负责同志接待上访人员、亲自批阅群众来信、处理群众来访、**信息综合分析通报、重要**问题协调督办等各项制度,把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作为监督重点,督促有关方面认真解决,化解矛盾纠纷,确保社会稳定。

二、立足州情,加快立法步伐

紧紧围绕全州工作大局,把地方立法的重点放在解决影响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上,放在真正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上,放在促进全州社会和谐、稳定上,放在构建民族团结、全面进步的模范藏区州上。坚持与时俱进,对州情进行认真分析,科学归纳,选择急需的、条件相对成熟的作为立法工作重点。充分用好变通权,认真修改完善已有的法规,对过去制定的法规中不适应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需要的内容,及时进行清理,努力提高法规的适用性。从立法为公、立法为民的大局出发,坚持富民、利民、便民的原则,使立法工作顺应民心、反映民意、贴近民生。抓紧制定和完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为我州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提供法制保障,营造良好环境。坚持和完善地方性法规公开征求立法建议、重要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制度,充分发扬民主,注意协调各方关系;进一步完善立法程序和立法机制,着重把好立项、调研、起草、审议等环节,努力提高立法质量。

加大与省人大常委会的衔接和协调,使《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修订稿)在年内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后颁布实施;认真开展《藏族自治州〈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的修改工作;继续开展公路管理条例、科学普及条例、旅游民居管理、自然资源保护等方面的立法前期调研和论证工作。认真完成全国、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安排的立法调研任务。

三、围绕工作大局,突出监督重点

监督工作要把重点放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上,放在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放在实施“十一五”规划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问题上,放在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安定和谐上。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和审议专题工作报告等形式,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积极配合全国、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代表、公民反映的典型违法案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纠正和严肃处理,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司法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继续加强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重点加强对专项资金和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监督,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听取和审议公安、文化、民族、民政、农业、计划、财政、审计、人事和职业教育等方面的工作情况汇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报告。常委会对审议意见的办理,将进一步加强跟踪监督,确保监督效果。

四、加强民主法制宣传,推进依法治州进程

是国家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第一年,常委会要督促政府切实抓好“五五”普法规划的制订和实施。高度重视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推进依法治州进程,在全州形成学法、守法、用法、严格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民主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办事能力。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继续办好常委会机关的《人大工作信息》,加强对人大制度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宣传,拓宽宣传领域,丰富宣传内容,增强宣传效果。深入贯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加大《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的宣传和贯彻力度,促进民族区域自治法和自治条例的贯彻执行。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执政能力

,常委会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四川省委转发的《意见》,学习宪法和法律知识,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工作和人大机关干部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坚持理顺关系,明确职责,规范程序,使各项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落实到位,使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切实转变作风,注重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真实情况,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进一步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切实按照“举旗帜、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思路,大力加强常委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使班子和队伍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团结协作、勤政廉洁。通过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使人大机关成为依法履行各项职权的权力机关,成为密切联系代表和人民群众的代表机关。

各位代表:我州已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实现“十一五”规划宏伟目标,推进全州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发展的历史重任,责无旁贷地落在了我们的肩上。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一定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共州委的领导下,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团结一致,扎实工作,为构建民族团结、全面进步的模范藏区州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