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公车使用管理简报

新闻通讯范文 发布时间:2010/9/26

某区公车使用管理简报

某区公车使用管理简报
区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公车使用问题,从三个方面加大管理力度,出实招、动真格,把对公车使用的管理作为加强作风建设、促进机关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内容,真正做到管理有章可循,处理有规可依。
1、公车管理“三统一”。一是统一牌照定编管理。包括区四套班子和区级机关各部门的公车统一换挂“浙ew”新牌照,以亮明公务车辆的“身份”;明确规定区级机关各部门都纳入公务车辆编制管理范围,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按规定核定车辆编制,并核发车辆定编证;各单位需凭车辆定编证,办理注册等相关手续,未经批准超编超标购置的车辆必须清退,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二是统一购置入库管理。从购置审批、招标采购到报废处理实行全程管理,严把关口、堵住漏洞;严格公车更新购置办理程序,需经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准后,统一报区审批;根据有关规定和购置资金,采取政府采购方式,公开竞价,统一购置;实行入库停放制,将公车统一停放在所属车库或固定停车点,非工作时间未入库停放,需由本单位出具车辆去向报告或接待单;严禁公车私用,规范借用公车行为。三是统一标准定点管理。确定公车油耗参考标准,轿车控制在11.5公升/百公里,客车控制在19公升/百公里,并制定奖惩制度,提倡节约用车;实行定点加油和定点维修,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指定二家定点维修和加油单位,并实行一车一卡记录加油方式;公车维修费、油料费、行驶里程补贴等按季在单位内部公示一次,接受监督。
2、驾驶员管理“五不准”。一是不准在工作时打牌、玩游戏。出台《关于规范驾驶员职业行为的暂行办法》,规定公车驾驶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保持全天通讯畅通并随时待命,工作期间不得打牌、玩电脑游戏、不得随意串办公室、不得擅离职守。二是不准公车私开、私借、私用。公务车辆原则上配备专职驾驶员,个别车辆较多、配齐专职驾驶员有困难的单位,经区批准,可按一定比例配备兼职驾驶员;未经批准的其他非专职驾驶员,无论因公因私,均不得驾驶公车;驾驶员必须按工作要求准时出车,不得擅自使用公车或运营载客。三是不准在休闲场所前泊车。要求驾驶员衣冠整洁、举止文明,不使用公车出入休闲娱乐场所,不在有损机关形象的休闲娱乐场所前泊车,时刻自觉维护好机关形象。四是不准向有关单位索要或报销财物。要求公车驾驶员廉洁自律,严禁向车辆购置、维修、加油单位和下属单位索要或报销财物,严格按财务制度实行车辆损耗和维护费用报销,杜绝以占有资金为目的的弄虚作假。五是不准借工作之便托领导办事。严禁以领导名义或借工作便利托领导办私事、为人为己谋取私利,对向领导送礼送钱的情况进行严厉查处。
3、监督管理“三加强”。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出台《吴兴区机关车辆、驾驶员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规范驾驶员职业行为的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建立车队教育管理监督机制,严格管理公车使用,重申机关干部不得用公车学习驾驶技术,不得私用、私驾公车等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控制非相关费用进入公车报销范围。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对全区公车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专门力量在重点部门、重点路段及重点时段进行明查暗访,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对违轨现象一律实行公开曝光;广泛发动社会监督,通过新闻媒体加强对公车管理工作的宣传,并公布举报电话,动员各方面力量,对公车私用、乱停泊、故意隐匿、毁坏公车标识和公车费用违规开支等行为进行举报。三是加强惩治力度。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对当事人进行诫勉谈话,并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涉及违法违纪的,一律严肃处理;将公车管理列入单位群体和工作人员考核内容;对公车使用管理不力,存在问题被曝光、人员被处分或不在规定期限内纠正使用管理错误的,追究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责任,通过明确责任,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形成公车监管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