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建筑安装工程劳保费调剂补助资金的请示

申请请示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3

关于解决建筑安装工程劳保费调剂补助资金的请示

关于解决建筑安装工程劳保费调剂补助资金的请示
建设局:
我县有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三家,现有在职职工126人,退休职工185人。是全县改制的企业中退休人员最多,负担最重的行业。根据省、地有关对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资质就位规定,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建筑施工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整合现有资源,对原有的四家建筑施工企业进行调整合并为三家。在合并过程中,在各企业没有结余资金,也没有资产变现的情况下,采取了职工个人贷款或集资的方式对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进行妥善安置,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各企业的退休职工已全部移交到自治县社保局负责发放养老金。但由于各企业资金匮乏,不能一次性缴清企业为退休职工缴纳的养老金部分,后经多次磋商,自治县社保局才同意各企业分期缴付。资质就位合并后,由于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加之各企业负担沉重,缺乏流动资金,造成企业在竞争中连年受挫,举步维艰,虽经奋力拼搏,但每年所经营的微薄利润只能维持各公司的日常运转和职工参加省、地、县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各公司也曾几度陷入绝境。
近年来,各企业在省、地建设行政部门的大力关心、关怀下,为各企业解决了一部分劳保费调剂补助资金,暂时缓解了各公司的燃眉之急,但各企业仍处在负债累累的困境之中,所欠自治县社保局的养老金至今无法偿还。为协助各企业早日摆脱困境,特呈请地区建设局解决建筑安装工程劳保费调剂补助资金7万元,由我局统一调剂给各企业缴交到社保局,从而保障各企业的退休职工养老金正常发放和企业的安定团结。
当否,请批示。

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