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保局领导干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承诺书
常用公文范文 发布时间:2017/8/24
县环保局领导干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承诺书
一、共性承诺内容(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党性,严格遵守党章,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定理想信念。注重理论学习,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履行党员义务。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自觉践行群众路线,把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成效作为评价自身工作的重要标准。强化理论素养,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崭新的精神风貌、高昂的工作热情和全新的工作业绩来践行群众路线。
(三)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县委《实施办法》,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艰苦奋斗,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四)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树立正确政绩观,不急功近利,不做表面文章,重实干、求实效,把全部心思和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上。坚持解放思想,弘扬创新精神,正确对待已经取得的成绩,奋发有为,勇于担当。坚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谋划工作举措,把工作重点和基层群众需求紧密挂钩,做精品工作,建长效机制。
(五)坚持勤政廉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的利益,不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商业预付卡和会员卡,杜绝“吃拿卡要”和弄虚作假行为,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清廉本色。
(六)扎实抓好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增强贯彻群众路线、维护群众利益、做好群众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个性承诺内容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定理想信念,严格遵守党章,时刻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立足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履行环境保护管理和服务职能,规范执法工作程序,严格执法行为,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全县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环境保障。
(三)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认真做好环境**投诉的接待处理工作,利用12369环保投诉热线电话,倾听群众诉求,热情受理并及时查处环境问题,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坚决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作风建设,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强化自律意识,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全国环保系统“六项禁令”、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的有关规定,廉洁自律,依法行政,争做廉洁自律的模范共产党员。
承诺人单位:县环境保护局
承诺人:
承诺日期:2014年3月5日