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关于安排春节困难群众生活救济款的通知

公告通知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24

乡镇关于安排春节困难群众生活救济款的通知

各村委会:

春节将至,为了充分体现乡党委、政府对生活困难群众的亲切关怀,确保他们和全乡人民一起度过一个祥和、稳定的新春佳节,现根据隆阳区民政局的通知要求和各村群众生活苦难程度,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把上级下拨的救济款用于购买粮食与救济款下发给部分生活困难群众。

各村委会一定要站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高度,切实把关心群众疾苦,解决好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的生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认真研究、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好春节期间吃肉难、办年货难的问题,确保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在春节前送到困难群众的心中。各村委会要及时将困难群众名单上报乡政府民政办,并通知困难群众与1月19日前将救济款救济粮领取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