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长效机制的几点看法
关于建立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长效机制的几点看法
关于建立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长效机制的几点看法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残疾人工作在很多方面已滞后或与之不适应。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水平已远远落后于正常人的水平。保障其基本生活并不断提高水平已成为残疾人工作的重要内容。当务之急是建立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的长效机制,以避免扶残助残工作中的短期性、随意性和临时性行为,更好地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生活需要。
一、优惠政策的具体化
要真正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建立长效机制,首先得解决优惠政策的具体化问题,至少在经济发展相当的同一地区,残疾人优惠政策要基本一致。
第一,针对性的政策设计。政策设计是一种政府行为,政策设计要具人性化,就要做到三个针对性。一是针对残疾人生活的各个需要层面来设计。残疾人是“人”,他们同样有作为“人”的各种“需要”。就目前我们所接触的残疾人,他们最大的需要是“生存”和“尊重”。这里主要谈“生存需要”。“生存需要”又有多个层面,包括吃饭、就医、就学、就业等。“低保”是政府对贫困人口进行救济的一种长效机制,也是制订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机制的一个示范性设计,目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都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吃饭”的需要满足了,残疾人还有就医优惠的需要,就学优惠的需要,就业优惠的需要等。针对这不同层面的需要,政府应制定详细具体的政策,供有关部门执行。比如说,优惠的就医政策,应就减免的具体事宜细化、量化,不应用“予以适当减免”等模糊字眼,而让卫生部门不好操作或无法操作。二是针对残疾人群中不同的生活状况来设计。在优惠政策的设计上,既要考虑整体残疾人的利益,更要注重特困残疾人的利益,这是优惠政策制定和落实上的重中之重。三是针对不同类别和等级的残疾人的心理状况来设计。不同生理状况的残疾人心理状况是不一样的,在设计优惠政策就必须尊重残疾人的生理实际和心理状况。比如视力残疾人盲人,由于眼睛障碍,参与能力和沟通能力极弱,导致其悲观、无奈、无助等复杂心理。针对这一情况,就应在最低生活保障、医疗康复、特殊就业等方面予以重点保障。
第二,可操作性的政策指导。主要有两层意思,一是优惠政策要以政府名义出台,这样才有权威性、指导性。如果由各部门自行制定,那么优惠政策或一纸空文,或花样百出。二是优惠政策一定要量化和细化。只有具体化,这样的政策才有指导意义,才有可操作性,才能真正为残疾人带来长期保障。
第三,强制性的推动机制。总的来说,对于扶残助残的优惠政策,各职能部门都是理解支持的,但不排除有不落实或打折扣的单位,这就需要政府落实推动机制。一是要督导检查,每半年一次,形成制度。二是重视残疾人**工作,认真接待来访,同时主动下访了解残情民意。三是充分发挥残联部门的职能作用。只有这样,才能保障残疾人优惠政策不形同虚设。
二、劳动就业工作制度化
残疾人的劳动就业是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条重要途径,鼓励帮助残疾人自食其力、自强自立,是残联部门的一项主要业务工作。要使这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成为残疾人的一种长效保障,必须走制度化的路子。制度化涉及三个问题:一是技能培训的信息化建设。用人单位用工信息平台。由残联部门与各用人单位企业建立用工信息反馈制度,保证各类用工信息灵活畅通。要有登记和输送平台。主要是残联部门在社区和村组建立服务平台,对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建立台帐,与残联部门及时沟通,有针对性地开展技能培训。二是“培训——就业”一体化建设。分散式就业是很难满足残疾人就业要求的。残联部门应注重摸索培训就业一体化模式。如鼓励兴办福利企业,大量培训安置残疾人;农村开展种养殖业基地化建设等。这些模式一旦形成,残疾人劳动就业就有了制度上的保障。三是残疾人自谋职业的鼓励和奖励机制。残疾人自强自立、自食其力是政府鼓励的,并对自谋职业者予以工商税收等多方面的优惠照顾。但还不够,还应制定相应的奖励机制,年底视残疾人贡献大小以政府的名义予以精神和物质奖励。物质奖励的资金来源就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社区服务规范化
第一,队伍的规范。残疾人是社区村组组织的重点服务对象。要提高社区村组班子扶残助残意识,成立助残小组并制定扶残助残计划,做到残疾人工作人人有责。要建立联络员队伍,搭好残疾人与各级组织的桥梁。要规范助残志愿者队伍和社区残疾人自助小组。这是吸引社会各界助残的渠道,也是残疾人自强自立、互动互助的一种极佳方式。
第二,场地规范。有队伍必须有阵地。社区要保证扶残助残队伍有阵地、有制度、有牌子、有适当经费,要形成统一的格式。要建立社区残疾人康复中心,把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作为重点服务工作之一。
第三,服务的规范。为残疾人的服务应做到三条:一是内容要突出。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针对残疾人基本生活来确定。要突出最低生活保障、法律援助和维权、就学就医介绍证明、就业及培训等内容。二是形式要凸显。要在社区服务场地树立明显的服务内容招牌,让残疾人一目了然。要建立残疾人咨询服务专门窗口,坚守“残疾人优先得到服务”的信条。要在“助残日”期间开展扶残助残宣传活动,营造社区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让“扶残助残,有你有我”概念在社区居民中生根开花。三是服务要突破。服务内容要不断开拓,根据不同社区的不同特点,开展特色服务,如结对帮扶、鼓励残疾人兴办福利企业等。服务质量要不断提高,即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和提高,生理残障不断康复,社区残疾人精神状态不断提高等。服务手段不断人性化,提倡服务首问负责制,实行跟踪服务、上门服务等。只要服务到位了,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了长期保障,他们就会自觉地、高兴地、和谐地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